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讀|清王朝的最後時刻品讀|清王朝的最後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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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10月30日,武昌起義20天后,清廷一天之內連下四道上諭,做出大幅度讓步、妥協,企望漸成燎原之勢的“亂事”能因此迅速平息。一天之內,連發如此四諭,且讓步妥協之大,出人意外,足見清廷心情之急迫。

給清政府打擊、震撼最大的,是10月29日,北方這一天之內發生兩件大事。

  • 一是太原革命黨和新軍發動起義,擊斃山西巡撫陸鍾琦和四十三混成協統領譚振德,成立山西軍政府;

  • 二是駐河北灤州新軍二十鎮統制張紹曾聯合統領藍天尉等人發動“灤州兵諫”,電奏朝廷,提出速開國會、改定憲法、組織責任內閣、皇族永遠不得充任總理和國務大臣、特赦國犯等十二條要求。

然而,革命的扳機一旦扣動,就很難停下來,這四道上諭未起任何作用。嚴復認爲,如果一個月前做到其中任何一條,效果就會大不一樣。但是“歷史現象往往重演。這和十八世紀末路易十六所作所爲如出一轍。所有這些都太遲了,沒有明顯效果。”

品讀|清王朝的最後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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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急於星火”的四道上諭,對大清王朝生死存亡來說,究竟是一個月前抑或更早一些頒佈效果纔會大不一樣,很難精確“度量”。但清王朝肯定錯失,或者說浪費了一些歷史的節點。不必從鴉片戰爭細往後數,僅盤點一下這四道上諭的內容,就知其最近浪費了哪些至關重要的歷史節點:

——此時清廷許諾“速行憲政”“速定憲法”。然而就在一年多以前,從1910年1月起到12月止,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以地方士紳爲主的“立憲派”發動了四次大規模的國會請願運動,聲勢浩大,遍及全國。儘管“開國會”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清廷就是毫不妥協,不願讓出點滴權力,拒不開國會,拒不立憲,反而採取越來越激烈的手段鎮壓立憲運動,結果必然是立憲派的激進化、革命化。

對是否組織內閣、開國會,清政府內一直有不同意見。載洵、載濤是攝政王載灃的兩位親弟弟,他們掌握海陸軍大權,因曾出洋考察,思想相對開明,支持立憲。但權傾一時,掌控軍機處大權的親慶王奕劻卻表反對。兩江總督張人駿、陝甘總督長庚、陝西巡撫恩壽、直隸總督陳夔龍也反對立憲。

1910年秋,張人駿得知李經羲、錫良等人商議奏請設立內閣與開國會時,立即通電各省督撫表示反對。對張人駿等人的主張和觀點,錫良等一大批官員起來反駁。但幾天後,錫良等人得到的是朝廷仍決定三年後再開國會的消息,焦急萬分,於11月1日又上一折,再次強調速開國會、建立內閣的緊迫性。

這次電奏,比上次少了張鳴岐、寶棻、廣福,但增加了上次未列名其中的閩浙總督松壽和四川總督趙爾巽。此奏不長,但對形勢的分析非常透徹,尤其提出朝廷應防“官邪”,而不是防“民氣”,一針見血。載洵、載濤二位皇叔的意見,錫良等一干大臣的奏摺,全都未發生作用,最終獲選的是先成立內閣、後開國會這種相當保守的主張,朝廷於1910年11月4日發諭公佈。

如果清廷一年前能接受、採納載洵、載濤和錫良等人的建議,結果或許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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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清廷特赦“所有戊戌以來”的政治犯,從改革的康、梁到革命的孫中山。然而,就在三年前,1908年8月中旬,風聞梁啓超有可能回國領導立憲,清廷突然下旨查禁梁領導的政聞社,由於清廷嚴禁,梁啓超不得不解散政聞社。

