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市大氣辦瞭解到,爲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落實《衡水市嚴格禁止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一刀切”實施意見》的精神,衡水市決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民生工程、重點建設項目可免停工。

按照《衡水市民生工程、重點建設項目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免停工管理流程》,衡水市範圍內的民生工程和重點建設項目,以及無法及時停工的項目,在確保符合相關要求和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免予停工。

據瞭解,申請免停工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保障城市正常運行和居民基本生活的項目,履行正常審批手續的各級政府確定的民生工程、省市兩級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建設期無污染的戰略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和農產品精深加工等重點建設項目。

當啓動紅色預警應急響應時間距離預警發佈時間大於24小時的情況下,除應急搶險、免停工項目以外的施工項目必須按應急要求停工。當啓動紅色預警應急響應時間距離預警發佈時間小於24小時的情況,需要連續澆築的項目可以順延12小時施工,其他施工項目須按響應要求停工;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超過啓動響應時間12小時連續澆築的項目,建設單位及其商砼供應企業應就響應啓動後需要施工的作業點、作業時間、工程量到相關部門進行審批。

市大氣辦將對申請項目及其配套商砼企業進行抽查、督察,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不符合要求、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爲的情況,將通知審批單位取消免停工資格,並取消本年度的申請資格。

目前,衡水市已經確定了56個重點建設項目與188個民生工程,納入免停工名單。

來源:衡水新聞網—衡水晚報 記者牛軍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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