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前,必須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爲重點加快經濟體制改革,農村土地改革則是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雙重核心所在,理應作出歷史性的改革,釋放中國經濟增長新空間。日前,發改委印發了《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督促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戶, 其中還提到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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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ori_titlesource">  原標題:推動農村土地集體產權改革,加速要素市場建設</p>

  日前,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七次會議,會議期間聽取了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受國務院委託作的關於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情況的報告。

  中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由來已久,今年則要求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已有的15個整省試點省份被要求做好檢查驗收工作,非整省試點省份要全面推開改革,力爭改革覆蓋面擴大到所有涉農縣(市、區),建立省級全面負責、縣級組織實施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地方各級黨委書記特別是縣鄉黨委書記要親自掛帥,承擔領導責任。可以看出,這是當前中國改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內容比較豐富,面比較廣,但焦點在於集體土地制度改革。黨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同時,也指出“經濟體制改革必須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爲重點,實現產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

  土地是最重要的生產資料與生產要素,集體土地則是農民主要財產。因此,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的改革,涉及經濟體系的市場化以及社會分配的公正性。事實上,與中國經濟的發展方式與命運息息相關。

  當前,中國正在全面推進改革開放,強化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到決定性作用。近日,國務院發佈了《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提出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其中包括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制定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徵收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建立公平合理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製度,等等。

  去年一月公佈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稿,則刪去了現行土地管理法關於從事非農業建設使用土地的,必須使用國有土地或者徵爲國有的原集體土地的規定;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爲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允許土地所有權人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農村土地改革的初心就是讓農民受益,享受財產收益。

  當前,繼續提升城市化率是中國經濟增長的潛能所在,同時繼續提升工業化,實現這一目標的前提是土地要素市場化改革。日前,發改委印發了《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督促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戶, 其中還提到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

  發展大都市城市圈,吸引更多的農業轉移人口,需要更多的土地承載。但現有的土地徵收和拍賣政策導致土地成本居高不下,過高的住房價格以及由此帶來過高的經濟成本都會潛在地阻止農業人口的轉移。也正是當前的土地供給壟斷與招投標方式導致中國資產泡沫較高,金融風險較大。

  可以看出,如何處理好土地問題是當前中國經濟持續發展以及防範風險的重要內容。用地制度改革也是要素改革關鍵內容,其不僅是促進經濟進一步發展的重要改革,而且也是增強中國經濟安全的重要舉措。

  當前,必須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爲重點加快經濟體制改革,農村土地改革則是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雙重核心所在,理應作出歷史性的改革,釋放中國經濟增長新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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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蔣曉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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