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很多離異女人,如果年齡還不算太大,很多女人都會選擇再婚,無論是帶着孩子還是沒有帶着孩子的女人。

而對於那些選擇再婚的女人,其實面臨着很多困境:

1、如果帶着孩子改嫁,對方願不願意接受,如果他能接受我的孩子,那麼我願意嫁過去,甚至是可以不要彩禮;如果他連我的孩子都不能接受,那麼我堅決不能嫁過去。

2、如果我沒有帶孩子改嫁,他卻不願意給我彩禮,那我也不願意;頭婚二婚都是結婚,爲什麼二婚女人就不能要彩禮呢?

有一個女讀者就經歷了這樣的困惑,她跟前夫結婚4年,前夫卻不能生育;於是離婚的她,又選擇再婚,結果卻因爲彩禮的事情鬧掰。

一、讀者私信:

25歲嫁給前夫,結婚4年,一直到我29歲的年紀,卻依舊沒有懷孕沒有生孩子;我盯着周圍鄰居的異樣眼神,他們背後的指指點點,還要盯着婆婆對我的冷嘲熱諷,把不能生孩子的原因全都怪罪到我的頭上。

最後忍無可忍,我覺得沒有辦法再拖下去了;前夫也是絲毫沒有維護過我,我根本不相信的我的原因,於是叫着他一起去醫院檢查。

檢查結果還真不是我的原因,是前夫單方面的原因;我揹負了4年的侮辱與誤解,所以我決定離婚。

在孃家住了1年,一直也在工作,然後遇到了現在的男朋友。

雙方家長都見過面,打算結婚的時候,卻因爲彩禮的事情又鬧了起來。

前夫31歲,未婚,除了長相一般之外也沒有什麼別的缺陷;他家本來說好的6萬彩禮,結果鄰近定日子的時候,卻忽然變卦,說6萬太多了。

你看,男朋友家裏在農村蓋的房子,有一輛代步車,我沒有要房子,也沒有要好車;我就覺得6萬彩禮是應該的,可他們卻嫌少,說給1萬多就行了。

他們家可能認爲我不帶回去了,我都給說清楚了:你們給我的彩禮,我會給帶回去,至於帶回去多少,就看你們願意給多少我再決定。

就這樣因爲彩禮的事情,鬧得不歡而散,一直都在僵持着,誰都不願意讓步。

我心裏就很無奈,也很氣憤,難道就因爲我是二婚女人,離過一次婚,就對我這麼不公平嗎?要是他找一個黃花大閨女,人家可能還會要房子呢。

二、還有很多讀者們對這件事有不同的看法,可以說是兩個極端的意見和看法:

1、支持女讀者要彩禮:

二婚和頭婚有什麼區別呢?只要你們願意好好過日子,6萬彩禮又怎麼了?只要你結婚了,彩禮就應該給啊,連彩禮都不捨得給的男人家庭,結婚之後會對你好嗎?

彩禮問題更是態度問題,沒有問你家要房子車子就算很好了,連這點錢都不願意拿,怪不得31歲還是單身啊。

2、覺得女讀者要彩禮是不可理喻:

你自己都是二婚,你還有什麼資格要彩禮?還張口就6萬彩禮,“獅子大開口”啊?人家不說了,給你家1萬多彩禮,這樣還不夠啊?還想幹什麼?

做人不要太貪,不然就算他們給了你家6萬,你嫁過去也不會有好日子過吧。

今日禪悟:

彩禮問題,可多可少,但關鍵看待的是一個男人,以及男方家庭的態度;大多數女方家庭,都會退回彩禮,甚至還有很多女方家庭,會陪嫁過去很多。

結婚之後,是兩個人一起過日子,當然越幸福越開心才最好啊。

你們覺得,女讀者要彩禮過分了嗎?二婚女人應不應該要彩禮?

(文中圖片選自網絡,文字原創且騰訊獨家,侵權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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