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爲技術有限公司安全案例宣傳之用卡安全

目錄

1. 自己的存款爲何被別人取走了 38

2. 竊賊手法花樣翻新 用卡需要更加謹慎 39

3. 假簽名“刷”掉萬元真鈔 信用卡安全敲警鐘 42

4. 警惕黑客冒充銀行騙取卡號和密碼 43

5. 失而復得的銀行卡還能再用嗎 44

6. 自動櫃員機取錢新騙招 45

7. “刷卡”消費毋需密碼,拾卡人“瀟灑”狂消費 46

自己的存款爲何被別人取走了

時下,自己的存款被別人冒領的事並非鮮見,明明自己把錢存入了銀行,等到支取時,存摺在自己手裏攥着,錢款卻早己杳如黃鶴。爲什麼會出現這樣大家都不願發生的事呢?

案例一:亂扔存款單,萬元存款被冒領

數月前,陳先生收到在外地工作的兒子給他匯來的一萬元錢,他興沖沖地來到郵政儲蓄所打算存起來。他填寫了一張定期一年的存款單交給工作人員,說想分兩筆存,工作人員就告訴他,要分兩筆存就要填寫兩張存款單,一張存款單不能兩筆存。陳先生重新填了兩張定期存款單,並將那張要素填寫齊全的存款單被他順手丟在了櫃檯上,這一切被旁邊無業人員王某看到了,他拾起存款單發現是定期一年的一萬元,心想儲戶不會短期內來支取此筆存款,於是王某就打起了歪主意,他找到一個做假證件的販子,用自己的照片,根據陳先生填寫的存款單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製作了一張假身份證。數日後,他拿着假身份證去該郵政儲蓄所辦理了掛失手續,掛失到期後將一萬元存款取走了。過了幾個月,陳某家中有急事,趕到這家郵政儲蓄所想支取他的存款,不想遞上存單後,工作人員拿着一查說:“你的存款掛失後,早已被支取走了”。陳某頓時傻了眼。

點評:許多像陳先生一樣有着同樣遭遇的善良人都是由於自己一時疏忽惹出禍端,因爲填寫好的存款單上記載着存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存款時間,金額等信息,一旦隨意丟棄被不法分子撿去,其銀行存款就等於被自拆了“防火牆”。這個事例告訴我們辦理存款時,一定要仔細留神,填寫錯了的存款單切不可隨意亂扔。

案例二:自泄密碼,15萬元付東流

15萬元付東流

張某在一證券公司營業部開立私人股東賬號和資金賬號、存入15萬元進行股票買賣交易。在隨後炒股的日子裏,他認識了自詡爲“炒股專家”的趙某,趙常給張某股票方面的知識及所謂的炒股高招,時間一長,兩人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張視趙爲哥們信任有加,遂將自己的委託卡交給趙某,並告訴委託卡密碼,就這樣張某口頭委託趙某爲他買賣股票,過了近兩個月,一天,張某在查賬時,發現自己賬戶只剩下了區區30元錢,他不由得大喫一驚,急忙與趙某聯繫,可趙卻杳無黃鶴,音信全無。張感到事態嚴重,立即向公安機關報了案,但捱過了半年,趙某仍未見蹤影,案件毫無進展。此時,張又想到了證券公司營業部,認爲是其違規操作,才使自己的15萬元被非法支取,他就又將營業部告到了法院,要求其賠償。法院審理後,認爲張某過於信任他人,口頭委託他人買賣股票,且未按規定辦理委託手續,將自己在“股東委託卡”中自設的密碼泄露給趙某,造成了資金被盜取,完全是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證券營業部並無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判決駁回了張某的訴訟請求,並要求其承擔了案件受理費4600元。

點評:設置密碼本是爲了給存款再加一把安全鎖,但現實生活中,許多人不注意妥善保管密碼,有的貪圖方便,隨意將密碼告知熟人朋友,讓代爲取款或炒股,結果與設置密碼的初衷相悖,使原本爲了安全的措施反倒成了不安全的隱患。(二〇〇三年三月七日宣)