清廷此舉無疑“爲淵驅魚、爲叢驅雀”,愚蠢之極,一些高官也大爲擔憂、不滿。無論是資政院議員,還是封疆大吏,甚至兩位“皇叔”,他們的有關建議全被否定。如果朝廷在十個月前,即1911年1月能接受、採納他們的建議,結果或許不一樣。

——此時清廷取消皇族內閣,承認其“與立憲政體不能相容”。但就在五個多月前的5月8日,皇族內閣甫一成立,就遭到“天下人”痛責,使真正決定王朝存亡的士紳階層憤怒異常,對其抱有一線希望者也與其迅速疏遠,最終棄它而去。而且,立憲派最上層少數領導仍不放棄最後希望,仍想走相互妥協的改革之路。如果三個月前的7月5日就能妥協,結果或許不一樣。

——此時清廷承認鐵路收回國有政策是被奸臣所欺騙,“動違輿論”。但就在五個多月前的5月9日,皇族內閣成立第二天頒諭宣佈“鐵路國有”時就知道會遇到激烈抨擊、反對,尤其是立憲派、紳商的激烈抨擊、反對,所以諭旨中強調“如有不顧大局,故意擾亂路政,煽惑抵抗,即照違制論”。此舉必然激起民衆強烈反對,清廷卻下嚴旨曉諭商民“如再不服約束,格殺勿論”。護理四川總督王人文順應民情,不僅代川民上奏,並且自上密摺請朝廷改變決定,將始作俑者、郵傳大臣盛宣懷治以欺君誤國之罪,同時請朝廷治自己以同等之罪以謝盛宣懷。然而,清廷大怒,將盡職盡忠的王人文調離,並令其進京候訊,準備治罪。

8月初,新任署理四川總督趙爾豐到任,深感解決川民“保路”風潮只能府順輿情,也上奏朝廷請求改變決定,但第二天清廷卻傳旨命令趙爾豐嚴厲鎮壓保路民衆,同時,朝廷已派端方從湖北帶新軍入川查辦。在這種情勢下,趙爾豐轉而血腥鎮壓保路民衆,最終直接引發武昌起義。

結果,爲平息事,朝廷不得不於10月26日下令將一切責任完全推給盛宣懷。如果清廷早幾個月聽從王人文的建議改變決策,將盛宣懷治罪;或者哪怕一個多月前,聽從趙爾豐的建議改變決策,將盛宣懷治罪,結果或許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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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嚴復所說,“所有這些都太遲了”。此四道諭旨頒下後,未起任何作用。就在10月30日當天,革命黨和新軍在昆明發動起義,成立軍政府。11月3日,貴州、浙江、上海的革命黨和立憲派發動起義;這一天,清廷急忙公佈《擇期頒佈君主立憲重要信條折》,即所謂“十九信條”,完全接受了當初立憲派提出的條件,體現了英國式“虛君共和”內閣制。

但這種局面下,“十九信條”沒有、也不可能起任何作用,革命仍在繼續。11月7日,廣西、安徽宣佈獨立。8日,福州革命黨與新軍起義。9日,廣州宣佈獨立;同一天,清廷萬般無奈答應袁世凱提出的種種條件,頒佈《命袁世凱爲內閣總理大臣諭》,授命袁世凱組閣。此時,清王朝只能任人擺佈,由袁世凱與革命者來決定其命運了。

現在頗有論者認爲辛亥革命過激,打斷了晚清的“立憲”。其實,是清廷自己斷送了“立憲”,許多歷史的“節點”被浪費後,它的生存空間越來越窄。最後時刻或有一線希望,但立憲派的要求被斷然拒絕,錫良、趙爾豐這一干封疆大吏的懇求被否決,連載洵、載濤兩位皇叔的意見都不被採納時,清廷確是自己選擇了一條不歸路。

(摘自《領導文萃》2019年4月上)

稿件來源:搜狐網歷史

責任編輯:蕪影

新媒體編輯:箋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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