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劉春雨表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不少新的突破,但是距離城鄉土地的統籌高效、集約利用,距離真正建成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距離使每一寸土地都能釋放出更多的發展活力和生產力,距離讓廣大農民平等共享城鎮化過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因此《意見》提出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若干舉措。在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過程中,要嚴格守住土地所有制的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不能把集體所有制改沒了、耕地改少了、農民利益受損了。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

發改委要求抓緊落實再延長30年政策 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則不能突破,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本報記者 包興安 

5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介紹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國家發改委規劃司城鄉融合發展處處長劉春雨表示,抓緊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的政策,要平等保護並且進一步放活承包地經營權,爲現代農業的發展提供更加可靠的制度保障。

5月5日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提出改革完善農村承包地制度。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政策。

劉春雨表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不少新的突破,但是距離城鄉土地的統籌高效、集約利用,距離真正建成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距離使每一寸土地都能釋放出更多的發展活力和生產力,距離讓廣大農民平等共享城鎮化過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因此《意見》提出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若干舉措。

劉春雨介紹,第一項舉措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制度。核心是要夯實土地的產權基礎,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意見》主要提出了要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允許村集體依法把有償收回的閒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轉變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這是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的重要改革措施,在改革中就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推進要有序,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來實施。《意見》提出到2022年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要基本建成,到2035年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要全面形成。目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這項改革還是在部分地區開展試點,未來在全國範圍內普遍推開的路徑和時間節點,要視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情況和國家統一部署來安排,要在修法的基礎上進行全面推開。

二是推進要穩慎,要嚴守底線、防範風險。在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過程中,要嚴格守住土地所有制的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不能把集體所有制改沒了、耕地改少了、農民利益受損了。此外,也要重點守住生態保護的紅線,守住鄉村文化的根脈,還要有效防範各類政治、經濟、社會等有可能發生的潛在風險。

三是以農民爲主體,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土地制度改革事關農民的切身利益,所以要以維護農民的基本權益爲底線,絕不能代替農民作主,不能強迫農民選擇,要真正讓農民得到改革的紅利。

四是不能一哄而上,隨意改變用途。要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基礎做紮實,確保待入市的土地符合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不得突破現有規劃,不得隨意改變土地用途,不得出現違法用地的行爲。

“第二項舉措是改革完善農村承包地制度。這主要是進一步讓農民喫上定心丸”,抓緊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的政策,要平等保護並且進一步放活承包地經營權,爲現代農業的發展提供更加可靠的制度保障。”劉春雨說,在此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承包地的農業用途不能改變,農民利益要得到充分保護,而且要堅持因地制宜,宜大則大,宜小則小,不搞“一刀切”式的土地規模經營。

劉春雨表示,第三項舉措是穩慎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在此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城裏人到農村買宅基地的口子不能開,按規劃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則不能突破,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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