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狱为中国封建专制政权组成的一部分,但论黑暗型、残暴性,文字狱则首当其冲,在中国的时间进入清代后,文字狱更是较前朝有过之而不及,所谓的康雍盛世,不光是经济上的繁荣,民众的安定富足,更是中国中央专制极权的巅峰以思想上的高压钳制。

《南山集》案发生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此案件又称为戴名世狱。戴名世,子田有,号褐夫,安徽桐城人。在清军入关后,明朝参与力量曾转入西南地区继续抵抗,因而称为南明,时戴名世在编纂明史,所以经常在各地搜集明朝史料,但由于清已代明,且文字狱盛行,所以清朝一些史官在修撰明史时经常会有意无意的忽略一些史事,尤其是南明的史料。

康熙帝

戴名世不光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的进士,更是闻名于世的桐城派创始人之一,为何一个进士会惨遭下狱?该事要追溯到方孝标的《滇黔纪闻》,该书认为南明永历朝不能算是伪朝,戴名世在阅此书后,赞同方孝标的说法,也认为南明永历朝应是正统王朝,并在其《南山集》中表述到南明永历朝“如昭烈之在蜀”,欣然表达自己对南明抗清之举敬佩,在与好友余湛的讨论中,戴名世认为南宋末年,虽末帝帝昺流亡至崖山,但在正史中却进行了详细记载,但在现今的明史中,清朝的明史编纂对于南明的皇帝避而不谈,因而戴名世认为有必要详细记载,如若没有则算不上完整的明史。且戴名世私下在《与弟子倪声》一信中说道:“本朝当以康熙壬寅为定鼎之始,世祖虽入关十八年,时三藩未平,明祀未绝,若循蜀汉之例,则顺治不得为正统”,尽管如此,对于已仕清朝的戴名世曾表示“益矢殚厥忠诚,已报国家”,可知其并无反心,其所做只是作为一名修史者的立场而言。

南明永历帝

此时戴名世为清朝的翰林院编修,在清朝文字狱文字狱当行,当朝之官对于前朝的念念之心必然会引祸端,果不其然,康熙五十年(1711年),都察院左都御史赵申乔上奏弹劾戴名世,认为其“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随后九卿会审,首先刑部等衙门判其为大逆之罪,应凌迟处死,同时戴名世、方孝标二人的祖父子孙兄弟伯叔父兄弟之子,凡年满十六岁以上者,均斩立决,而母女妻妾及姐妹这,十五岁以下之子孙伯叔兄弟之子,全部贬为家奴,而参与《南山集》出版的汪灏、方苞也均应斩立决。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在经过长达一年的审判后,康熙帝终于颁布御旨,戴名世判斩立决,但不问家人之罪,《南山集》全部焚毁。由于方孝标已死,因而家人只流放宁古塔。究其本案来看,戴名世只不过意在详实记载明史而已,但康熙帝却借题发挥,无疑又是清朝统治者的文字压迫,捕风捉影而已。

戴名世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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