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適應我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關於貫徹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玉市人社發〔2012〕116號)的規定,定於2019年5月19日進行全市事業單位分類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2019年全市497家事業單位的795個崗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29人。其中,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50人(含定向從市直駐玉部隊軍官的隨軍家屬招聘5人),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179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與職業道德;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19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桂辦發〔2018〕51號)文件規定,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按相當於大專、本科學歷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爲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

(三)現役軍人;

(四)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五)試用期未滿的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

(六)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迴避關係的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處罰期限以及戶籍、現役、辭退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9年3月31日爲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計。

二、招聘範圍

主要面向全國(含臺港澳地區)、廣西或玉林市公開招聘。各個崗位的具體招聘範圍詳見招聘計劃表。招聘範圍以戶籍所在地或參加高考時的生源地爲準。臺灣居民取得祖國大陸認可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可以報考各級政府直屬及政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符合招聘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繳交考試費和網上打印准考證。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玉林人事人才網(http://www.ylrc.net)“2019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填寫《2019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標準的1吋白底或淺色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須爲jpg格式),在資格審覈通過後自行打印《2019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留存。

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且須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019年的應屆畢業生凡在今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可報名參加考試。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或與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有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人員,須取得合同簽訂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後方能報考。

網上報名時,招聘單位根據報考者在網上所填報的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審覈(有關報考所需的證件材料原件在進入面試入圍名單時驗證覈實)。報考者必須如實填寫個人的報考信息,並對報考信息的真實性承擔責任,如報考者填報的信息不全、錯誤或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由此所產生的後果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報考人員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有關規定處理。

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4月11日8:30—4月17日18:00。

(二)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資格審查部門根據玉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的授權,進入網上資格審查系統,依據本公告及招聘計劃表中規定的資格條件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並在2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並在網上及時反饋給報考者,報考者在網上可查看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在報名期限內,可以改報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本次招聘考試的組織機構特別申明:因資格審查需要在報名後1-2日內才能完成,故在報名期限最後1天報名的人員,可能會面臨因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失去改報其他崗位的機會。因此,請考生自行評估風險,及時進行報名,以免延誤改報時機。在報名期限最後1天報名的人員,如因不能通過資格審查而失去改報其他崗位的,責任自負。

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4月11日8:30—4月18日17:30。

(三)加分材料送審方式及時間

通過資格審查並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持從網上打印的《2019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證和符合照顧加分的有效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願者憑選派機關證書;大中專畢業生“村官”(含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憑有效的聘用協議書或縣(市、區)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少數民族憑身份證及戶口簿;隨軍家屬憑有效隨軍審批表〕,送到相應的報考單位進行審覈,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加分材料送到市直各招聘單位(詳細地址見招聘崗位計劃表)審覈確認;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加分材料送到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覈確認。逾期不送審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給予加分,責任自負。

爲簡化少數民族考生遞交加分材料程序,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條件的考生,只需於4月19日前將《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及戶口簿複印件傳真到審覈單位進行預審覈即可,可不到現場遞交加分審覈材料(待進入面試入圍人選時,再提交加分材料原件進行現場審覈)。

考生送審加分材料時間: 2019年4月11日8:30—4月19日17:30

(四)繳交考試費方式與時間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繳交考試費,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繳交考試費。考試費每科50元,兩科共100元,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爲放棄報考。

繳費成功後,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的崗位的考生,改報不成功或放棄改報的,退還考試費。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鄉低保家庭成員可按規定申請減免考試費用(城鄉低保享受日期截止至2019年4月份,4月後不再享受低保待遇的不能申請減免)。符合減免條件的報考者須在網上填寫遞交《2019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減免考試費申請表》,按如下辦法進行減免確認:

  1. 符合減免考試費條件的常住戶口(或生源地)爲玉林市(含所屬縣市區)戶籍的考生,只須在網上遞交減免考試費申請表,無須上傳佐證材料,由市人事考試辦公室將名單集中送本地民政、扶貧部門審覈確認後給予減免。

2.符合減免考試費條件的非玉林市籍的考生,除了須在網上遞交減免考試費申請表外,還須將佐證材料的電子影印件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玉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的郵箱:[email protected],同時以郵政快件方式將材料的複印件寄玉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進行審覈(郵寄地址:玉林市香莞路40號玉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收,郵政編碼:537000,聯繫電話:0775-2680828)。電子郵件及郵寄材料接收截止日期爲4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責任自負。提供的材料包括:

