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消令”剛被取消不到一天,王思聰再次被限制消費,其名下的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財產也被查封。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消息,王思聰於11月19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佈限制消費令。

該限消令顯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11月4日立案執行申請人嘉興璟字悌爲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申請執行王思聰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一案,因王思聰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王思聰房產車輛存款被查封

據紅星新聞報道,22日,記者從北京市二中院召開的執行主題新聞通報會上獲悉,該案立案執行後,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王思聰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並對其名下財產進行調查。

北京市二中院新聞辦負責人說,截止到目前,因王思聰未按執行通知書要求履行還款義務,故該院已對被執行人採取限制消費措施,並查封王思聰名下的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財產。

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法院會依法覈實被執行人王思聰申報財產情況,並結合雙方協商情況,依照法律規定,適時採取相關措施。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王思聰此前已被上海嘉定區人民法院發佈限制消費令,11月20日剛剛被取消。

20日晚,王思聰旗下的普思投資公司負責人也證實,取消王思聰限制消費的確是從當天開始。

王思聰房產車輛存款被查封

再度被“限消”後,王思聰仍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包括: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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