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然後孫先生自己買的車就直接被4s店派人開走了。而且車被開走的原因是孫先生貸款逾期沒還,這些事情在合同裏都有寫,孫先生自己籤合同的時候沒有看清。

在當下社會里面,因爲花唄借唄,京東白條等透支付款方式的流行啊,用下個月的錢買這個月想要的東西,已經成了一種生活的常態。有一種說法稱這種行爲是花未來的錢圓今天的夢。按這種說法。其實沒什麼錯。不過希望各位在,用貸款消費的時候,能理智的看待自己消費時簽下的各個合同,不然就會像下面這位兄弟一樣。


前段時間河南的孫先生終於買了一輛自己想要的車。牌子是凱迪拉克。也是個名牌,按理說售後質量有各種保證。結果呢,一番折騰之後車讓4s店開走了。孫先生自己總結下來就是:花了幾萬塊錢,弄到最後就相當於買了把車鑰匙,結果車沒了,讓人啼笑皆非。

具體的事項是這樣子的。19年6月。這位孫先生在鄭州的一家4s店。貸款買了車子,首付8萬。然後因爲,不爲人知的原因,孫先生的貸款逾期沒有還。然後孫先生自己買的車就直接被4s店派人開走了。孫先生去4s店詢問具體情況時候。才知道自己本來是花錢買的車,結果變成了花錢租的車。

4s店的負責人告訴孫先生,以孫先生的情況,買車是沒有辦法分期買的。只能全款買下來。而他付的錢是付給了租賃公司,合同也是跟租賃公司籤的。

具體是什麼意思呢?意思就是,孫先生分期租了汽車卻當成了自己是分期購買了汽車。四,s店只是一個提供看車出車地方的平臺,真正籤合同的是孫先生和租賃公司。所以你找4s店要說法是沒用的。而且車被開走的原因是孫先生貸款逾期沒還,這些事情在合同裏都有寫,孫先生自己籤合同的時候沒有看清。導致的問題應該由他自己負責。


具體算下來,就是因爲孫先生自己平時因爲喜歡超前消費。下了很多小額貸,所以4s店不支持通過分期的方式把車賣給孫先生。而孫先生一意孤行堅持分期,那就只能分期租賃汽車。加上籤合同的時候孫先生沒有看清楚合同裏面的具體細則,出了問題只能自己硬着頭皮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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