竊賊手法花樣翻新 用卡需要更加謹慎

今年3月上旬,上海的一位陳姓小姐在ATM機取款時,被歹徒暗設的機關吞喫磁卡,之後她按照取款機上張貼的“解困告示”與所謂的“銀行值班員”取得了聯繫,並按對方的要求將自己密碼告知了他,結果非但“解困”不成,卡里的現金反而被盜取了4700元。警方提醒市民:這種針對ATM機實施盜竊的犯罪活動近來有所抬頭,市民在持卡取款和消費時務必引起警惕。

警方指出,犯罪分子要盜取他人卡內資金,一般採用二種方法:一是竊取持卡人的磁卡,二是盜得持卡人的密碼。此外,還有人以製作僞卡,或在ATM機上設置故障等方法作案。

一、吞卡+窺號 今年2月12日晚近8時,家住杭州的陳先生到某銀行ATM機上取款。卡插入後,陳先生按機器屏幕提示輸入了密碼,但屏幕提示卡被吞了。陳先生仔細地檢查了ATM機,喫驚地發現輸密碼的鍵盤上方照明燈的位置裝有一隻微型攝像探頭,陳先生立刻報了警。經警方勘查,發現這臺ATM機上不但被裝有攝像探頭,還在插卡口處被安裝了外接吞卡裝置。在夜色的掩護下,一般人不易辨認。犯罪分子等客戶取款失敗離開後,再取出信用卡,然後按攝像探頭獲得的密碼取款。

除了這種安裝攝像頭獲取儲戶密碼的作案手法外,還有犯罪分子緊挨儲戶身邊窺視和躲在稍遠處用望遠鏡窺視等。

二、吞卡+假提示 今年3月上旬,犯罪分子就是用這種手段竊取上海儲戶陳小姐卡里資金的。這天上午8時06分,客戶陳小姐持卡到南京西路某處的ATM取款機取款,在將卡插入ATM取款機後,ATM取款機顯示屏未出現提示語,卡也未自動吐出。陳小姐正一籌莫展時,發現機上有一張打印的告知條,內容大致爲:“如果卡被吞,就打值班電話”。她就按告知條上提供的電話號碼打電話聯繫,接電人自稱是銀行工作人員,詢問了陳的姓名和靈通卡的密碼,告知她明天才能取卡。陳回到單位取存摺後,再到銀行取款時,發現卡內已損失4700元,而原貼在ATM取款機上的告知條已被撕去。經查,告知條上的電話號碼是街頭公用電話號碼。

據瞭解,相似的案件去年底也曾發生。一天晚上,石家莊一處ATM機上也發生過類似的可疑“吞卡”事件。當時機器旁貼有一小紙片,寫着“服務電話×××××(夜間)”。事主撥打電話後,接電話的人自稱是銀行職員,並問其卡號密碼,讓事主立即掛失,次日到營業部領取。後查明該電話也是一個公用電話。該取款機也是被人做了手腳後造成吞卡。

三、竊號+複製磁卡 在ATM機上取款後,機器會吐出一張交易流水單,一些儲戶往往不經意地隨手一扔。居心不良的人正是利用您這張單子來盜取有關卡信息並製作僞卡盜竊。

北方某市曾經發生過這樣一個案例:有人事先在銀行的ATM機上方偷偷安裝了一個小攝像頭,偷拍用戶取款時輸入的密碼,同時守候在ATM機旁,等持卡人離開後,撿來持卡人隨手丟棄在旁的交易單據,回家後根據上面打印的信用卡號碼,利用專用設備將單據上的信息寫在其他磁卡上,製作成一張僞卡,然後使用偷拍到的用戶密碼,在ATM機上取款或在商場POS機上刷卡消費,瘋狂盜取用戶資金。

四、封堵吐鈔口盜款 去年,福州市的民警了曾經當場抓獲了正在ATM機上盜取客戶現金的犯罪嫌疑人。據兩名犯罪嫌疑人黃某、謝某交待,兩人中謝裝成查詢帳戶的樣子作掩護,黃將事先準備好的東西把ATM機的出鈔口封住。客戶取款時,久等不見出鈔口有鈔票吐出,常常會無奈地離去。這時,他們便趕忙除去封口的東西,用預備好的工具鉤出客戶所欲取的現金。短短几個月內,兩人到10餘個ATM機前盜取客戶欲取的現金共數千元。

