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与新泰钢铁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重新签署《互保协议》,约定互相就对方(均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贷(包括贷款、票据、信用证开证、贷款重组以及金融机构可支持的业务品种)所形成的债务以及被担保方与其客户办理有关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新泰钢铁为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包含)33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新泰钢铁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包含)28亿元人民币,互保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5年(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11日和2018年8月29日的相关公告)。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双方签署的《互保协议》,公司与新泰钢铁、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近日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公司为该协议中确认的新泰钢铁应付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以下简称“主债务”)的支付承担保证责任,主要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19—021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与新泰钢铁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重新签署《互保协议》,约定互相就对方(均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贷(包括贷款、票据、信用证开证、贷款重组以及金融机构可支持的业务品种)所形成的债务以及被担保方与其客户办理有关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新泰钢铁为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包含)33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新泰钢铁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包含)28亿元人民币,互保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5年(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11日和2018年8月29日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双方签署的《互保协议》,公司与新泰钢铁、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近日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公司为该协议中确认的新泰钢铁应付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以下简称“主债务”)的支付承担保证责任,主要内容如下:

1、主债务:新泰钢铁应付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款32,596,702元。新泰钢铁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于2021年2月9日前付清。

2、保证方式: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新泰钢铁在互保额度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07亿元(含本次担保)。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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