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钱方面,老实人参与民间借贷就好像老是容易吃亏,比如说大了当事人可以直接耍赖皮当着你面儿不还钱,往小的说当事人总是喜欢钻空子,比如说写一张借条都能在上面找到漏洞赖上一回。

我觉得债主真是防不胜防啊,但是,你了解的多一点,也就越不容易被坑一些。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面这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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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自网络

老家王花借钱给自己的好友张梅(化),两个人关系本来就不错,涉及到钱,身为闺蜜的王花也不可能去多说什么,总不能去伤着情面找朋友的麻烦吧。

于是,一连3万块钱,王花也借给了张梅,张梅感激不尽,身为女生,再怎么好的关系,当事人借这么多钱出去也是有点敏感有点怕的。于是商量着要不给张借条做个保证?

张梅想了一会儿,还是写了一张借条给王花。

于是,王花这下就安心多了。

难受的是,到了还款时间,王花即便是有一张借条,也不得不跟张梅闹到法庭去。

究竟怎么了呢?张梅到期后,面对王花的讨债,直接说了一句“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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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欠债的还这么理直气壮了呢?王花接连的低声下气的催了3次,张梅态度倒是一次比一次差。

于是王花把张梅告上了法庭,难受的是,张梅不承认这一笔欠债,就算眼前有这么一战借条。

张梅也胸有成竹的说这笔钱她没借。

王花这就傻眼了,为什么面对白纸黑字,都能这样撒谎呢?

原来,张梅当日写借条的时候,故意的把这张借条上的名字“张梅”写成了“阿梅”。

短短2个字,王花觉得简直把她打入了地狱。

张梅说,下面这个签字不是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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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花感到非常丧气,她当时没有多想,真的没有多想,阿梅本来就是平日大家喊小名的称呼,她没想过阿梅还故意用这种伎俩。

最后的结果,虽然王花感到万分绝望,但是最后关头,张梅还是承认了这张借条是她亲笔写的。

最终,根据借条字迹、结合其他证据和陈述,法院支持了王花的诉求,全部借款都需让张梅在期限内偿还完毕。

事情圆满解决,其中隐患却绝不能姑息,这点小问题,只是下面写了一个小名就可能给债主造成巨大的灾难,有谁想过这个问题?所以,借钱务必把这些问题全部审查清楚,连名字错别字小名外号等都统统不能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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