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福州考區二級建造師考場規則

  1、考試開始前30分鐘,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時所使用的身份證件一致)進入考場,對號入座,並將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2、應試人員參加考試無須攜帶任何文具。嚴禁攜帶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電子手環、電子手錶、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及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等物品進入考場座位。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的屬考試違紀行爲。

  3、開始考試5分鐘後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場;開考60分鐘後經監考人員同意,應試人員方可提前交卷離場,離場後不得再次進入考場,且不得在附近停留、大聲喧譁。嚴禁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

2019福建福州考區二級建造師考場規則及出行路線

  4、應試人員須按照考試系統提示的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對計算機進行冷、熱啓動,不得關閉電源或作出其他與考試無關的操作。

  5、應試人員應按照考試系統的提示登錄系統,須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及《操作指南》,並點擊“進入考試”按鈕。考試開始後,不得傳遞任何物品,考試系統將自動進行計時,應試人員作答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顯示的結果爲準。

  6、考場內保持安靜,禁止吸菸,不得交流討論,嚴禁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遇到無法登錄、系統故障等異常情況時可舉手向監考人員詢問,不得自行處置。

  7、應試人員交卷後,須確認界面提示“交卷成功”;若界面提示“交卷失敗”,須及時聯繫監考人員。

  8、應試人員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

  9、應試人員應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監督和檢查,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考試工作人員,作弊或違反考試規定的,按有關紀律規定處理。

  10、對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作出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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