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4月23日讯(通讯员 许志华)4月22日,郴州市检察院召开2020年第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涛要求,要再动员、再部署、再加压、再发力,增强检察自觉,强化检察担当,体现检察作为,贡献检察力量,努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中交上郴州检察优秀答卷。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江龙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红卫传达了《郴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郴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总结了前段工作,认真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对下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江涛充分肯定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要求清醒认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始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江涛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效果。充分发挥“上下一体”和“一体化办案”的检察优势;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提前介入力度,努力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对案件的指导和督导、督办,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落实院领导包案、联点包片制度。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坚持罪行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排除非法证据等通用原则;坚决落实“不拔高、不降格”“不放过、不凑数”等基本原则,坚守法律底线;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发扬工匠精神,树立精品意识,培育精品案例。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长治长效贡献检察力量。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法院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作用;通过办案发现系统、领域问题,促进源头治理。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检察铁军。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建立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落实高检院“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加强对司法办案的考核管理和监督,在急难险重任务和日常司法办案中考察、识别和评价干部。

会议按照省检察院督导要求,对在办涉恶案件及时清结、公安在侦涉黑案件及时提前介入、案件线索及时清仓、强化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和重点整治等工作进行了具体研究部署。

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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