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若運營企業未認真履行清理義務,留下的單車長期閒置在街面,成爲“無主車”“殭屍車”影響市容秩序,政府部門將根據相關協議授權條款委託有資質的再生資源回收公司進行處置。按照該辦法,運營企業應對本企業運營的廢舊單車清運回收管理承擔主體責任。

原標題:成都共享單車管理新規出臺 閒置超過120個小時必須回收

來源:成都日報

本報訊 (記者 李霞) 共享單車是不少人解決出行“最後一公里”的重要方式,然而,在方便出行的同時,你是否注意到,不少廢棄和損壞的共享單車也侵佔了城市道路,帶來安全隱患。近日,《成都市廢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巡查清運回收管理辦法》正式出臺,成爲成都出臺的首個單車巡查清運回收管理辦法,這是記者從市城管委獲悉的。

廢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指因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騎行使用的單車;可以騎行但車身髒污、破舊,影響騎行體驗和市容市貌的單車;長期閒置(超過120小時)未使用的單車;違反成都市單車管理相關規定,需要統一清運回收的單車。

按照該辦法,運營企業應對本企業運營的廢舊單車清運回收管理承擔主體責任。若運營企業委託第三方進行單車投放與經營管理,則運營企業仍然按相關規定依法承擔主體責任。

無正當理由未按時清理,會如何處理?按照該辦法,屬地政府應建立單車巡查監督機制,發現符合回收標準的單車,將立即通知運營企業,運營企業應在3小時內進行回收。如運營企業無正當理由未按時進行回收,可視爲運營企業主動丟棄,屬地街道辦事處可委託有資質的再生資源回收公司進行回收。

若運營企業未認真履行清理義務,留下的單車長期閒置在街面,成爲“無主車”“殭屍車”影響市容秩序,政府部門將根據相關協議授權條款委託有資質的再生資源回收公司進行處置。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