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小夥伴們,再過十幾天就將迎來2018年。在新一年,有哪些好消息值得期待?又有哪些新規將影響你我的生活呢?快來看↓↓↓

好消息!這些費用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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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小規模納稅人免繳增值稅

爲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這些費用不得收取

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涉企涉民的事項儘可能網上辦。

條例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對市場主體執行目錄清單之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不得以各種方式強制市場主體贊助捐贈、訂購報刊、接受指定服務

這四類服務全免費

《公共圖書館法》自2018年1月1日施行,此次對公共圖書館的建設、運行、服務、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體規定,尤其是在免費服務方面,提到了四類:

文獻信息查詢、借閱

閱覽室、自習室等公共空間設施場地開放

公益性講座、閱讀推廣、培訓、展覽

國家規定的其他免費服務項目

對進出口關稅進行部分調整

2018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進出口關稅進行部分調整。

據瞭解,根據國務院全面禁止進口環境危害大、羣衆反映強烈的固體廢物的有關精神,與進口廢物管理目錄的調整時間相銜接,取消廢鎂磚、廢鋼渣、廢礦渣等商品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執行最惠國稅率。

統籌考慮產業發展和出口情況變化,將取消鋼材、綠泥石等產品的出口關稅,適當降低三元複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硅鉻鐵、鋼坯等產品的出口關稅

提醒:這些變化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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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恢復到10%

我國對於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實行購置稅優惠政策將於2017年底到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車輛購置稅將由目前的7.5%恢復到10%

這意味着,明年買車要多花錢了!

這些輕型柴油車需符合國五標準

2017年4月,河北發佈《河北省強化交通運輸領域污染防治專項實施方案》,根據規定,2018年1月1日起,製造、進口、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柴油車,均需符合國五排放標準要求

發票代碼調整爲12位

爲進一步規範增值稅發票管理,優化納稅服務,滿足納稅人發票使用需要,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稅普通發票(摺疊票)的發票代碼調整爲12位。

這些新規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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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

《河北省社會信用信息條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建設全省統一的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彙集有關部門、組織和地方建立的信用信息服務系統,對接國家信用信息平臺和其他省(市、自治區)信用信息平臺,實現社會信用信息跨部門、跨領域、跨地區互聯互通、共享使用。

爲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繳納工傷保險

2017年11月,《關於河北省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發佈,並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按照通知,河北省區域內的機關單位應當按照本通知規定,依屬地管理原則參加工傷保險併爲本單位工作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中央駐冀單位可以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修訂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施行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

此法旨在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爲,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公開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

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開始實施。根據規定,國家支持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推進農村污水、垃圾集中處理。飲用水供水單位應當做好取水口和出水口的水質檢測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至少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一次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

制止頻繁填表報數等行爲

國務院扶貧辦要求剎形式主義歪風。自2018年1月1日起,扶貧數據主要通過建檔立卡信息系統上報,不再要求縣以下單位通過其他渠道提供。各地扶貧部門要充分利用建檔立卡信息系統,嚴禁層層增加指標和填報頻次,切實減輕基層填表報數負擔。

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有限制

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國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包括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依法獲得產品配方註冊證書。沒有產品配方註冊證書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禁止銷售。

導遊不得誘騙或強迫消費

《導遊管理辦法》將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明確,導遊執業不得出現擅自變更行程、誘騙或強迫消費等11項違法違規行爲。對於未申請變更導遊信息、未參加相關培訓、塗改倒賣出租導遊證等行爲,辦法明確了處罰措施。其中,導遊塗改、倒賣、出租、出借導遊人員資格證、導遊證,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導遊執業許可,或者擅自委託他人代爲提供導遊服務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網絡餐飲外賣商戶應有實體店

《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超範圍經營。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2018年1月1日起,由人社部印發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將正式實施。辦法規定,用人單位的兩種違法情形應被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一是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二是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爲引發羣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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