许昌市刘先生买了一套新房还没装修,前两天,他突然发现,自己家的阳台被人动过。

楼上延伸下来三根钢架,稳稳钉在自己阳台的三个角落,阳台本身自带的栏杆因为碍事被锯掉。

原来,刘先生楼上邻居擅自将自己的飘窗改成了阳台,为了支撑新加出来的部分,就把阳台的承重柱插到了刘先生家里。

刘先生看到这个场面直接气炸,上楼找邻居要说法,但邻居居然还理直气壮。

对于侵犯楼下邻居的事:

“我承认错了,但是楼上好几家都在装”

关于加装阳台合不合理的事:

“装阳台是装修工的事,不是我的事”

关于怎么进到刘先生家的事:

“我让工人从14楼爬上去的”

对于违建,她同意拆除,但条件是楼下邻居也要承担一半费用。

这是什么逻辑?

最后还跟来调解的记者说“我知道我侵犯法律,但你不要说这个,说这些都没用”

照你这思路,买房面积不重要,关键得靠自己造。

不过,住着高层自己加阳台,安全能不能过关?你住这放心,楼上楼下邻居可天天如坐针毡。

为了占几平米面积的小便宜,拿一楼邻居的生命安全当代价。我都不知道该夸你勇敢还是蠢。

然而,这都不是最憋屈的。

最憋屈的是,你居然要忍受这种人做你一辈子邻居。

都说理想的房子是爱情公寓,推开门就是爱人和好友。

可惜现实是,推开门是把走廊当自家杂物间的邻居,业余爱好是跳舞和跳绳的楼上,和一年365天有200天都在装修的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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