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的为官之道:不盲从上级,敢质疑错误政令,一心为民谋利
摘要:以民为重,仁民、利民为先,做正“下梁”,不被“上梁”带歪,始终坚守自己做官的本心、良心,苏轼这种为官之道,于民有利,却于己有害。苏轼做官,明是非,知对错,分善恶,不唯上,不盲从,始终坚守做官的底线,行“仁民”之政,让人敬仰。
这种“官念”,使他重民生,甚于他头顶的乌纱,乃至颈上的头颅。因而有违他这种“官念”的上级政令,他就敢质疑,甚至拒绝执行。譬如,对王安石推行的新法,因新法有些对民有利,有些对民有害,因而他对新法就采取两种不同态度,即有利于民的就执行,不利于民的就公开拒绝。他这样做的结果,使民得以安生,有口皆碑;自己却经常被上级打压、被贬,难以安生。 尽管如此,他却从不改自己做官的初衷,始终奉行“仁民之道”。熙宁七年,在他被调任知密州期间,一个叫“司农”的上级部门下令推行“手实法”。所谓”手实法“,就是让老百姓“自供丁产实况”。说通俗点,就是让老百姓向官府申报公开自己的财产。苏轼认为这种”手实法“于民有害,就向上提出质疑,准备拒绝执行。因上级的“官僚”也怕闹出事,不敢再强令实施,因而让苏轼“暂缓”,说:“公姑徐之。”后来,“朝廷知法害民,罢之”。很难想象,若苏轼也盲从上级,不管政令于民有利还是有害,只知按令强制执行的话,不知会闹出什么样的后果?
以民为重,仁民、利民为先,做正“下梁”,不被“上梁”带歪,始终坚守自己做官的本心、良心,苏轼这种为官之道,于民有利,却于己有害;加上他是文人,对不平、不公之事爱写文章寄情,或“托事以讽”,尤其是对王安石施行的新法,讽刺的人和事有点多,最终竟被群起弹劾,被捕入狱。好在他有“大才”,有“大名”,“有大影响”,且还有“皇帝的赏识”,否则可能就惨死狱中了。最后因皇帝怜惜他的才华,只是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但苏轼也从此开始了他的贬官生涯。
苏轼做官,明是非,知对错,分善恶,不唯上,不盲从,始终坚守做官的底线,行“仁民”之政,让人敬仰。他可说是所有做官之人的榜样。可惜这种榜样并非一般人能效仿。因官场不是职场,有点特殊,若无“特殊之才”或“特殊之名”或“特殊之影响”,像苏轼这样做官,后果可想而知。
然而,像苏轼这种不被“上梁”带歪,始终做正“下梁”的官,恰正是堪称栋梁之才的“中梁”,只要“中梁”正,那些“歪梁”就无法影响大势,搞跨大局。中华文明之所以能绵延不绝,或许就因无论在任何朝代,都有像苏轼这种真正以民生为重、不唯上、不盲从、敢为民请命的官,他们才是中华的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