(1)報名登記表;

(2)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公室制發的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

(3)戶口簿複印件。

不如實申報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網上繳費時間:2019年4月12日上午8:30—4月19日24:00

(五)網上打印准考證時間

通過資格審查並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玉林人事人才網(http://www.ylrc.net)打印准考證。報考者按准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憑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網上打印准考證時間:2019年5月13日8:30—5月19日上午10:00。

四、考試

2019年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包括筆試和麪試。

(一)筆試

1.筆試考試科目

筆試考試科目爲《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二科,分值各150分。

筆試實行分類考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科目的考試類別分爲四類,即: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醫療衛生類(E類)。其中醫療衛生類(E類)的《綜合應用能力》科目考試類別又細分爲中醫臨牀崗位、西醫臨牀崗位、藥劑崗位、護理崗位、醫學技術崗位、公共衛生管理崗位六個小類。

各類別的考試內容參見附件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9年版)。

2.筆試考試方式

筆試兩個科目連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爲合訂本〔醫療衛生類(E類)《綜合應用能力》中的六個小類亦爲合訂本,由考生根據自己報考的崗位分別選做相應部分(小類)題目〕,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後,收取第一科考試的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後,收取所有的發放資料。

3.筆試時間地點

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考務工作由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點統一設在玉林城區。

筆試具體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准考證》。

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作答時可能需要使用直尺(應爲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攜帶以備使用。

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組織機構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開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考試輔導班和發行銷售的各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參考書(資料)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機構無關。

4.開考比例

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的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應減少招聘計劃到規定比例開考。經減少招聘計劃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不予開考。確需開考的,須報經市人社局覈准後方可開考。

放寬縣(市、區)事業單位及定向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具體按如下辦法確定:

(1)駐地在縣城(城區)的事業單位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人數的開考比例爲1:2(屬自治區扶貧開發重點縣的可根據當地空編情況降低開考比例)。達不到1:2的,應減少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至符合1:2的開考比例。經減少計劃招聘人數仍達不到1:2的崗位,原則上不予開考。

(2)爲解決鄉鎮事業單位招人難問題,鄉鎮事業單位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人數的開考比例達到1:1,可以開考。

(3)市及縣(市、區)定向招聘的崗位,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人數的比例達到1:1的,可以開考。

因達不到開考比例不能開考及無人報考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並向社會公佈。報考者如已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所報考的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被取消,可在接到招聘單位通知後,於4月23日8:30—17:30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改報其它符合報考條件崗位,改報後報考者應立即電話告知資格審覈單位申請進行資格審覈,並可於4月23日8:30—18:00期間查詢資格審覈結果。

不開考崗位考生網上改報崗位時間:4月23日8:30—17:30。

5.筆試成績公佈

筆試成績於2019年6月中旬或下旬在玉林人事人才網公佈,屆時考生可登錄玉林人事人才網查詢。

6.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後,玉林市人社局根據全市參加考試人員筆試成績的總體水平劃定並公佈全市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考生只有達到全市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纔有資格競爭進入崗位面試範圍人選。

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公佈:2019年6月下旬前。

(二)面試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市直事業單位面試工作由市人社局組織實施;縣(市、區)事業單位的面試工作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和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面試的分值爲100分。

1.面試人選確定和資格審覈

筆試結束後,面試組織實施機關根據崗位招聘計劃人數,按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筆試合格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照顧加分。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合格總成績並列時,同時確定爲進入面試範圍人選。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人數不達1:3比例時,按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線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組織實施面試前,須進行面試資格現場審覈。面試組織實施機關在玉林人事人才網發佈面試資格審覈公告,公佈擬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進入面試範圍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現場審覈,面試資格審覈合格後才能進入面試。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由市直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面試資格審覈,報考縣(市、區)單位的,由各縣(市、區)人社局負責面試資格審覈。

進入面試範圍人選參加面試資格現場審覈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臺港澳居民有效證件)、畢業證和學位證〔2019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面試資格審覈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可提供就讀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代替〕、報名登記表、戶口簿(報考有戶籍限定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職或與用人單位簽訂有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如果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資格審覈部門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爲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

報考時未現場遞交少數民族加分原件材料的考生,進入面試入圍人選時,必須在面試資格審覈現場遞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對少數民族加分條件進行審覈確認。

減免考試費的考生在進入面試入圍人選時,還須在面試資格審覈現場遞交戶口簿、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辦制發的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及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對減免費用條件進行審覈確認。

