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一樓盤樓頂違建泳池被罰228萬責令拆除,部門詳解原因)

南都訊 南都11月23日報道,位於深圳市坪山區的龍光玖雲著項目3號樓樓頂違法建設游泳池及配套設施,被主管部門處以228萬元的罰款,並責令自行拆除。報道發出後,在網絡上引起廣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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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萬元罰款的依據是什麼?”“已經建好的游泳池拆除是否會造成浪費?”11月19日,深圳市坪山區召開新聞發佈會。會上,區規劃土地監察局對網友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會上,坪山區規劃土地監察局局長劉茂介紹,該樓頂違建爲今年6月,坪山區規劃土地監察局通過無人機影像比對系統發現經覈查,該游泳池及配套設施均不在市規自局坪山管理局審批通過的項目設計方案範圍內,也不在住建部門審批通過的施工圖紙範圍內,屬於典型的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爲。

龍光玖雲著項目樓頂游泳池及配套設施嚴重違反了規劃,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批准或未按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進行處罰”,應當予以拆除,並處罰款。“調查期間,深圳市龍光房地產有限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深圳市駿騰置業有限公司自始自終拒絕提交設計圖紙,拒絕提供工程款銀行流水等情況。我們不得不邀請第三方機構對該工程造價等情況進行評估。”劉茂介紹,涉事兩家公司違建情節嚴重,經過研究,最終決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兩家涉事公司限期自行拆除游泳池及配套設施,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等額的罰款人民幣228萬餘元。

對於網友所稱“已經建好的游泳池被拆除會否造成資源浪費”一事,劉茂回覆稱,這個游泳池無規劃無圖紙無報建,是一個徹徹底底的違建,會帶來巨大的安全風險。此外,建設過程中,該工程沒有監理,也沒有驗收,會對羣衆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土地規劃部門要求建設單位對該違建進行拆除,是依據法律作出的決定。所謂的經濟損失,也是違法行爲人違法的後果。如果將此違法游泳池保留下來,不符合法律規定,也將會在社會上形成不好的行爲示範。

杜碩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杜碩_NB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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