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中午11點,市民曹滋在外出散步時,發現路南邊樹下有一個用藍色被子裹着的男嬰,曹滋隨後撥打了120和110。至此,男嬰孫旭在戶外已獨自待了十個小時了。

男嬰被誤以爲夭折

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隨着二胎政策的開放,聞麗夫婦也想給大兒子添個伴兒。一家人心想事成,眼看着聞麗的肚子漸漸大了起來,家人也都沉浸在喜悅中。

2018年3月11日,聞麗第二個孩子孫旭降生了,但孩子剛生出來就被送進了兒科重症監護室。“早產、新生兒肺炎、敗血症……”病情的陰霾籠罩着聞麗一家,兒子初生的喜悅被慢慢沖淡,一次次的搶救,甚至轉到條件更好的外地大醫院治療,男嬰孫旭還沒有好轉的跡象。

2018年4月16日凌晨,男嬰孫旭氣息漸弱,其奶奶徐鳳和母親聞麗聽了半天也沒有感覺到有呼吸,誤以爲男嬰孫旭已經夭折,強忍着悲痛, 她們聯繫了從事殯葬行業的王鵬幫忙處理。

正值深夜,王鵬呼聲正酣,突然被急促的電話鈴聲吵醒,王鵬迷迷糊糊中按了接聽。這時,電話裏傳來哽咽聲,“師傅,請你幫幫忙,我家裏有個小孩不行了,請你過來給幫忙處理一下!”王鵬一聽,來生意了啊!被吵醒的不悅立馬就消了大半。原來,王鵬是專門幫人處理死亡小孩的,當地人遇到這種情況,有的家庭不願意去處理,就催生了殯葬行業處理死亡小孩的分支。

王鵬問了地點剛要去,轉念一想,這大半夜的,還是叫兩個人壯壯膽!大不了少賺一點。他拿起電話就約上了同行吳曦、蘇浩出發了。到了主家,主家把男嬰孫旭送出來,王鵬接過,抱起男嬰孫旭就走。隨後,王鵬與吳曦、蘇浩匯合,就準備扔到附近野地裏。

我們不能傷天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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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鵬一路上都抱着男嬰孫旭,剛給男嬰孫旭找了個好地方放下,王鵬突生憐憫之心,摸了下孩子,祝福他下輩子能平安長大!畢竟王鵬年過六十歲,是個無兒無女的孤寡老人,看見孩子難免心生親切。

突然,一聲啼哭劃破了寂靜的夜晚,王鵬趕忙一看,男嬰孫旭還活着!

王鵬一驚,趕忙與主家聯繫,說男嬰孫旭還有氣,要給主家送回去。對方一聽,嘆了一口氣,說道:“小孩有多樣病,治不好了。請你給俺包好了,放到有人能拾到的地方”。

掛了電話,王鵬悶悶地說:“主家不要,讓我們給放到人能撿到的地方”。

吳曦、蘇浩一聽,面面相覷,“小孩還活着呢,說不要就不要啦?再說這深夜放在外面,九生一死啊!我們做人要有良心,要有底線,不能做傷天害理的事情啊!”

吳曦、蘇浩轉念一想,又說:“可是主家都不要,孩子又有病,治不好,我們跟着摻和啥!抓緊給孩子放好,咱們把錢分了完了!”

“算了,人各有命,我們只能盡人事、聽天命了!”一番討論後,王鵬說道。

吳曦說:“主家不是說給孩子放在人能撿到的地方嘛,那我們把小孩放路邊吧,這樣容易被撿到!”

“行,那咱就別把小孩放野地裏了,這荒地平時也沒人來,誰能撿到這孩子啊!”蘇浩說道。

“要不咱們順着路邊尋摸看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適的地方給孩子放下,咱們能做的就只有這些,剩下的看這孩子造化吧!”王鵬說道。

三個人就一路尋摸着,找了個地勢略高、又有樹的地方放下。三人商量着,這兒是路邊,容易被拾到,地勢又高,一般車子不經過,可以減少意外的發生。

放好之後,王鵬等三人看了又看,感覺沒大礙就騎車回去了,分了主家給的紅包。

構成遺棄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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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王鵬聽說警察去家裏找他。心咯噔一下沉了下來,想來想去應該是前兩天主家不要男嬰的事情。王鵬心想,是主家不要的,應該跟我沒關係吧,一會兒又想,雖然是主家不要的,但是由我親手扔的,我到底有沒有責任?幾番掙扎下來,王鵬心一橫,“不是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我現在去自首,應該能爭取寬大處理!”

王鵬心一定,起身就去了派出所。當知道被遺棄男嬰孫旭正在接受政府救助,身體各項指標正常,政府還給安排在兒童福利院,王鵬老淚縱橫。

2018年7月20日,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檢察院以涉嫌遺棄罪依法對徐鳳、聞麗、王鵬、吳曦、蘇浩提起公訴。

辦案檢察官認爲:本案犯罪嫌疑人徐鳳、聞麗婆媳對僅出生30多天的男嬰孫旭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指使王鵬等人將其遺棄,導致男嬰孫旭在野地裏待了近十個小時,情節惡劣,其行爲已觸犯了我國刑法第261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遺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犯罪嫌疑人王鵬等人明知男嬰孫旭活着的情況下,爲了賺取錢財,仍按照徐鳳的指使將孫旭放在野地裏,構成遺棄罪,系共同犯罪。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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