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關於事情經過,臨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介紹稱,11月5日上午8時許,臨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特勤一大隊李某、陳某等16名工作人員在人民公園西門執勤時,發現流動商販包某在人民公園西門黃河路上違法佔道經營,依據《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違法行爲處罰規定》《巴彥淖爾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工作人員將包某的三輪車及貨物進行先行登記保存。針對網傳的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城管與流動商販發生衝突”相關視頻,臨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於11月21日作出通報稱,視頻中涉嫌毆打流動商販包某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楊某已被停職,臨河區公安局對其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原標題:巴彥淖爾臨河城管局:涉嫌毆打商販的工作人員已被停職、拘留)

針對網傳的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城管與流動商販發生衝突”相關視頻,臨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於11月21日作出通報稱,視頻中涉嫌毆打流動商販包某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楊某已被停職,臨河區公安局對其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關於事情經過,臨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介紹稱,11月5日上午8時許,臨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特勤一大隊李某、陳某等16名工作人員在人民公園西門執勤時,發現流動商販包某在人民公園西門黃河路上違法佔道經營,依據《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違法行爲處罰規定》《巴彥淖爾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工作人員將包某的三輪車及貨物進行先行登記保存。

到次日上午8時許,流動商販包某與其妻子趙某來到臨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特勤一大隊,要求要回其被暫扣的車輛及貨物。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違法行爲處罰規定》《巴彥淖爾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包某需接受100-1000元的行政處罰,但包某與趙某拒不繳納罰款,並執意要取走被扣車輛和貨物。

當時,臨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特勤一大隊李某因接到緊急通知回局裏開會,但包某與趙某一前一後攔住李某的車不讓走。這時休班準備回家已經換了便裝的特勤一大隊工作人員楊某從辦公樓出來,上前勸說包某與趙某不要攔車,包某與趙某不聽楊某勸說,繼續攔車不讓走,楊某伸手想拉開包某,包某推了楊某一下,又向楊某臉上打了一拳,情急之下楊某還了手,雙方相互扭打在一起。

城管涉嫌毆打流動商販 城管局:當事人被停職、拘留網傳臨河城管與小販發生衝突視頻截圖

通報稱,這時,李某上前試圖將雙方拉開,包某突然癲癇病復發(包某此前患有癲癇病),倒地抽搐不已,李某和楊某對倒地的包某及時進行了救助,並報了警。接警後,城市管理派出所民警將雙方帶回派出所調查,並將包某送到醫院進行治療。

臨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指出,網上流傳視頻系不完整視頻,並未反映工作人員楊某被打細節。

另外,臨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在通報中提到,11月6日包某到巴彥淖爾市醫院就診後,診斷證明書顯示“頭皮血腫、左側面頰部挫傷”。11月10日出院診斷證明書顯示“急性外傷後頭痛、癲癇、頭皮血腫”。住院期間,當事人包某自己要求入住ICU病房,在ICU病房期間,包某各項生命體徵平穩。包某出院後,在臨河區公安局城市管理派出所的組織下,包某同意與臨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進行調解,目前,雙方正在協商解決中。經調查,包某近期於2019年10月9日、25日兩次因佔道經營被行政處罰,並書面保證今後不再違章佔道經營。但在11月5日又被臨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查到違法經營,屬多次違法,屢教不改。

臨河區城市管理執法局表示將堅持以人爲本的執法原則,人性化執法,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爲、嚴肅執法紀律,繼續加大城市管理執法力度。

李琮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李琮_B11284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