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漲了,漲幅還不小!
申請社會救助的市民注意啦!
杭州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漲了~
具體詳情往下看
市區(不含臨安區)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按城鎮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50%計算
從每人每月955元
調整至
1591元
爲低保標準的1.67倍,增幅達66.6%;
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和建德市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參照當地消費支出水平調整
調整後的標準全省最高,位居全國前列,全市預計惠及特困人員3400餘人,月救助金增加190萬餘元。
特
困
人
員
具有本市戶籍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救助供養範圍:
無勞動能力的。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殘疾等級爲一、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爲一級的肢體殘疾人。
無生活來源的。收入總和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
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
供
養
內
容
提供基本生活條件;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提供疾病治療;
辦理喪葬事宜;
提供住房救助;
提供教育救助。
方
式
01
集中供養
優先由戶籍所在地的供養服務機構提供供養服務;未滿16週歲需要集中供養的,應安置到兒童福利機構。
02
分散供養
少數因特殊原因未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可以採取“戶院掛鉤”的辦法,落實其供養服務和管理。
辦
理
流
程
步驟1
申請
現場辦:攜帶本人身份證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或村(社區)就近填寫《浙江省社會救助申請表》,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委託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人代爲提出申請。
在線辦:登錄浙江省政務服務網,或“浙裏辦”“杭州辦事服務”APP,選擇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在線辦理。
浙江省政務服務網
“浙裏辦”APP
“杭州辦事服務”APP
步驟2
受理
鄉鎮(街道)審驗材料後完成受理,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當場退回,並一次性告知需補齊的材料。
步驟3
審覈
鄉鎮(街道)組織人員對申請家庭情況進行調查覈實,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根據調查覈實結果出具初審意見,並及時將審覈意見及時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7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步驟4
審批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准並確定保障金額,不符合條件不予批准並告知申請人。
步驟5
公佈
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名單、保障金額等信息在鎮街和村社長期公佈。
如果你的生活確有困難,
但不符合上述特困供養條件,
我市還有多項救助政策,
快看看有沒有符合的吧!
低保家庭
家庭人均月收入或者月收入扣除剛性支出後低於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區、縣(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規定的,可申請低保,持證家庭每人每月發放低保金。
低保標準:杭州市區(不含臨安區)低保標準爲每人每月955元;臨安區每人每月860元;桐廬縣、淳安縣和建德市每人每月764元。
低保邊緣家庭
扣除剛性支出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標準2倍(含)以下(最高不超過最低工資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區、縣(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規定的,可申請低保邊緣家庭,每人每月發放定期生活補助。
低邊生活補助:杭州市區(不含臨安區)每人每月發放低邊定期生活補助74元。
臨時救助
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因遭遇火災、交通事故等各類意外,或者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經認定的因其他特殊情況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均可申請臨時救助。
臨時救助補助:在獲得各種賠償、保險和其他救助後,基本生活仍困難的,一次性給予每人當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6倍以下的基本生活救助。特別困難的,可適當增加,最多不超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2倍。持證家庭的醫藥費根據不同困難程度,自負自理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享受二次救助。
撰稿:市幫扶救助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