五、要求客戶轉移帳戶資金 某市一家銀行的ATM機上曾經出現了一個《通知》:“因本銀行進行程序調試,爲確保客戶資金安全,要求所有客戶在兩日內將自己信用卡上的資金通過自動ATM機,轉到本銀行指定的信用卡帳戶上,銀行將在程序調試結束後,按銀行電腦記錄的餘額,將每個客戶的資金重新轉回到客戶信用卡上。”善良的人們萬萬沒有想到,這又是一個圈套。一些客戶便按“通知”的要求進行了資金轉帳,結果全部被騙。多虧一位細心人看到此消息後到銀行詢問,這才發現這是一個騙局。不久,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獲,挽回了客戶的部分損失。

警方建議市民在無人值守的ATM機上或POS機上用卡時,要圍繞磁卡和密碼注意自我防範的方法,並留心ATM機上是否有異常。

安全用卡十項要領

警方在分析了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和市民的用卡習慣後,建議持卡人從這樣10個方面注意防範:

一、在人羣擁擠的取款機上取錢或POS機上拉卡消費時,要用手或身體擋住他人視線,謹防他人偷窺密碼。

二、在機上操作時,對於過於靠近機器的人,可禮貌地提醒他站在一米線外。

三、在ATM機上操作之前,請留意機身是否異常及周圍是否有可疑附加物,如卡口附加物、張貼的可疑告示、微型攝像頭等。一旦發現,請馬上不動聲色地用手機撥打110報警。

四、切勿採用生日、電話號碼、手機號碼、家庭門牌號碼及單一的容易被他人破譯的數字作密碼。

五、身份證與磁卡應分開放置,以防同時丟失後給他人盜取提供方便。一旦丟失,請馬上同髮卡銀行聯繫。

六、要善於區分正常吞卡或人爲吞卡,如果卡被吞喫,不要立即走開,應耐心檢查一下機器,判定確實吞卡後,再及時與銀行聯繫處理;如果發現人爲跡象,請立即報警。

七、不要輕信張貼在機器上的手寫或打印“告示”。不管與誰聯繫(包括銀行),都不要告訴對方自己的磁卡密碼。切記:密碼只能自己知道!

八、無論在ATM機或POS機上操作,完畢後千萬不要忘了將磁卡收回,同時切莫隨手丟棄交易流水單。

九、若機器提示取款成功或有交易流水單打出或聽到機器已有點聲,但沒有現金吐出時,若有同伴,可留守一人,另一人向銀行求助;若旁邊就有銀行,可向銀行保安求援;若“分身乏術”,也可利用手機等向警方求援。同時仔細觀察吐鈔口有無異常情,機器周邊有無異常人員。

十、要養成定期對帳的良好習慣,一旦發現不符,應及時與銀行聯繫。

(注:文章從網上下載,有刪節和修改。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宣)

假簽名“刷”掉萬元真鈔 信用卡安全敲警鐘

俞麗虹用一張撿來的信用卡,憑一個錯得離譜的假簽名,竟然輕輕鬆鬆在兩家商場“刷卡”消費萬餘元。日前發生在上海的一起信用卡盜用事件,爲信用卡的使用安全問題敲響了警鐘。

消費者張先生是某銀行的信用卡用戶。不久前,張先生使用ATM機提取現鈔,最後卻忘了拿回自己的信用卡。3天后,張先生才匆匆忙忙趕到髮卡銀行,辦理掛失手續。不料,銀行工作人員告訴張先生,他的信用卡3天裏已被盜用兩次,累計消費金額高達1萬元。

“盜用者在商場刷卡消費時,根本不需要提供密碼或者有效證件,僅憑一個簽名就能實現交易。更可氣的是,那個盜用者仿冒我的簽名時竟然還寫錯了!”張先生告訴記者,目前國內不少商業銀行爲了簡化刷卡消費的手續,提高刷卡效率,紛紛廢除以往要求持卡人輸入信用卡密碼、出示有效身份證明等規定,而只需要提供一個有效簽名即可。“所以,盜用者可以拿着撿來的信用卡,毫不費力地痛快消費。”

