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塑造了許多生動形象的人物,其中武松和宋江相信許多人都非常熟悉他們的故事,他們在《水滸傳》中雖然出場時間不同,但是都曾在衙門工作過,宋江是鄆城縣押司,屬於文職;而武松則是陽穀縣都頭,做的是武職。雖然都是在政府機關工作,但是兩人的實際地位可是差距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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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說宋江,他在衙門中相當於宋朝縣衙當中的“吏”,雖然不能算是正式官員,但是僅僅比知縣低一等的他,配合他在黑白兩道通喫的名氣,在衙門當中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就算他殺了人,連當地知縣都爲他辯護。
再來說武松,相較於宋江,武松的捕快地位就低的多,相當於衙役的他,在宋朝被認作“不良人”,長期與犯人打交道的他,也被看做“準犯人”,充滿着暴力元素,當地的知縣對他的態度也很一般。
武松和宋江雖然都殺了人,但是武松只需要流放,而宋江卻想要逃跑,這是爲什麼呢?其實這和宋朝的一條法規有關,在宋朝,雖說“殺人抵命”,但是唯獨“鬥毆致死”除外,武松當年祭奠兄長,與潘金蓮發生爭執,爭執中失手將潘金蓮和西門慶殺死,這在宋朝是不用償命的,而且武松還找了街坊四鄰作證,看來武松是非常瞭解當時的法律流程。然而宋江殺死閻婆惜時,唯一的證人竟是閻婆惜的情夫張文遠,這種情況無疑讓宋江進入了不利的境地,成了宋江想要逃走的原因。
從武松的舉動不難發現,常年的捕快工作,讓他對司法程序非常的嫺熟,所以他才能在殺了人之後,可以逃脫死罪,而宋江這點上沒有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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