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川男子持刀傷人後自首,警方:將傷者誤認爲經濟糾紛對象)

四川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官方微博@東坡公安11月21日上午發佈警情通報稱,11月21日8時許,肖某(男、55歲、東坡區人)持刀在大北街425號將王某(男、56歲、東坡區人)眼皮和臉頰刺傷。其後,嫌疑人肖某到紫竹派出所投案自首,已移交蘇祠派出所。

經蘇祠派出所初查:肖某與周某存在經濟糾紛,今日誤將王某認成周某,故誤傷王某。現王某已送醫治療,無生命危險。目前,案偵工作正在進行中,請大家勿信謠傳謠。

張憲超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張憲超_NN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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