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佳琦的直播“翻車”事件把網紅帶貨推上了風口浪尖。直播中,李佳琦向粉絲推薦一款“不粘鍋”,在演示試用時雞蛋卻粘住了鍋底,“眼尖”的網友們卻立刻指出產品功能與主播推薦不符。事後,雖然品牌方和李佳琦本人均對此事進行了回應。但對於“網紅帶貨”這個話題的討論熱度依然沒有平息。

網紅李佳琦帶貨不粘鍋“翻車”:誇大宣傳成普遍問題

美妝博主正在對化妝品測評

網紅選品需謹慎 “信任感是很脆弱的”

作爲一家網紅孵化機構,美妝電商板塊的負責人張陽,目前負責20個美妝帶貨博主。他每天的工作是負責流量數據統計和對視頻內容的扶持。

雙十一來臨之前,他們團隊接到了來自全國的合作邀請,工作也變得異常忙碌。“我昨天凌晨1點半回的家,前天凌晨2點多回的家。”

一天工作結束後,他會將當天的數據拉一個表,“分析團隊網紅的數據和轉化率,如果當天網紅的視頻數據出現異常,我會點視頻去找原因,跟對方一起討論。”

在這些數據背後,其實是“如履薄冰”的網紅達人和背後的團隊,他們需要確保每個環節不出錯。

“就拿選品來說,推薦一張面膜之前,會經手4個人。”張陽介紹,與廣告商對接,MCN機構會有專門的團隊測試產品,而他首當其衝。

“我試了之後,再找一個敏感肌來試,然後在公司裏隨機挑選一個人試,最後再寄給簽約博主。”

張陽說,粉絲和賬號之間的信任感其實十分脆弱,尤其是在產品質量問題上。

“但如果產品質量一旦出了問題,其實對網紅的傷害很大的,賬號可能直接就涼了。”

網紅李佳琦帶貨不粘鍋“翻車”:誇大宣傳成普遍問題

網紅帶貨亂象多:

產品質量問題涉及少、“誇大性宣傳”佔比大

據瞭解,網紅與品牌方合作時要簽署合同。而合同的側重點主要是在發貨日期、合作時長、價格等方面。對於產品的質量問題的涉及較少,甚至有些直接空白。

美妝博主安瀾透露,自己曾簽署的部分合同上寫明,如果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由品牌方和供應鏈負責。

除此之外,在網紅帶貨的過程中,“誇大性宣傳”也是一個十分普遍的現象。張陽說,就他們的數據顯示,能與品牌方真正能夠達成合作的單子僅4成不到。65%的情況,他們會與商家重新協定廣告語腳本。

一個化妝刷,它的刷粉力度是“剛剛好”還是“非常強”?一張面膜究竟是所有人都適用,還是有些肌膚不適用……這些都需要商榷。

有些機構爲了快速接單,會直接使用廣告商的廣告語,而沒有花時間耐心做測評。近日許多主播說某瓶水好用,她也就去買來嘗試。到現在已經用了兩大瓶,卻根本沒有達到許多主播說的效果,“絕對不可能,太誇張了。”安瀾認爲,如今很多產品並非一定是質量安全問題,而是把它的功效過度誇大了。

網紅李佳琦帶貨不粘鍋“翻車”:誇大宣傳成普遍問題

用戶在直播平臺被封禁

網紅李佳琦帶貨不粘鍋“翻車”:誇大宣傳成普遍問題

專家建議:“野蠻生長”的網紅帶貨需要公衆監督

對此,上海財經大學電子商務研究所執行所長崔麗麗說,其實網紅帶貨和傳統媒體時代名人明星去做廣告的效應和效果是同一個邏輯。

根據《廣告法》,明星代言產品,如果個人沒有對這個產品考察或瞭解,產品被曝出出質量問題,除了明星本人的聲譽會受影響,還會產生連帶的法律責任。

“任何新興的事物都會經歷一個野蠻生長的階段。”除了帶貨網紅自身的自律以外,在崔麗麗看來,如今,產品信息的傳播已經實現互聯網化,因此,對直播中的產品質量監管,也應該互聯網化。

“可以發揮大衆的力量,就是互聯網時代的一個特徵,每個人都有這樣的能力和權利,去監督。”

另一方面,網紅帶貨的從業人員也應得到規範,“不是隨便誰都可以做直播帶貨”。崔麗麗說,應該對直播網紅進行職業認證,“需要滿足廣告法相應條款,通過相應的資格考試等”。

“網紅和品牌方合作時,應簽訂商業合同,在推廣和傳播過程中,雙方應遵守相應的條款,這些都是可以商榷的規範性手段。”崔麗麗認爲,只有大衆、參與者以及監管部門共同參與,才能促進整個行業逐漸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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