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戰爭時期,南北雙方軍隊使用的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發射分裝槍彈)絕大多數被柯爾特和雷明頓兩家公司的產品壟斷。在這兩家公司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的重重包圍之下,北方軍隊曾使用過一款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也是當時一款出色的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惠特尼維爾兵工廠與轉輪手槍

南北戰爭中使用的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主要來自兩家生產商的產品,一家是柯爾特公司,另一家是雷明頓公司。但除這兩家產品之外,還有很多其他公司的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及彈藥曾裝備南北雙方軍隊,這些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既有美國本土生產商的產品,也有國外武器生產商的產品,其進入軍隊的方式多種多樣,既有通過軍隊合同官方訂購配發部隊的,也有通過私人購買渠道在戰場上使用的,還有官方訂購和私人購買相結合的方式獲得的。 可以說,柯爾特公司和雷明頓公司在南北戰爭期間獲得了最大份額的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政府訂單合同,但還有很多其他公司的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也獲得過政府合同,包括斯塔爾公司、薩維奇公司、馬薩諸塞武器公司、佩滕吉爾公司、惠特尼維爾兵工廠等等。在這些廠家所生產的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中,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的品質較爲出衆。 惠特尼是美國技術發展史上一個了不起的人物。大多數人在聽到惠特尼這個名字時首先會想到軋棉機的發明,的確,軋棉機是美國曆史上最重要且最有影響力的發明之一,但是很少有人關注到它的發明家惠特尼實際上對武器製造也有相當濃厚的興趣,並且在很早的時期就開始嘗試可大批量生產且可以互相更換部件的武器。爲此,他在康涅狄格州的紐黑文市建立了自己的槍械生產工廠,命名爲惠特尼維爾兵工廠。 惠特尼維爾兵工廠建立起來不久之後,惠特尼成功獲得了一份政府合同生產線膛火槍。1825年惠特尼逝世後,惠特尼維爾兵工廠由惠特尼的兩個侄子臨時代爲管理,直到1842年惠特尼的兒子小惠特尼長大成人後,公司交給了小惠特尼管理。 小惠特尼接手惠特尼維爾兵工廠之後繼續爲軍隊生產長槍,有些是公司完全獨立生產的,還有一些是從其他公司購買零部件再在惠特尼維爾兵工廠進行組裝的。公司在小惠特尼的帶領下一直運轉到1880年代晚期,後來被轉賣給了溫徹斯特武器公司。 1847年,柯爾特公司與惠特尼維爾兵工廠簽訂合同,生產一批在美西戰爭中成名的0.44英寸口徑漫步者轉輪手槍,這也是惠特尼維爾兵工廠首次正式接觸轉輪手槍的生產。除了生產整槍之外,惠特尼維爾兵工廠還生產了一些零部件,這批零部件後來在柯爾特兵工廠被用於組裝巨龍轉輪手槍的一款變型產品,但生產數量非常有限,大概只有240支左右。 在實施與柯爾特公司的生產合同過程中,惠特尼維爾兵工廠積累了生產轉輪手槍的經驗,並且在1850年自行設計出了一些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並進行少量試生產。1857年柯爾特公司對於轉輪手槍的專利失效,惠特尼維爾兵工廠與當時的很多武器公司一樣,決定將柯爾特轉輪手槍機構運用在自己的轉輪手槍上。惠特尼維爾兵工廠首先對柯爾特轉輪手槍進行仿製,在仿製了一小批之後設計出了一款採用柯爾特機構的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即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 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變型產品繁多 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設計於1850年代晚期,其採用0.36英寸口徑,槍管長191mm,雖然內部機構仿自於柯爾特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但是轉輪座的設計則與雷明頓轉輪手槍的稍有相似。之所以採用這種外形的轉輪座,是因爲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的轉輪座也是由雷明頓轉輪手槍轉輪座設計師福戴斯·比爾斯所設計的。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的生產時間大約持續了6年左右,其在設計之初並不是非常完善,而是在生產過程中不斷加以改進,因而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了很多變型產品。爲了方便識別,這些變型產品被分類爲多個型號,每個型號又根據生產時間的不同而分爲多種款式。 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第一種型號中的第一款設計非常不完善,看起來更像一款半成品,其沒有設計壓彈杆,外觀非常簡陋,大約僅生產了100支,之後就被改進成第二款。第二款相比於第一款變化並不大,僅是在外觀上有所改進。後來在第二款的基礎上又設計出第三款,其外形與第二款有所區別,如將胡桃木握把護板的邊緣由原本的直棱形改爲更爲圓潤的弧形等等。第二款和第三款的生產數量都比第一款更多。第三款之後出現了第四款以及第五款,這兩種款式的槍都採用在轉輪彈膛的後方設有一個保險閂,槍管上刻有“E WHITNEY/N.HAVEN”的字樣,也有少部分槍的槍管上刻有“EAGLE CO.”的字樣。 