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宋代可以說是避諱制度最爲嚴格的一個朝代,就曾嚴令下屬官員還需對上級長官避諱,宋徽宗時官至相位的蔡京,權勢太大,朝野上下無不趨炎附勢,其中也就需要避開他的名諱。無論是在說話還是寫文書的時候,都需要避開孔夫子的名諱,避諱對象的逐漸增多,也顯示出避諱制度逐漸融入封建統治的範疇,而避諱的對象也從皇帝一人擴展到皇族、聖賢,其根本目的還是爲了加強統治。

在現在這個時代,給新生的嬰兒起名字算是一件相當不容易的事,也都大多不在遵守古代的禮法或者什麼輩分,一般情況下,就是翻翻詩歌集、書籍,用於取名,也就有了什麼“男取楚辭、,女取詩經”的說法。但是,在古代並非是所有的文字都能應用於人的名字之上,一方面也是爲了體現封建社會森嚴的等級制度。1. 避諱的重要性

在中國古代的日常生活中,忌諱重重,其中最爲重要的一種就是對尊者、長者、賢者的名字避免說出或寫出,人們就將這種奇特的現象稱爲避諱。避諱制度是我國封建社會宗法制度的產物,是一種特有的歷史現象。

這種奇特的中國封建社會的特有現象,大約興起於周,成於秦朝,盛於唐宋,到了清朝就更加嚴苛,民國成立後被徹底廢除。那時,人們對皇帝或尊長是不能直呼或自書其名的,否則就有因犯諱而坐牢甚至丟掉腦袋的危險。避諱比較常見的方式就是用意思相近或是相同的字來替代要求避諱的字。

這樣一來,就使得中國歷史上出現了不少把人名或是事物的名稱面目全非的奇怪現象。不僅如此,避諱還給古代文獻造成一定的困難,給後人的閱讀造成了許多不便。2. 避諱的對象

一是古代人講究“避諱”,即爲子女需要避開祖、父輩的名諱。而臣民則需要避開君王或君王的祖輩的名諱。一般來說,是在寫文章和取名字的時候,包括談話時都需要避諱的字,通常的方法都是用別的字代替。普通老百姓的諱,還算好說。而對於君王來說,對帝王的避諱往往沒有商量的餘地,它帶有非常強烈的強制性和政治性,如果搞不好,是可能會惹上大禍的。

還有在秦始皇時期,爲了提現自己的無上尊嚴,就命令國人不得直呼其名,爲了避開“政”這個字,如“正月”改爲“端月”。有時甚至還有避開皇后之名,如呂后名雉,爲了避開呂后的名號,臣子們遇到雉(古代雞的名字)時都要改稱爲野雞。

清朝的文字獄較大的案件就有數百起之多,其中就有許多和對本朝皇帝或對本朝歷代皇帝名諱衝突的問題,許多的無辜者蒙受嚴刑甚至是誅連殘殺。如康熙二十年,就因本朝史官在編撰史書直稱清太祖的努爾哈赤的名諱,結果就有數十人遭到誅連,結果“死者七十餘人,死者併發邊”。

到後來甚至演變到連皇帝的姓、屬相都有避諱,比如宋徽宗本人屬狗,所以天下的狗也就走了大運,嚴令禁止天下殺狗。元仁宗因爲屬雞,於是便出了一條嚴令,禁止在大都市中提到雞,從此無論殺雞賣雞,都需抱雞而行,以表示對皇帝屬相的或是皇帝本人的尊敬。

二是諱長官或是諱長官其父祖的名諱,甚至有一些驕橫蠻橫的官員,還要嚴令其管制轄區的百姓要避開其名諱,“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主角田登,因爲“登”和“燈”同音,爲了避開自己的名諱,甚至連每年的元宵燈會,都一律改稱爲放火,就連元宵的燈會都要諱了。

宋代可以說是避諱制度最爲嚴格的一個朝代,就曾嚴令下屬官員還需對上級長官避諱,宋徽宗時官至相位的蔡京,權勢太大,朝野上下無不趨炎附勢,其中也就需要避開他的名諱。例如京東、京西一律改爲畿左、畿右,門下之人更有甚者,舉家避蔡京的名諱,還爲此設立了家法,如若觸犯,必是嚴懲。還有一個叫做蔡經國的進士,爲避蔡京名諱,就向朝廷的有關部門申請改名,奏請改名爲純臣。

三就是避聖賢,主要是指避開一些古代的聖賢譬如孔子、孟子等。無論是在說話還是寫文書的時候,都需要避開孔夫子的名諱,避諱對象的逐漸增多,也顯示出避諱制度逐漸融入封建統治的範疇,而避諱的對象也從皇帝一人擴展到皇族、聖賢,其根本目的還是爲了加強統治

比如孔夫子,宋朝皇帝崇敬儒學,認爲孔子那“人倫之表”,儒學爲“帝道之綱”,就曾下嚴令,凡是讀到丘字之時,都需讀作某,並且需要用紅筆圈起來,以表對孔子的尊敬。到了清朝雍正年間,更是下嚴令,爲了避開聖人孔子的名諱,就需要加上一個耳朵旁,即爲“邱”,所以現在的生活有姓“邱”的,也有姓“丘”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在民國建立廢除了,改回原來的“丘”字了。

四是避私諱,即爲家諱。相對避國諱,私諱就更加普遍,古人讀書人之作於詩文,司馬遷之父名曰司馬談,而作爲兒子的司馬遷就需要避開父親司馬談的的諱,所以在《史記》的創作過程中,就將趙談改成爲趙同子,張孟談改名爲張孟同。而杜甫的父親名之曰閒,於是縱觀杜甫的詩文就沒有閒字的出現。

而蘇軾祖父名曰序,但是蘇軾此人好寫序文,於是就改稱爲敘,又認爲這樣還是冒犯祖父的名諱,就改稱爲引。淮南王的父親名曰劉長,於是在組織編撰《淮南子》的過程中,就命令在《淮南子》的編撰-過程中,不許出現“長”字。以至於在後來本文的編撰中需要引用《老子》的“長短相形”的道理時,就改爲“短修相形”。

3.結語

避諱對文化傳承的影響可以說是顯而易見,特別是將避諱演變爲制度文化被賦予濃烈的思想禁錮時,這種作爲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禁忌制度,它的存在不僅造成大量的冤假錯案的發生,更對後人對於古人的文獻書籍出現嚴重的干擾,對於書上出現的陌生的人名,甚至可是說是雲裏霧裏,更加糟糕的是沒有任何的說明和註釋,讓後人讀起來如坐雲霧,昏昏欲睡。

參考文獻:

《史記》

《後漢書》

《略論歷史上的避諱》

《姓名與中國文化》

《中國古代避諱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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