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逐漸成爲農村盛行的一種土地流轉方式,主要還是在於農村年輕人向城鎮聚集,農村越來越多的閒置土地被擱置、浪費所推行的。衆所周知,農民自我維護意識淡薄,相對於中規中矩的文字書面合同,更願意採用信任建立起來的口頭承諾或簡單的文字說明進行土地交易,但這種方式顯然在當下的社會是行不通的,越來越多的土地糾紛也讓部分農民的意識發生了轉變。今天,匯商所網貸平臺小編就告訴你不管是簡單的文字說明還是土地承包合同,你都要確保協議存在以下條例。

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發包方和承包方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內容應當包括以下條款:

1、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正確名稱(最好跟身份證件一致),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代表的姓名還是居住地。

2、承包土地的名稱、位置、土地面積、質量等級。

3、承包土地的期限:開始承包時間和結束承包日期。

4、承包土地用途:嚴禁耕地用作蓋房或工用地。

5、發包方和承包方應該履行的權利和義務。

6、違約責任。

土地承包合同以上條例必須顯示且具備法律效力。一方面是爲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一方面在發生糾紛時,便於雙方維護自身權益。

注意

根據我國土地承包法規定:耕地承包期爲三十年;草地承包期是在三十年到五十年;林地承包期是在三十年到七十年。農民承包土地注意根據不同土地的承包期限,做出土地的合理安排。

土地承包合同必須體現的內容小編就彙總完成了。除以上外,小編還要建議,在進行土地承包時,最好雙方都有見證人的有效簽名,還有如果有其他需要變動或增加的地方也一定要在合同中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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