據介紹,根據髮卡機構制定的信用卡使用章程,持卡人拿到信用卡後,應立即在磁卡背面規定位置簽上自己的姓名。以後每次刷卡消費時,受理銀行卡的商戶會要求持卡人在結算單上簽名,而磁卡背面的簽名就是商場收銀員進行覈對、判斷真僞的主要依據。

“提供有效簽名是國際慣例,但在實際操作中也隱藏着不小的風險。”上海申華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沈偉民表示,信用卡的使用安全問題不容忽視,僅憑一個簽名往往難以準確判斷持卡人身份的合法性,會給一些不法分子提供可趁之機。此外,儘管銀行與特約商戶簽訂協議,必須認真核對簽名,但相關規定的執行情況並不盡如人意。盜用者在簽名時將張先生的名字前後顛倒,而兩家大商場的收銀員都“揮手放行”,就是最好的例證。

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有關人士表示,近年來我國的信用交易發展十分迅猛。以上海爲例,今年該市將新增可受理銀行卡的商戶5000家,POS機總量達到2.6萬臺,同時,住院就醫也將開展刷卡試點。但我國針對信用交易這一特殊交易方式的法律規範相對滯後,目前惟一一部部門規章是1999年3月1日起實施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其中對於持卡人消費時是否必須提供密碼、有效身份證明或有效簽名等均無明確規定。

點評:在當前相關法規尚不完善的情況下,持卡人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謹防遺失或被盜,一旦發現信用卡遺失或失竊,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辦理掛失手續;在正式書面掛失前,可先用電話向銀行掛失,因爲銀行接到掛失電話後,會先行凍結相關賬戶,能最大限度減少持卡人的經濟損失。

(注:正文從網上下載。二〇〇三年六月九日宣)

警惕黑客冒充銀行騙取卡號和密碼

晶報訊: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近日有不法分子盜用銀行網站公開信箱,假借“網絡銀行系統升級”名義,給網上銀行註冊客戶發送郵件,索要網上銀行註冊客戶的用戶(登錄卡號)和密碼。爲此,工商銀行已發佈緊急“重要提示”,提醒網上銀行的客戶千萬不要把密碼泄露。

已經收到這樣郵件的張先生表示,他近日接到了這樣一封郵件,是從銀行的公開網管郵箱裏發來的,上面清楚地寫道,因爲“網絡銀行系統升級,爲確保您網絡銀行的安全性,請重新輸入用戶與密碼!我們將重新幫您查覈驗證!”後面還留出了客戶要填寫的網絡銀行登錄卡號、密碼的填寫位置,並要求客戶把填好的表格發至另一個信箱([email protected]信箱)。張先生表示,看到從銀行官方網管郵箱裏發出的E—mail,不知道到底該不該相信?

記者之後看到,工商銀行的官方網絡在顯著位置刊發了“重要提示”:“在任何情況下,若發現通過郵件、信件或電話等任何方式要求提供網上銀行用戶名(登錄卡號)和密碼的,客戶要堅決予以拒絕,防止泄密,保證網上交易的安全正常進行。近期若收到冒充我行公開網管郵箱要求提供網上銀行用戶名(登錄卡號)和密碼進行驗證的客戶,要堅決予以拒絕;若收到類似郵件並已經提供網上銀行用戶名(登錄卡號)和密碼的客戶,要立刻修改密碼。”

下面是一位一直關注我們安全案例宣傳的員工於6月17日轉發給我們的一個郵件,希望以此來提醒公司其它員工:

今天我收信時收到了如下一封從[email protected] 信箱發來的電子郵件。冒充工商銀行網管的信箱,讓我填入我的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登錄的帳號和密碼,以及網上匯款密碼。之所以說冒充是因爲我瞭解一些網絡安全和網頁製作原理,知道如果是工行,不會發出如此草率和沒有安全保障的郵件,讓用戶填寫銀行資料。所以沒有上當,然後我什麼也沒填,點了確定按鈕,發現這個頁面是通過表單發送的,也就是說我填寫的信息將通過另一封Email發送出去,我看了發件箱,生成的郵件是將發送到[email protected]這個信箱,也就是犯罪分子的信箱。我想因爲我懂和警惕一點,沒有上當,如果他是羣發郵件的,肯定有不少對網絡知識不瞭解的人會上當,而且他讓人家填寫的不光是網上銀行的登錄帳號和密碼,還有轉帳密碼,這樣他就可用獲取的別人的帳號和密碼登錄網上銀行,將別人的存款匯出到自己的帳戶。所以請大家提高警惕,不要上當。

無論什麼時候,你的密碼只有你自己知道,其他任何人(包括銀行)都無權知道!(二〇〇三年六月十八日)

失而復得的銀行卡還能再用嗎

以下是公司一位同事發給我們的郵件:

“最近在公告欄上看到一些遭搶劫的案例,其中有個環節提醒一下大家:

遭劫後通過各種方式取回的被劫物品中經常包括身份證、銀行卡證(信用卡、提款卡等等)等,

其實這些卡證的安全性已經不能保證,可能已經被複制。

以前在深圳聽說過,被劫卡證被複制後再在銀行冒領賬戶資金的情況。

有些更加險惡的犯罪分子會通過查詢方式不斷了解你的卡證資金情況,等待有大筆金額注入時冒領提取,造成很大的財產損失。

因此,此類遭劫後取回的卡證應該具有安全意識,妥善處理:首先安全轉移卡證內資金,然後註銷賬戶,有必要時重新開戶、辦卡。”

點評:

雖然暫時無法查證郵件中所說的作案方法是否屬實,我們仍然十分認同並向大家推薦郵件中建議的防範方法。身份證和銀行卡同時丟失又失而復得這樣的事,從理論上講,只要受害人更改了銀行卡的密碼,不法分子即使複製了銀行卡,也取不到錢。但是,如果不法分子同時複製了身份證和銀行卡,持假身份證將銀行卡掛失並補辦新卡(發生這樣的事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銀行未識破假身份證;2、掛失並補辦新卡到取走錢期間,被害人一直未使用過銀行卡,沒有發現自己的卡被人掛失),則同樣可以將原銀行卡里的錢取出---這只是我們剛剛向銀行諮詢後知道的一種作案方法,誰知道不法分子是否還有其它的伎倆?

銀行卡被冒領如果有銀行方面的責任,雖然從法律上講銀行要負責賠償,但與其事發後費時費力打官司,以及冒着資金被盜的風險,還不如干脆就象給我們發郵件的這位同事前面所講到的那樣:首先安全轉移卡內的資金,然後註銷賬戶。

(二〇〇三年八月六日宣)

自動櫃員機取錢新騙招

以下是公司一位同事發給我們的郵件,以饗讀者。

近段時間在自動櫃銀機取錢時請提高警惕:我公司已有幾同事被騙去銀聯卡,過後去查 ,卡上存錢已分文沒有!銀聯卡是這樣被騙的:

在櫃銀機前取錢時,你前面的一位小姐(通常是小姐),用她的卡在櫃銀機上插,但無論如何都插不進去,(當然可以插進去,只是演給你看而已),然後她就對你說,小姐(先生),借你的卡給我試一下,是不是我的卡有問題.你就把卡借給她,她就拿你的卡(這時的卡不知你的卡還是她的卡了),她插了插也沒能插進去,然後她就把卡還給了你,說些客套話後錢也不取就走掉了,

這時你用你的卡取錢,很容易就插進去了,(你可能心裡還笑著前面那位小姐,怎麼這麼笨呢),你就輸入密碼,但提示是錯誤的,你又輸了N 遍,還是錯誤的,後面的人會不耐煩或會好心的問你,是不是密碼忘記了,他可能會好心地說:這真奇怪,你回去拿存摺和身份證跟銀行說一下吧.你不得不走了.等到你來查時,你卡上的錢已沒有了!

