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炒米视角在古代王朝,老百姓如果私藏刀剑甚至还不是太大的罪过,但是弩是受到特别控制的,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比弩控制得还要严格的,竟然是不是兵刃,而是甲胄。有些朝代是默许百姓私自持有刀叉剑戟的,甚至一般的铁匠铺里甚至也是可以偷偷打造兵器,而不被朝廷追究的。 比如宋朝朴刀很流行,《水浒传》里的各路好汉出行都是带着朴刀的;甚至兵刃可以合法买卖,如林冲可以在街头买刀、杨志敢在街头卖刀;甚至普通铁匠铺都是可以偷偷打造兵刃的,鲁智深的那个一头斧子、一头月牙铲的禅杖就是随便找的铁匠铺打造的。弩在冷兵器时代就是典型的“大杀器”。按说弩受到严格控制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古代生活基本上缺少不了弓箭,至少打个兔子还是需要弓箭的参与。但是弩不一样,弩是在古代冷兵器时代,基本上可以算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了。特别是南北朝以后,甲胄的防御力变得更加厉害之后,催生可唐朝的横刀、陌刀这一类,注重穿刺的刀刃之后。

弩的杀伤力也开始上了级别,宋朝著名的神臂弩,用坚韧的山桑木为弩弓,又用坚实的檀木作弩身,麻为弦,400米以内,杀伤力几乎百分百。“射二百四十余步(约370米),入榆木半箭。”那就更别提床子弩了,更是登峰造极了,堪比冷兵器时代的中程导弹。床子弩也叫“八牛弩”,意思拉弓都需要八头牛,实际上拉开弓的确需要几十人转动轮轴, 射程更是高达500米以上。夸张点讲,可以直接把人从马上掀起钉到树上。

宋真宗景德元年,辽萧太后与辽圣宗亲率大军南下,深入宋境,宋真宗被逼得差点都要迁都了,正是因为宋军用床子弩把辽军的前锋大将萧挞凛掀下马阵亡,才改变了整个战局,加之宋真宗御驾亲征,把辽国往回撵,在宋朝掌握了主动局面后,才有了后来的澶渊之盟。所以民间绝对禁弩是可以理解的,这就好比美国虽然可以合法持有枪支,但是也没开放到可以合法持有导弹。甲胄在冷兵器时代的是战争胜利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说到甲胄,实际上它在冷兵器时代的意义,远比我们想象的重要。我们通常说一国军力强大,都说的是“戴甲百万”,而不是带刀百万。这个其实就因为在冷兵器时代,在相同的兵刃水平的前提下,决定战争胜利的因素,恰恰就是甲胄。因为甲胄的防护能力,使得在战争中,兵员的战损概率更低,这也就意味着战斗力更强。

所以兵刃实际上由于铁匠铺的存在,是根本无法真正意义上控制的。所以朝廷必须对甲胄进行控制,这样才能形成“以不敌之威,辅服人之道,故不战而胜,不攻而得,甲兵不劳而天下服”的效果。也就是说虽然你也有刀枪,但是你没有防弹衣,而对方有,你就会老实很多,至少不敢主动挑衅对方。“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的意思及出处。“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是民间俗语,但是其具体表述的意思出自《唐律疏议》。后来直至清朝的相关法律,都是按照个原则来的。这里“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的意思就说民间私藏一领甲胄的罪过相当于私藏三张弩的罪过,私藏超过三领甲的就非流即死了。“弩一张加二等,甲一领及弩三张流二千里,甲三领及弩五张绞。私造者各加一等。甲,谓皮、铁等。具装与甲同。即得阑遗,过三十日不送官者同私有法。——《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里规定,私自藏有一领甲胄和三张弩机的,就要流放两千里了;私自藏有三领甲胄和五张弩机的,就可以直接判绞刑了。私藏者有罪,私自生产的更是罪加一等。就算捡到的,超过30天内不送官的,也就和私藏者同罪。从法律条文上都可以看到历代王朝实际上对民间私藏甲胄的控制是非常严格的,因为拥有甲胄本质上就意同谋反。在古代私藏甲胄意同谋反。最有名的当属汉朝的周亚夫,因为本身就是武功赫赫的战将。在安排自己的身后事的时候,就想着搞五百套甲胄带到棺材里。古人事死如生,其实这本身是可以被理解的。秦始皇兵马俑本质上也是因为秦始皇希望在地下也可以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么。但是周亚夫这个行为恰恰就触犯了法律,被别有用人的人污蔑为意欲谋反,被关进了大牢。由于此前平定七国之乱,所以汉景帝也不好杀他,结果周亚夫自己愤怒之下,在狱中绝食了。

还有一个侧面证明私有甲胄,意同谋反的例子。那就是努尔哈赤“遗甲起兵”的案例。努尔哈赤决定起兵反明的时候,就是依靠父祖遗留下来的十三副铠甲。其实只要努尔哈赤展示出铠甲的时候,建州女真人就知道努尔哈赤要做什么了。毕竟铠甲这玩意是被大明的法律禁止私藏的,只要努尔哈赤不是拿出去交给大明官府的,那就一定是要起兵谋反的。现代世界上的类似律法规定。

即便告别了冷兵器时代,铠甲是不存在了,但是拥有防护功能的防弹衣实际上是存在的。美国是合法拥有枪支的,两亿多人拥有三亿多支枪。但是在美国的很多州,公民是不允许购买重型防弹衣的。即便是轻型防弹衣,也是只有一些特殊人群才能购买的,并且这些购买轻型防弹衣的人还不能有任何犯罪记录的人,并且购买时的手续非常复杂。其实本质用意和中国古人的想法是一样的。文/炒米视角原创首发,欢迎关注或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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