第一型第五款之後,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改進爲第二型。第二型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的外觀變化較大,已經相當完善,代表了惠特尼轉輪手槍的成熟階段。其相比於第一型,增加了壓彈杆,壓彈杆前端由彈性卡筍固定在槍管下方,彈性卡筍的頭部最初設計爲錐形。壓彈杆後端與轉輪彈膛固定杆設計爲一體式,壓彈杆後端還鉸接有壓彈推杆。其轉輪彈膛爲固定式,裝填時不能擺出。裝填時向轉輪彈膛中倒入發射藥,再裝入彈頭,將壓彈杆頭部從卡筍上解脫,向後壓壓彈杆,壓彈杆帶動壓彈推杆將彈頭壓實,然後在轉輪彈膛口部塗上油脂以密封,最後在轉輪彈膛尾部裝入火帽,即槍彈裝填完畢。如此依次向每個轉輪彈膛裝填即可。 其壓彈杆與轉輪彈膛固定杆設計爲一體式,僅需擰動轉輪座前方設置的一個蝶形螺母,就可以很容易地將壓彈杆/轉輪彈膛固定杆從轉輪手槍上取下,進而取下轉輪彈膛。 第二型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沿轉輪彈膛的一週刻有滾花,其上依次刻有鷹、盾牌和獅子圖案。轉輪座的質量較大,並將第一型上鐵製的扳機護圈替換爲黃銅製扳機護圈,還有一小部分採用銀製扳機護圈。第二型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共生產了6個款式,其中第二款將保險閂由1個增加爲6個,而在第三款上,將壓彈杆前方的彈性卡筍頭部由錐形改爲柯爾特轉輪手槍式樣的楔形。 第二型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之後出現了第三型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第三型相比於第二型而言,結構上的改變幾乎沒有,主要是轉輪彈膛上的雕刻有所不同,在原本只有鷹、盾牌和獅子圖案的基礎上增加了一個海軍景象圖,該景象圖中包含一個北方軍的“監視者”鐵甲艦。除此之外,盾牌圖案上還增加了“WHITNEYVILLE”字樣。第三型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也分爲多種款式,後期款式上將扳機護圈的設計加大,並將槍管內的膛線由5條增加到7條。 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的瞄準系統與雷明頓轉輪手槍的相似,因爲瞄準系統同樣是比爾斯所設計的。早期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上位於槍管頂部前方的準星爲黃銅製柱狀準星,後期型號則改爲片狀準星,照門位於套筒座頂端橫樑後上方,採用缺口式設計。 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表面採用發藍處理,其也生產了少量限量版,限量版不但外表經過特殊雕刻處理,並且爲槍配備了精美的包裝盒。 後繼型及仿品隨即出現 後期型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質量非常好,其可靠有效,精度較高,因此受到了聯邦政府的官方注意。聯邦政府武器部最初於1862年直接從惠特尼維爾兵工廠的存貨中非正式訂購了一批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裝備北方軍。由於此次使用的反響非常好,聯邦政府武器部與惠特尼維爾兵工廠正式簽訂合同,訂購了大約7002支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裝備北方軍使用。除了政府的官方採購之外,還有一大批該槍由州政府採購和個人私人購買,流入到北方軍士兵手中。總體而言,惠特尼維爾兵工廠大約生產了超過33000支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雖然命名中帶有海軍二字,但實際上該槍裝備海軍使用的數量並不多,在裝備海軍的轉輪手槍上,槍管頂端一般都刻有一個小型錨的圖案以示區分。 除了以上各種型號和款式的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之外,爲了與當時比較流行的柯爾特M1849口袋型轉輪手槍競爭市場,惠特尼維爾公司還在該槍的基礎上設計出了一款採用0.31英寸口徑、轉輪彈膛容彈量5發的口袋型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口袋型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的基本機構與標準型該槍幾乎完全相同,只是尺寸上有所縮小,生產時間大致與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同時,生產數量也相近。 值得一提的是,惠特尼的侄子曾敬獻給俄國沙皇亞歷山大二世一支禮品型的口袋型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該槍製作精緻,隨槍配有槍盒。 位於佐治亞州的生產商斯皮勒斯&布爾公司還曾在1864年和1865年兩年中以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爲基礎,仿製生產了一種採用黃銅製轉輪座的變型產品,並且獲得了正式的政府採購合同。聯邦政府武器部在測試該槍後,向該公司下達了一份生產15000支槍的訂單,但是由於其開始生產的時間太晚,南北戰爭很快結束,政府在戰爭結束後取消了這筆訂單,致使該槍的實際生產數量遠低於合同的規定數量,僅生產出1450支。至今,斯皮勒斯&布爾公司的產品仍在南北戰爭武器收藏者中十分受到追捧。 儘管在南北戰爭中的使用數量遠遠比不上柯爾特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和雷明頓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但使用過惠特尼海軍轉輪手槍的士兵都對該槍評價頗高,是南北戰爭時期一款優秀的火帽擊發式轉輪手槍。

編輯/王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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