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过,无论哪个流派的古代鬼父都不会想到,在后世居然还有人会骄傲的自称“扬州瘦马”。他自己留下的那句“养瘦马驹,莫教小妓女”,就直接点明了鬼父行为与瘦马一词的深刻渊源。

受到疫情的持续影响,许多叶公好龙的古风爱好者,都不能再去风景胜地表演行为艺术。于是拿出手机里的照片库存进行回味,并为如下配文而高潮不已:我愿做扬州瘦马,与你浪迹天涯!

任何稍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这个扬州瘦马绝非什么清新脱俗的高雅词汇。可惜在新版的《辞源》与《辞海》中,我们都已无法查到该词含义。唯有去对岸出版的《中文大辞典》里翻越,还是能目睹那一针见血的童妓含义。

东亚最早的保护未成年条例 居然来自蒙元时期

自从有可靠的信史记载以来,远东就不曾有过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条例。直到被士大夫们视为落后蛮夷的蒙古征服者入关,才出台了严惩重口味怪蜀黍的法律措施。此后的明清帝国一脉相承,基本都没有脱离其原始框架。

买卖儿童的行为 在很长时间内都没有被禁绝

但上有政策,下必有有对策。古代鬼父们还是拿住了刑罚与伦理的空子想办法为自己领养一个女童,以便将来直接收为小妾。恰逢历朝都有秦制镰刀的日常收割与旱涝蝗灾的循环往复,制造出大批不得不啃观音土的赤贫特困户。为了能生存下去,他们都有强烈的卖女糊口刚需。反过来也给乐于扮演慈善家的鬼父们,以合情合理的钻空子机会。

士大夫们普遍乐于纳未成年女孩为妾

久而久之,鬼父争相买女儿的真人版养成游戏,就逐步成为上流绅士们的风尚。这些被改变命运的女孩,也就被当时的人称为养瘦马。其原始出处,可能是唐李冗在《独异志》中的记载。讲述三国时期的曹彰,用自己的爱妾换了宝马。

扬州瘦马恰恰是对女性的一种不尊重称呼

乃至唐宋两朝,这类妾马互换的情况已成为家常便饭。先后被白居易的《酬裴令公赠马》、李白的《襄阳歌》和陆游《山中夜归》等诗作记录。即便让人误以为的高尚大文豪苏轼,一样在这个问题上晚节不保,将妾换马的不义付诸实践。当然,还是有心系民间疾苦的白居易,对这类鬼父行为表达出抵触情绪。他自己留下的那句“养瘦马驹,莫教小妓女”,就直接点明了鬼父行为与瘦马一词的深刻渊源。

许多媒人就承接寻觅瘦马业务

等历史的时间线推进到明清,养瘦马的行为自然比唐宋更进一步。不仅毫无顾忌的将手伸向未成年人,更是形成了非常完整的相关产业链。有钱任性者可以直接花钱,找代为挂机的牙婆、媒人充当中间商。这些专业人员自然不必躲躲藏藏,可以光明正大地买卖他人儿女。其中上等者被教授琴棋书画,中等者要学习书算礼仪,至于下等就只好努力学习女红杂活。同时,要以纲常伦理进行洗脑,并配合吃不饱的手段去维持“瘦马”身段。熬到出售环节,再公开展示商品细节。最后按照出价高低,满足各阶层的广大消费者们。

清朝老照片中的 扬州瘦马

当然,鬼父淫梦觉不仅流行于东亚大陆,西太平洋的岛国亦有相关文化钻研者。在著名的《源氏物语》中,便包含不少相关情节,乃至被后世的网络做盟家都戏称为光源氏计划。但随着明治维新等近代化改革兴起,昔日鬼父们的大鸣大放,就迅速被取缔为个人层面的小打小闹。许多人终其一生,都只能靠古代文学作品来进行脑补。可谓是打着保护传统文化的幌子,为变态欲望留下最后一缕光线。

《源氏物语》中同样饱含鬼父桥段

到了东亚两大文明交汇的台湾,这种优良传统还被坚持了更长时间。例如在情况特殊的日据时期,困苦岛民就经常做出卖女之举,并出售给鬼父作为小妾。这些倒霉的女孩就被称为“媳妇仔”,成为古代陋习在近现代世界的坚固阵地。文学界当然不乏批判养女制度的作品,但终究架不住买卖双方的情投意合。直到日军全部打包走人,这种古朴的旧制度才逐渐消失在公众视线中。

日据时期的台湾 也存在媳妇仔习俗

不过,无论哪个流派的古代鬼父都不会想到,在后世居然还有人会骄傲的自称“扬州瘦马”。但善于自我标榜的汉服粉们,往往不介意在细节层面饱受批评。毕竟,这是一个修图水平重要于阅读思考的特殊时代。也是扬州瘦马式身材,最受全社会各阶层所痴迷的诡异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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