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名城蘇州網訊(記者 熊曙光)在一年一度的世界艾滋病日前夕,名城蘇州網報道了一位感染艾滋病的博士,去醫院補牙屢遭醫生拒絕,引發網友廣泛關注。江蘇公大律師事務所沈瑾認爲,醫院對前來就診的病人負有救治的義務,如果因病人感染HIV而拒絕提供醫療服務,無疑是侵權行爲,她建議向上級管理部門反映。

艾滋患者“就醫歧視”爲何難以消除

名城蘇州網訊(記者 熊曙光)在一年一度的世界艾滋病日前夕,名城蘇州網報道了一位感染艾滋病的博士,去醫院補牙屢遭醫生拒絕,引發網友廣泛關注。患者爲何遭遇拒診,醫生爲艾滋患者看病存在風險嗎,如何暢通艾滋患者的就醫渠道?對此,記者採訪了業內人士。

在蘇州一家企業工作的顧文軍(化名),讀博期間感染艾滋病毒。今年8月騎行不慎摔掉一顆牙,本來去口腔醫院補牙,在主動坦白自己是HIV感染者後,醫生拒診。讓他去了另一所醫院,再次遭到拒絕。他說,“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夠減少一些就醫歧視。”

艾滋患者“就醫歧視”爲何難以消除

對此,有網友認爲,這不是歧視,這是醫生的職業本能。在未知的情況下,醫生做出的選擇是對自己、對其他患者的負責。“要感謝那位堅決拒絕的醫生,避免了無辜的千千萬萬的正常病人遭殃!”

不過,也有網友認爲,醫生都有層層防護,此前並沒有因工作感染HIV的報道案例。外科醫生手術暴露後第一時間喫抗病毒藥物,幾乎可以完全阻斷傳播。反而是就醫歧視,讓患者隱藏病情,給醫生和社會帶來更大災難。

艾滋患者“就醫歧視”爲何難以消除

持這種觀點的網友認爲,向醫生坦承病情反而有利於醫生加強防護,做好器具消毒工作。國家必須嚴格立法,嚴懲醫務工作者對於HIV和乙肝攜帶者的歧視性拒診,避免因此帶來更大隱患,比如患者報復社會等。

其實,根據我國2006年頒佈施行的《艾滋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醫療機構不得因就診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諉或者拒絕對其其他疾病進行治療。

實際情況是,就醫歧視屢有發生。

據業內人士介紹,究其原因,是因爲綜合、定點醫院各有短板。綜合醫院具有手術施治能力,但缺乏預防感染的經驗;定點醫院雖然有預防感染的經驗,但不具備綜合性醫院的學科體系和救治能力,甚至缺少進行常規手術的設備和器械,無法爲感染者提供綜合性的診療服務。

艾滋患者“就醫歧視”爲何難以消除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綜合醫院醫生告訴記者,醫院最擔心的是病毒交叉感染,所以建議到“艾滋病定點醫院”就診。於是艾滋病患者常常就在綜合性醫院和“定點醫院”間被踢來踢去。

江蘇公大律師事務所沈瑾認爲,醫院對前來就診的病人負有救治的義務,如果因病人感染HIV而拒絕提供醫療服務,無疑是侵權行爲,她建議向上級管理部門反映。如果由於院方有意拒絕接治,造成患者錯過最佳治療時機,那麼就構成了民事侵權或者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可以向院方提起民事訴訟或提起其他司法救濟途徑,請求賠償損失。

(責編:熊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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