真相:騙子是利用銀聯卡外形一模一樣的特點來行騙的,前面那位小姐把你的卡騙走,你後面有幾位是那位小姐的同夥,會記住你輸入的密碼,隨後就把卡上的錢取走,這種騙技雖然簡單,但有很強的欺騙性,不得不防!

破解:平時去取錢時,最好帶幾個老鄉或同事,人多了,可防騙也可防搶,如一個人時, 要提高警惕,不要把卡交給不認識的人,打印出來的回單也不要亂丟.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請把以上信息告訴你的朋友,或同事!(二〇〇三年十月十日宣)

“刷卡”消費毋需密碼,拾卡人“瀟灑”狂消費

靜安公安分局經偵支隊近日破獲一起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詐騙案件,犯罪嫌疑人楊某已被刑事拘留。

信用卡遺失,五天丟了四萬元

馬虎大意的馬小姐已經有過好幾次丟失信用卡的經歷了,而前幾次她都及時向銀行掛失沒有造成損失。8月16日,馬小姐又發現自己的信用卡不見了,她按照常規來到銀行信用卡部辦理掛失,可這次她再也沒有那麼幸運了,銀行工作人員告訴她,她卡內的三萬八千餘元已全部被消費完,而且還透支二千餘元,這樣一來馬小姐共計損失了四萬餘元。慌了神的馬小姐急匆匆地向靜安公安分局報案。

偷卡人是時髦小姐

接到報案後,警方迅速展開了偵破工作。經詢問,馬小姐回憶起其於本月11日晚在ATM櫃員機上取款後就再也沒有用過信用卡。警方調查後確定馬小姐是某國貿商廈下的取款機中取款後忘記取卡,信用卡遭人盜取後瘋狂消費。在銀行有關部門的協作下,警方調查了該信用卡五天來的“刷卡”時間、地點以及消費記錄,從記錄上來看,犯罪嫌疑人頻繁出入百貨商廈、美容中心等高檔消費場所,在短短几天內瘋狂刷卡消費達十八次之多。從其消費特點來看,偵察員們分析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是年輕女子。同時,取款機上的錄像記錄也證實了偵察員的猜測,犯罪嫌疑人的確是只有一位二十來的年輕女性!

時髦女青睞美容院,愛美反露出馬腳

在偵查過程中,犯罪嫌疑人光顧美容院的特點特別引人注意。在偵察員實地走訪後發現嫌疑人於八月十三日在上海某品牌的形象設計美容院購買了一張價值三千元的會員卡,根據美容院的收費標準,購卡人起碼可以消費十次以上,而嫌疑人僅僅使用了一次,警方判斷該人必然會再度光臨美容院。果不出所料,九月三日下午,當該女青年再次光顧這家美容院時,警方當即將其抓獲。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楊某交代:八月十一日晚六時多,楊與他人在世貿商城附近的一家餐館就餐,發現身邊現金不多,便至銀行取款機上取款,發現了馬小姐遺忘在機內信用卡,就順手拿了放在身邊。八月十三日楊與好友去美容院消費時,付款時她突然想起兩天前“撿”到的卡,於是她試探性地詢問服務員是否要輸入密碼,當明確得知勿需密碼時,楊某便毫不猶豫地使用了那張信用卡。當服務員要她在POS機清單上簽字時,楊某的心一下子又吊了起來,她硬着頭皮簽上卡上被害人的姓名。當自己簽完字交給服務員時,服務員卻連看也不看,於是楊某便成功地完成了這筆消費。她嘗試着再次刷卡購買了價值三千元的會員卡,同樣,仍然成功!

第一次的成功使楊某的膽子越來越大,在以後的三天裏,楊就一發而不可收拾。她光顧南京路、淮海路、徐家彙,今天逛第一百貨、新世界、梅龍鎮伊勢丹;明天兜太平洋百貨、恆隆廣場。今天購高檔數碼相機、手機;明天買名牌化妝品、高檔服飾,天天手捧大包小包滿載而歸。根據偵察員的調查,楊曾在恆隆廣場購買一隻進口的雙肩揹包,標價四千四百多元,可她連價格問都不問,刷完卡,簽完單,拿着包就走。按售貨員的話來講,這位楊小姐買東西連眼睛也不眨一眨,儼然一副闊小姐的樣子。

