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班三个月遭公司开除,怒找媒体曝光 经理:她隐瞒怀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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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找工作入职期间一般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同时还包括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对于我们求职者来说,有了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有了法律保障,用人单位就不能随便解聘自己,话虽这么说,但现实的情况却并不一样。

小严在今年的8月份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上班才三个月就被公司告知自己已经被辞退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以下是小严对自己遭遇的讲述,小编对内容进行了整理,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事件的原委:

1.小严是今年8月份通过面试和建行的一家外包公司达成用人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在离家不远的公司网点做客服工作。小严在此之前刚刚被查出怀孕两个多月,想着能在家门口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既能有点经济来源又可以兼顾到家庭,她对这份客服工作还是比较满意。

2.入职后不久,小严向人事部门咨询了社保的问题,期间小严没有告诉对方自己怀孕的情况,小严觉得自己才刚刚怀孕两个月,怀孕是自己的个人隐私,等到工作稳定之后再告诉公司。没想到就在上个月,小严请病假去医院做体检的事被公司人事经理知道了,人事经理微信中质问小严是否已经怀孕,小严承认了自己怀孕的事实。

3.公司的人事经理没有和小严再继续沟通,上个月小严接到人事方面的通知:因工作需要对小严的工作进行调动。小严被安排到离家比较远的另外一个网点上班,上下班坐公交要一个多小时,小严觉得这是公司在故意为难自己。

为了能保住眼前的这份工作,小严同意了公司的安排,她想着先休息几天去医院做产检再到新网点报道。3天假之后回公司上班,公司的人事经理要求小严提供病假单 ,小严无奈又请了一天去医院开病假单等相关证明。小严原本以为这样就可以把自己请病假的流程办完,结果周三的时候收到人事经理发来的微信,内容是:给你寄的是中通快递,请查收。小严拿到快递后拆开一看,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

小严很纳闷,自己明明已经请了病假,也递交了医院开的病假单等材料,公司为何还要以无故旷工的理由开除自己呢?带着这些疑问小严领着记者来到公司讨要说法。

在调解现场,记者先是就请假的问题咨询了人事经理李女士,李女士只表示对方提供的材料不全。之后,小严提出公司要给自己一个合理解聘自己的理由,一开始比较冷静的人事经理突然朝小严大声质问:“你主动告诉你怀孕了吗?”小严回复:“没有啊,当初入职的时候也没有问啊!”人事经理显然对小严入职时隐瞒自己怀孕的情况比较介意,她甚至明确指出小严的行为就是刻意欺骗,是人品问题。

最终,人事经理以小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坚持解聘,小严在场没有做出过激行为,事后小严决定去劳动仲裁反映情况。

看到这里,相信有不少女性朋友对小严的遭遇很是同情,女性在怀孕后遭到用人单位辞退的案例时有发生,表现出的是用人单位的冷血无情,作为劳动者在面临这样的情况下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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