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教科書式老賴當事人訴律師案二審敗訴,仍欠75萬賠償未履行

北京頭條客戶端11月28日消息,11月27日,唐山“教科書式耍賴”當事人黃淑芬起訴原告趙勇代理律師嶽屾山網絡侵權一案有了新進展。北京青年報記者從趙勇處獲悉,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下達了二審判決,維持原判。法院認爲,趙勇的代理律師在轉發他人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時,未侵犯黃淑芬的名譽權、隱私權。28日,趙勇表示,黃淑芬所欠民事賠償部分還有近75萬元未履行,“已沒法再勸她善良和尊重法律”。同時,黃淑芬方面表示,對該判決結果非常不滿意。因受“教科書式耍賴”事件影響到名譽權,失去收入來源,故無法還清款項,會按照原計劃繼續起訴其他侵犯她名譽權的網絡大V。

黃淑芬訴趙勇律師網絡侵權案二審敗訴

據趙勇提供的該案二審判決書顯示,黃淑芬涉案交通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負有給趙香斌(趙勇父親)賠償款的義務。但黃淑芬未全部履行義務,且在訴訟期間主動承擔了大額債務,導致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義務的能力降低。

而案外人趙勇爲促使黃淑芬履行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而製作了涉案視頻,屬於趙勇對黃淑芬行爲的質疑、批評和意見表達,雖然內容令黃淑芬不快,但無侮辱他人人格的言辭。趙勇律師嶽屾山提交證據亦可證明轉發涉案視頻內容有一定的事實依據、所發表言論未明顯偏離事實,而黃淑芬提交的證據不能證實嶽屾山轉發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的內容對相關事實進行了捏造歪曲、誇大,故嶽屾山轉發他人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未侵犯黃淑芬的名譽權。

同時,鑑於嶽屾山轉發他人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未侵犯黃淑芬的名譽權,故一審法院認定北京微夢公司未刪除嶽屾山轉發的涉案視頻及所發表言論的行爲不構成對黃淑芬名譽權的侵犯正確。

法院認爲,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趙勇:黃淑芬還欠近75萬賠償款,已沒法再勸她善良和尊重法律

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趙勇表示他一直在關注此案,對案件的判決結果並不意外,同時,他也對黃淑芬對其代理律師的起訴感到莫名其妙。“她現在做什麼我都不會覺得奇怪,也就覺得喫驚,”趙勇說。

2019年,趙勇父親趙香斌已去世2年,與黃淑芬的交通事故也過去了4年之久。如今的趙勇心態保持平和,在做建築方面的項目工作。

趙勇稱,黃淑芬最近一次履行被執行的款項是在今年6月份,還了大概1萬元。目前,黃淑芬所欠民事賠償部分還有近75萬元未履行。

“從她的所作所爲可以看出來,她不光賴法院的判決結果,不履行賠償款的義務,還攻擊那些幫助我的人。我的生活還要繼續,我已經沒法再勸她善良和尊重法律。”趙勇說。

黃淑芬律師:不滿判決結果,會按原計劃起訴其他網絡大V

11月28日,黃淑芬的代理律師李濱告訴北青報記者,黃淑芬對此次判決結果非常不滿意。“嶽屾山作爲律師和法律專家,在轉發視頻時未發表言論指出,趙香斌在交通事故中承擔次要責任。”

對於黃淑芬拖欠賠償款一事,李濱表示,黃淑芬受“教科書式耍賴”事件影響,失去收入來源,故無法還清款項。

按照原計劃,除了嶽屾山以外,黃淑芬會起訴作家劉同、影視導演傅成等在內的其他網絡大V。嶽屾山網絡侵權案雖敗訴,但該原計劃仍在進行中。

2015年,河北唐山的趙勇父親趙香斌遭遇車禍成重傷,經兩年治療最終搶救無效去世。其間,肇事司機黃淑芬以還貸款的理由,拒絕支付法院判決的85萬餘元賠償款。

2017年,趙勇在網絡上發佈黃淑芬拖欠賠償的視頻引發熱議。趙勇在視頻中指認稱,黃淑芬的女兒劉明月,用她的名字協助黃淑芬在車禍後第二個月買房買車,併成功轉移財產,總價超百萬。之後,有網友將黃淑芬稱爲“教科書式耍賴”。

趙勇在微博發佈視頻後幾十分鐘內,作家劉同、影視導演傅成、律師嶽屾山等網絡大V在新浪微博上相繼轉發了該視頻。黃淑芬認爲網絡大V的轉發存在虛假內容,對黃淑芬名譽權影響巨大。

(原題爲《“教科書式老賴”當事人訴律師敗訴 仍欠近75萬會起訴其他大V》)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