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缺席女兒痛苦的母親,是太愛女兒。我不能理解這種缺席女兒痛苦的愛,我這個閨蜜也不能理解。

文|公子逸

《寵愛》裏的方欣到最後也沒去看豪七一眼。

痛苦的豪七一直用力堅持着,它想要在最後見它的主人一面。可是,它的主人以忍受不了看着豪七離去爲由,拒絕了看豪七最後一眼。

當時,看這個電影的時候,我氣憤異常。

我始終覺得方欣這樣的女人太自私了。如果她真的愛豪七,她該想的是豪七在最後想要什麼,而不是她自己多痛苦。

我想區分“愛”和“自私”,這兩個詞。

愛,就是希望對方好。

而自私,是希望自己好。

所以,當我聽到朱迅在談她的母親時,我心裏一下子就憤憤不平了。

她十七八歲,做了手術,她母親只陪了她半個小時就走了。她在朱迅的枕邊放了半個西瓜,朱迅疼到吐不出籽,只能把籽嚥下去。半夜裏,朱迅餓到受不了,就再喫一口。她心裏始終打不開這個結,她覺得這是她心裏的痛。

朱迅感受不到她母親對她的愛。

而朱迅的母親卻說:“我很愛她,我不敢去面對她疼痛的樣子。”

這句話,讓我想起了我的一個閨蜜。

她生孩子的那天,很艱難,又是孩子太靠上不好生,又是大出血要家屬簽字。

而她的母親在醫院呆了不到5分鐘,就回家做飯了。如果女人那時候,不需要自己的母親就算了,可那時候女人的婆婆外出打工未歸,女人的老公也不是個能幹的,女人生產又如此艱難,她那時候最需要的就是自己的母親。

可她的母親走了。

等到她找不到母親,給她母親打電話時,她的母親也說了這樣的話:“媽不能去了,媽看不了你那麼痛苦。看你那麼痛苦,我怕我心裏難受。”

很多年過去了,我始終記得我閨蜜母親的這些話。

因爲這些話,對於我來說,太難理解了。

因爲怕自己難受,於是就可以完全不顧女兒的生死嗎?

我媽重男輕女,我寫過很多次。

但是,我生孩子的時候,我媽是在的。我媽那麼愛我弟弟,我們爭吵了那麼多年,當我被推進了產房,我媽兩腿都是打顫的。

我出了產房後,我媽說了這樣的話:“你以後不要再生了,你一進產房,我都站不住了,生怕你出什麼意外。後來又想,有意外,也不怕,我在外邊呢。你婆家不敢不管你死活。”

女兒在最需要你的時候,在痛苦的時候,你因爲怕自己難受,選擇了逃避,選擇了缺席,然後你的理由是太愛了。

我真的不能理解。

你是太愛你自己了?你還是太愛你的女兒了?

你如果太愛你的女兒,你該考慮你女兒的感受,而非你的感受。如果,你在你女兒最痛苦的那個關頭,想到的不是她多痛苦,多需要你,而只是想到你會難受,那麼這不是愛,這是自私。

我媽雖然重男輕女,但是她站在產房外邊的那一刻,是愛我的。而那個寧願回家做飯,也不願意陪女兒生產的母親,我真的無法感受到這份愛。

我閨蜜在醫院呆了近一個月的時間,她媽只去了三次。每次,也僅僅是問了幾句話,就表示家裏很忙,要走了。

我閨蜜那個時候說:“那時候,產房裏的產婦,要麼婆婆在,要麼親媽在,只有我,只有男人在。而男人也不是個能扛事的。他在那邊呼呼大睡,我女兒就在一邊躺着。後來,產婦其他的人都看不下去了,不斷地說他,你抱抱孩子,老把孩子扔牀上,孩子會冷。”

她說,她永遠記得別人家得了孩子,都喜氣洋洋。只有她,不斷地流眼淚。她爲自己流,也爲了自己的女兒流。

她的女兒出生之後,大部分的時間都被男人扔在一個小小的角落,而她只能不斷地告訴自己,等到不疼了,等到出了月子,等到養好了身體,她就能自己看孩子了。

她質疑她母親的愛,她母親卻這樣告訴她:“你又不是我撿來的,我怎麼可能不愛你。我是你親媽,你讓我眼睜睜地看你受苦,我受得了嗎?”

