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京報記者從該院獲悉,這一涉黑團伙的領導者陳輝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20項罪名,被判處死刑,其弟陳輝發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二年。新京報記者從撫州市中院獲悉,陳輝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20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原標題:江西致6死涉黑團伙頭目獲死刑,其餘103人分別獲刑)

新京報訊 製造78起案件,致6死20傷,今日(11月27日),江西“陳氏兄弟”涉黑團伙在撫州市中院一審宣判。新京報記者從該院獲悉,這一涉黑團伙的領導者陳輝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20項罪名,被判處死刑,其弟陳輝發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二年。

陳輝民。撫州市政府新聞辦供圖

此前,新京報以《持槍殺人僅判三年半,陳氏兄弟涉黑案8名“保護傘”落馬》爲題,報道了這起涉黑案。2005年7月7日,陳輝民與人發生爭執後,當街將對方槍殺,後經宜黃縣公檢法主要領導運作,僅獲刑三年半。

出獄後,陳輝民和弟弟陳輝發廣招“馬仔”,購置槍支、刀具,成爲當地涉黑組織的“老大”。起訴書顯示,該團伙成員爲謀取利益、排擠對手,共製造78起案件,致6人死亡、3人重傷、17人輕傷。在相關領導的包庇下,有13起案件被從輕處理,14人未被追究刑事責任,4起犯罪案件被枉法裁判。

2018年,這一案件成爲全國掃黑辦、公安部掛牌重點督辦的“雙督”案件。7月14日凌晨,專案組異地調集300餘名警力,將陳輝民、陳輝發及多名骨幹人員抓獲。

新京報此前報道,陳輝民等人被抓後,充當“陳氏兄弟”涉黑組織“保護傘”的宜黃縣公安局原局長鄒奇良、副局長孔文藝,檢察院原檢察長陶英華;法院原院長楊新、刑事審判庭庭長管常慶等8人先後落馬。

新京報記者從撫州市中院獲悉,陳輝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20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陳輝民的弟弟陳輝發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衆鬥毆罪等20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撫州市中院方面表示,陳輝民、陳輝發涉黑系列案共審理104人,除主案多名被告人在撫州市中院審理宣判外,其餘92名被告人於當日由撫州市臨川區法院、撫州市東鄉區法院、廣昌縣法院、南城縣法院進行審理宣判,分別被判處十八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俞昌宗 本文來源:新京報 作者:趙凱迪 責任編輯:俞昌宗_NBJ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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