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衛健委三定方案:設一正四副主任,司局級領導職數88名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8月13日,湖南省永州市藍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所屬微信公衆號“藍山衛生計生”發佈的題爲《國家衛健委職能大轉變!“三定”方案出爐》的文章披露,新組建的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三定”方案已出爐。

  上述官方微信公佈的《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稱,本規定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根據上述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包括“組織擬訂國民健康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草案、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等。

  根據上述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設的內設機構包括:(一)辦公廳、(二)人事司、(三)規劃發展和信息化司、(四)財務司、(五)法規司、(六)體制改革司、(七)疾病預防控制局、(八)醫政醫管局、(九)基層衛生健康司、(十)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十一)科技教育司、(十二)綜合監督局、(十三)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司、(十四)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十五)老齡健康司、(十六)婦幼健康司、(十七)職業健康司、(十八)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十九)宣傳司、(二十)國際合作司(港澳臺辦公室)、(二十一)保健局以及機關黨委和離退休幹部局。

  另外,關於人員編制,上述規定明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525名(含兩委人員編制10名、援派機動編制4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29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8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衛生健康監察專員10名、離退休幹部局領導職數2名)。”

責任編輯:吳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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