我不能理解這種缺席女兒痛苦的愛,我這個閨蜜也不能理解。她覺得她母親不愛她,可是她母親卻堅持稱她就是太愛女兒了,纔會這樣。

可如果一個人愛一個人就是可以無視她的痛苦,任由她自生自滅。

那麼,真的,沒有人需要這種愛。

愛這個字,從來不是看你說了什麼,而是看你做了什麼。她最需要的時候,你不在。她最痛苦的時候,你沒有關心則亂,而僅僅是事不關己,該做飯做飯,該幹活幹活。

你口口聲聲說,你愛她。

那麼你愛她的方式是什麼呢?

就是用嘴巴一說,然後什麼都不做,並且在她最需要最痛苦的時候,還要說上一句你怕自己難受。

我無法理解這種愛。

我前幾天寫過的那個二嫁後,再也沒管過親生女兒,不斷給親生女兒要錢的母親,也口口聲聲地說她愛自己的女兒,她至少把她養大了,沒有扔了她。

可當父母子女之間的情分,淺薄到連善待都不講了,只講讓你活着。

那這親情,該是有多涼薄。

我曾經不能釋懷,我媽的重男輕女。

後來,跟我一個朋友聊天,說起了這件事。她說:“你媽是愛你的,雖然她偏心,但是她也做了很多愛你的事情。只要你不去跟你弟對比,那麼你就會覺得你的母親還不錯。有些人的母親,那真的一點都不愛孩子的。她就不會做一件對孩子好的事情。”

我媽雖然重男輕女,但是這麼多年,我也是愛她的。後來,我想了這愛的來源,是因爲那些真情流露的瞬間。

偏心眼和完全不愛,是兩回事。

我媽偏心眼,但是她愛我。在我進產房的那一刻,她的擔心是真的,在我生死攸關的時候,她作爲一個母親,能爲我豁出生死。

這種母愛,是與生俱來的。

我是她的孩子,雖然不是她最偏愛的那個,但是我是她的孩子,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她對我有這種與生俱來的情分。

因爲這情分,我和我媽之間,雖然有爭執,有心寒,但是也有那份複雜的母女情分。

而我的那個閨蜜,至今不能釋懷跟她母親的關係。

就像是不能釋懷的朱迅。

她覺得她母親的嘴特別甜,但是做出的事情,卻那麼決絕。

我這個閨蜜的母親,每次也是跟別人說,她女兒有多好,可是,她就是不做一件對女兒好的事情。

我這個閨蜜每次回孃家,都不會空手的。她回家之後,做飯的話,要自己做,不做飯出去喫的話,也是她出錢。她媽一般從不幫她看孩子,但凡要是幫她看一會兒孩子就是要報酬的。

她會這樣跟自己的女兒說:“你該懂事,我也是要過自己日子的。幫你看孩子,就耽誤了我的活,我就不能掙錢了。你怎麼能耽誤我呢,你給我點錢也是應該的。”

她很少回孃家住。

她說:“別人回孃家是回去享福的。人家的父母也覺得女兒回孃家了,就該享福。可我媽覺得,我回家了就不能給家裏添一點麻煩,而只能給孃家帶去好處。”

女兒最需要,最痛苦的時候,她不在,她不怕女兒難受,她怕自己難受。

女兒好的時候,風光的時候,她覺得女兒理所應當地孝順她。

這份母親,還真的是如此“清奇”。

缺席女兒痛苦的母親,是太愛女兒?

恕我對情感的理解如此淺薄,尚未看出這愛的真切。

至於“近鄉情怯”,這四個字。

本是形容遊子歸鄉,即使用來形容親情,那麼也完全不適合那種缺席女兒痛苦的母親。

近鄉,是想要回去。

情怯,是怕對方有什麼情況。

而缺席女兒的痛苦,從主觀而言,就是不想參與,屬於“遠鄉”。屬於那種一輩子有很多次機會接近親情,但就是一次也沒想接近過,然後說她太在乎這親情了,在乎到,想要離它越遠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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