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到了政策资金的集中申报时间段

之前错过了申报时间或没有了解过的企业小伙伴们

还不再围观一波?

海创政策小助理第(四)期来袭!

今天咱聊聊在京或境外举办国际会议的补助问题~

海创政策小助理第(四)期:

在京或境外举办国际会议支持资金

各企业:

中关村2019年第一批政策支持资金正在申报中,项目众多,支持丰富,为便于企业选取适合自己的申报项目,创业园将结合政策原文与往年申报经验,结合企业申报需求,逐期摘录政策提醒。所有申报请以官方发布通知及申报系统内申报指南为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在京或境外举办国际会议支持资金项目(项目代码:2019-1-07)

申报入口: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http://202.108.121.81:28080/user/newlogin.do)。当然了,也可以点击下方阅读原文直达~

申报时间:4月18日至5月17日

申报形式:线上申报+纸质材料

(须发生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

政策文件: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24号)

政策原文:

《办法》“第十七条 支持国际交流合作。

(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在京或境外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非盈利性国际会议。每年每家单位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30%。”

《细则》“第三节 支持国际交流合作

第三十二条 支持对象与支持条件。

(一)支持对象

支持开展国际研发合作、在京或境外举办国际会议、参加境外重要展览和落实承担重点交流任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

(二)支持条件

2.支持举办国际会议的条件

(1)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三条支持的重点产业领域,不以营利为目的;

(2)京内举办的国际会议规模不少于200人,其中境外嘉宾数量不少于会议规模的10%;

(3)境外举办的国际会议规模不少于100人;

(4)会议须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至少在2家以上知名媒体中公开报导或被相关媒体转载10次以上。

……

第三十三条 支持内容及额度。

(二)举办国际会议发生的场地租金、会务组织、翻译费用、设备租赁、宣传费用以及外籍或港澳台籍演讲嘉宾国际往返旅费给予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会议实际发生费用的30%,每年每家单位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会议所产生的门票费、注册费、赞助费等收入将在财务审计过程中从申报金额中核减。

……

第三十四条 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均需提交:

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2.《中关村国际创新资源支持资金项目申报书》;

3.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

……

(三)申请举办国际会议支持资金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会议场地及设备租赁、会务、翻译、宣传合同及外籍(港澳台籍)演讲嘉宾国际往返电子客票行程单、付款凭证及发票等复印件;

2.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会议收入明细表、收入末级科目余额表、会议取得相关收入的情况说明等;

3.会议完成情况报告、主要嘉宾演讲汇编、新闻报道汇编。”

(注:仅摘录了国际会议部分)

接下来我们会带来关于参加境外知名展览的专项补贴

下一期的海创政策小助理,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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