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然后孙先生自己买的车就直接被4s店派人开走了。而且车被开走的原因是孙先生贷款逾期没还,这些事情在合同里都有写,孙先生自己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看清。

在当下社会里面,因为花呗借呗,京东白条等透支付款方式的流行啊,用下个月的钱买这个月想要的东西,已经成了一种生活的常态。有一种说法称这种行为是花未来的钱圆今天的梦。按这种说法。其实没什么错。不过希望各位在,用贷款消费的时候,能理智的看待自己消费时签下的各个合同,不然就会像下面这位兄弟一样。


前段时间河南的孙先生终于买了一辆自己想要的车。牌子是凯迪拉克。也是个名牌,按理说售后质量有各种保证。结果呢,一番折腾之后车让4s店开走了。孙先生自己总结下来就是:花了几万块钱,弄到最后就相当于买了把车钥匙,结果车没了,让人啼笑皆非。

具体的事项是这样子的。19年6月。这位孙先生在郑州的一家4s店。贷款买了车子,首付8万。然后因为,不为人知的原因,孙先生的贷款逾期没有还。然后孙先生自己买的车就直接被4s店派人开走了。孙先生去4s店询问具体情况时候。才知道自己本来是花钱买的车,结果变成了花钱租的车。

4s店的负责人告诉孙先生,以孙先生的情况,买车是没有办法分期买的。只能全款买下来。而他付的钱是付给了租赁公司,合同也是跟租赁公司签的。

具体是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孙先生分期租了汽车却当成了自己是分期购买了汽车。四,s店只是一个提供看车出车地方的平台,真正签合同的是孙先生和租赁公司。所以你找4s店要说法是没用的。而且车被开走的原因是孙先生贷款逾期没还,这些事情在合同里都有写,孙先生自己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看清。导致的问题应该由他自己负责。


具体算下来,就是因为孙先生自己平时因为喜欢超前消费。下了很多小额贷,所以4s店不支持通过分期的方式把车卖给孙先生。而孙先生一意孤行坚持分期,那就只能分期租赁汽车。加上签合同的时候孙先生没有看清楚合同里面的具体细则,出了问题只能自己硬着头皮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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