警方提示:

在案件偵破過程中,靜安警方從某工商銀行工作人員那裏得知,在那家銀行ATM櫃員機上取款的人員中,約有三、四成人員遺忘卡而被他人拿走或被機器喫掉,爲此造成銀行方面申領工作猛增。爲此,警方呼籲:要設法降低“刷卡”風險,提高持卡人的防範意識,刻不容緩。由於刷卡消費輕鬆便利,再加上一些銀行的信用卡在POS機上使用不需要密碼,所以在消費過程中也暗藏隱患,值得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

隨着持卡人數的不斷增多和用卡市場的不斷擴大,信用卡的安全問題也日益凸現,信用卡詐騙的案件不斷髮生。案件一旦發生,對持卡人而言,意味着財產損失和精神痛苦;對商家、對銀行而言,意味着糾紛和訴訟纏身,同時也對社會治安和信用卡業的發展帶來不利影響。爲此警方提示衆多持卡人: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儘量避免丟失和被盜,一旦發現速去髮卡銀行辦理掛失。二、任何情況下不能讓信用卡脫離自己的視線,尤其在就餐後買單時,不要委託他人或服務員幫助刷卡。三、不要委託信不過的人代辦信用卡,以免個人信息資料遺漏或丟棄,防止他人以此僞造您的信用卡。

點評:

春節是同事們外出旅行的高峯期,也是大家使用信用卡的高峯期,爲此,我們上網這個案例,提醒您注意信用卡的安全。關於信用卡,也許還有大家不太瞭解的一些方面,請看:

信用卡消費四大陷阱

信用卡作爲一種安全便捷的支付工具,越來越多地受到消費者的關注和喜愛。然而,由於信用卡管理法規的不完善,以及銀行出於競爭需要而給信用卡套上了“免擔保、循環授信期限” 等看上去很美的光環,將許多持卡人帶進了歧途,也給他們帶來了許多本來可以避免的損失。

免輸密碼—接軌國際慣例帶來的陷阱

幾天前,遠在英國的朋友發來E-mail,講述了在英國辦理銀行信用卡時遭遇的尷尬。她說,她在英國的銀行申請了一張信用卡後,想設一個每日最高消費限額。銀行辦事員對她的要求感覺非常奇怪。朋友解釋說,這樣做是避免卡丟失後被別人盜用。辦事員說:“不可能啊,刷卡消費需要有你的簽字。”朋友反問:“難道別人不能模仿我的簽字嗎?”看到辦事員更加困惑的表情,朋友突然意識到,在英國人的頭腦中,類似的情況是不可能發生的。如果模仿別人的簽字並被發現,將被所有的金融機構列入黑名單。沒有人願意去冒這個險。

而在中國,類似的信用體系沒有建成,銀行、消費者和業內專家都無法避免一個事實,即“揀到”信用卡的人可以模仿簽名,在商場堂而皇之地進行消費。無論是銀行還是商家,對此都沒有強有力的預防措施。

針對信用卡刷卡消費不設密碼的做法,筆者採訪了中國工商銀行的一位業務負責人。據他解釋,信用卡刷卡消費不設密碼的確是國際慣例,很多中國消費者在國內給自己的信用卡設置密碼後,在國外的商家無法進行正常消費。於是,自去年開始,很多銀行在國內試行“在掛失即止付的前提下,在限額內一般消費刷卡時免輸密碼、簽名即有效” 的制度。持卡人必須在信用卡的背面簽名,以備進行一般消費時,商場的收銀員對照簽名。

有關人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不少有信用卡的中國人對不設密碼的做法十分緊張。中國使用信用卡的消費環境沒有跟國際接軌,而只是形式上的接軌,這是十分尷尬的。

書面掛失—24小時後才負責的貓膩

免輸密碼,方便了用戶也方便了賊。如果信用卡丟失會怎樣呢?筆者致電工行、建行、農行等各行服務熱線,均被告知:口頭掛失信用卡以後,銀行會立刻對賬戶進行凍結,全國止付;持卡人一週內拿身份證到開戶行辦理書面掛失。這種服務給人的感覺是非常安全有效,但仔細閱讀持卡人與銀行簽訂的條款就會發現,銀行將自己的風險降到了最低。

