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看到交警就想溜,誰知一查,這個司機還真有問題

11月10日上午,一位在浙江與人打架藏匿在中牟的扶溝司機,因車輛違法,在中牟交警例行的正常執法檢查中落入法網。

11月10日上午,中牟交警孫鳳臣、史衛旗、汪立偉等人和往日一樣,按時到鄭汴物流通道與省道S223線交叉口執勤,對過往的重型運輸車輛的違法行爲進行查處,到了上午9時30分左右,他們發現一輛水泥罐車自西向東駛來,可能看到有交警檢查,原本直行的車子卻突然閃亮了左轉燈準備向左轉向(左轉正好綠燈),職業的敏感民警斷定該車有問題,遂示意司機靠邊接受正常的檢查。經檢查,該車放大號被水泥遮擋,當民警以放大號不清對司機進行處罰時,警務通卻顯示該駕駛人屬於網上在逃人員,執勤民警隨即將該駕駛人進行控制,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覈查。

經查,該駕駛人姓李,現年50歲,是河南省扶溝縣人,今年元月李某在浙江省嘉善縣一家管樁廠給人開車,1月22日夜裏,因工作上的原因與人發生鬥毆,致人輕傷後一直在逃,浙江嘉善公安機關於2018年2月7日進行立案,2018年5月28日批准刑事拘留,2018年5月29日發佈網上追逃。外逃後的李某,更換了自己的聯繫方式,最近在中牟一家攪拌站找到一個駕駛水泥罐車的活,可誰知卻因交通違法被交警逮了個正着。面對交警的詢問,李某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目前李某已經被中牟警方羈押,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小編感言

常言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李某的落網看似偶然,其實也是必然。只要你違反了法律,無論你跑到哪裏,早晚都必須受到法律的懲罰。所以在這裏小編還是要奉勸廣大朋友,作爲一個人,無論你是開車還是做事,都必須以法律爲準繩,依法辦事,做合法公民,說文明話,辦文明事,做文明人。

每日提醒

12

星期一

2018年11月

限行時間:2018年1月1日起,

每週工作日的7時至19時。

限行區域:S223以西、萬三公路以東、

鄭汴物流通道以南、

萬洪路以北所有道路(均不含本路)

今日:車牌尾號爲1和6的車輛禁行 其他車輛通行

明日:車牌尾號爲2和7的車輛禁行 其他車輛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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