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的證件與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職稱證、執業資格證、加分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實的,組織實施面試的部門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外省籍考生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進行面試資格審查確有困難的,經面試資格審查單位同意,可先在資格審查規定時間內傳真相應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待到正式面試前3天再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到資格審查單位進行現場審覈,合格後才能參加面試。

資格審覈階段出現未通過資格審覈或考生自願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遞補人選的資格審覈要求同上。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資格審覈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確定面試人選及發佈面試資格審覈公告時間:2019年6月下旬前。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6月下旬前。

2.發佈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確定後,由面試組織實施機關在玉林人事人才網發佈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發布後,如有考生自願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公告發布時間:2019年7月上旬前

3.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擬安排在7月中旬前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以面試組織實施機關發佈的面試公告爲準。

4.面試要求

面試考生按抽籤順序出場面試,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餘按扣3分處理。

因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以及不足1:2比例開考筆試等原因造成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辦法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

(1)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爲1:1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2分以上方爲合格,否則不能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2)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爲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方爲合格,否則不能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達到1:2以上的(含1:2),不設面試合格分數線。

(三)照顧加分

1.從1999年起,經本市的組織人事部門按桂人發〔1999〕83號、桂辦發〔2008〕35號文件從大中專畢業生中選聘到我市村級組織擔任“村官”(含社區黨建工作組織員)任職滿2年(任期計至2019年8月31日)且現仍在崗,考覈稱職(合格)的加5分。

2.上級機關選派到我市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或西部志願者在我市服務滿兩年(任期計至2019年8月31日)憑選派機關證書加5分。

3.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

4.本市轄區內駐軍軍官經批准隨軍的家屬(定向招聘隨軍家屬的崗位除外)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加5分。

同時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條件的,只給予其中最高一項的加分,不能累加。

(四)成績同分處理辦法

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成績〕相同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爲人選;筆試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爲人選;《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也相同的,增加補充考試,補充考試的內容、方式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門確定並組織實施,擇優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五)定向招聘隨軍家屬的選崗辦法

報考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崗位的人員,按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考生自主選擇單位與崗位,選崗組織工作由玉林市隨軍家屬工作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招聘單位計劃招聘的崗位人數,依據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報經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准,可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的體檢,由市直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縣(市、區)招聘人員的體檢,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須到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覈體檢結果並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複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複檢申請,經批准後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複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複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爲準。複檢內容爲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已經懷孕或疑似懷孕的考生,應在體檢前向體檢實施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體檢實施機關安排孕檢,經確診懷孕後,延緩所有項目體檢。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志願服務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應當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查閱考生檔案,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並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複審。凡是因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經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爲的人員,不得確定爲擬聘用人選。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爲聘用人選。空缺崗位可按考生筆試面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審批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單位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在玉林人事人才網、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爲7個工作日。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管理權限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審批,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誠信檔案管理

報考人員有下列失信行爲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供招聘單位聘用考察時參考。

(一)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減免考試費用,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爲2年;

(二)發佈面試資格審查通告後,報考人員在面試資格審查環節放棄面試資格,並拒絕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爲1年;

(三)發佈面試公告後,報考人員在面試、體檢、考察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後2日內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爲半年;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爲1年;在接到通知後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爲2年。

(四)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爲3年。

(五)報考人員被聘用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簽訂聘用合同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爲5年。

八、聘用及待遇

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程序,經人社部門批准同意聘用後,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依法簽訂崗位聘用合同。使用實名制事業編制招聘的人員,用人單位憑人社部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編制部門辦理入編手續;使用非實名編制(控制數)招聘的人員,用人單位憑人社部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編制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受聘人員按有關規定享受本市市直事業單位或縣(市、區)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首次進入事業單位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爲1年,其他人員由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按照相關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試用期滿考覈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覈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對招聘考試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爲,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775—2695773(市人社局機關黨委)。

十、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解釋。

諮詢電話:

市人社局事業科 0775—2684008

市人事考試辦 0775—2680828

玉林人事人才網站 0775—2685893

北 流 市人社局 0775—6399207

容 縣人社局 0775—5117909

陸 川 縣人社局 0775—7236082

博 白 縣人社局 0775—8227091

興 業 縣人社局 0775—3766653

玉 州 區人社局 0775—2825412

福 綿 區人社局 0775—2225101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的聯繫電話:(詳見附件1)

附件:

1.2019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9年版)

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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