比如《牡丹信用卡領用合約》中明確規定:“凡書面掛失前及髮卡機構受理書面掛失起至次日24小時(含)內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按照《合約》規定,持卡人即使進行了口頭掛失,而沒有及時辦理書面掛失,如果發生經濟損失也只能是啞巴喫黃蓮。

假設一個持卡人的信用卡被盜後立刻進行口頭掛失,而銀行未能及時凍結賬戶,持卡人通常會在幾個小時甚至是幾天之內才能進行書面掛失。盜竊者在這些時間內可以進行商場消費,憑着對信用卡背面的持卡人簽名的模仿就可以進行多筆交易。按照協議,這個損失要持卡人自己承擔。而如果不簽訂這個協議,就無法申辦信用卡。

根據筆者對各行熱線的詢問,實際上銀行在接到口頭掛失後立刻凍結賬戶,從技術角度講不存在任何障礙,因此銀行實際上是通過和消費者簽訂的合約將自己可能出現的工作失職(未能及時實現全國止付)的責任推了個一乾二淨。

日息萬分之五—實際應用中最易被“套牢”

目前,銀行信用卡一般都會限定50天左右的免息期,然而,持卡人在真正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費時,就會發現現實並沒有想像中那麼美好。如果一沒留神錯過了一天還款期,或者還款時與自己的透支額哪怕只留下1分錢的缺口,那麼您也將與“免息待遇” 擦肩而過並付出“高昂” 的代價。然而大多數信用卡的持卡人在辦卡之時並不瞭解這種情況,莫名其妙地掉進了銀行設置的“日息萬分之五”陷阱中。

筆者的一位朋友小何就曾經遇到過這樣的遭遇:在使用信用卡過程中他先透支了750.50元,由於忘了透支的具體金額,所以在免息期內只還上了750元,欠0.50元沒有還。想不到的是,過了一段時間卻發現欠了銀行將近20多元的利息和滯納金,跑到銀行一問才知道,銀行並沒有按照0.50元計息,而是按照750.50元計息的。針對這種情況,一位信用卡部的工作人員對筆者解釋,目前信用卡的記息方式是與國際接軌。信用卡透支作爲貸款業務需要向銀行繳納利息。在國外,人們把信用卡看做個人信用的一大標誌,如果個人違約,不用說是一天,哪怕只是一秒鐘,也是違約的。

50天免息期— 一個容易滋生誤解的許諾

許多銀行對自己的信用卡進行宣傳時都會經常提到“免息期高達×天” 這樣的標語,這個“寬限期”有的銀行最高可以達到60天。然而實際使用過程中真的能獲得這麼久的免息期嗎?

據筆者瞭解,目前每家銀行計算免息期的方式和記賬的日期各不相同,計算的繁易程度也各不相同。某些銀行的用卡指南上提到的記息方式,如果沒有足夠的耐性與專業知識,將很難讀懂免息期的計算方法。工行的一位諮詢人員對筆者詳細地解釋了信用卡免息期的計算方式:目前該行是從本月消費日到下月25日爲免息期。假設持卡人是上個月30日消費的,那截止到本月25日,免息期爲25天;如果持卡人是上個月1日消費的,免息期就爲最長的56天;招行信用卡則每張都有一個記賬日,免息期=記賬日起+18天。假設5日是您的信用卡的記賬日,那麼在3日的消費,免息期就爲本月3日到當月23日,共21天;如果是在6日消費,那麼從本月6日到下個月的23日,49天都屬於免息期;中信實業銀行也是每月有一個記賬日期,最長免息期爲56天。

因此,消費者只有真正認真研讀信用卡中的條款,才能避免由於延誤還款期付出的代價。

摘自2004\01\03深圳法制報,有刪節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二日宣)

(本文作者鄧玉金,資深HRD,知名培訓師,《招聘的8節實戰課》著作者,公衆號:鄧玉金人力資源實戰,轉載請註明作者和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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