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莊爲璣先生等根據《西山雜誌》的記載,認爲泉州判院蒲公爲蒲壽庚的直系親屬蒲宗閔,紹定元年(1228年)進土,端平三年(1236年)奉使安南,嘉熙二年(1238年)奉使占城,淳祐七年(1247年)再使渤泥,後卒於官。儘管學術界對泉州判院蒲公有不同的看法,但可以肯定的是,南宋景定五年(1264年)有一個泉州蒲姓的中國官員,曾到過文萊,並卒於文萊,這是中國文萊友好往來的歷史見證。

1972年3月,國際知名的漢學家德國漢堡大學中國語言與文化系主任傅吾康教授與馬來亞大學中文系陳鐵凡教授,在文萊尋訪華人文化古蹟,蒐集廟碑和墓碑時,發現了一座宋代古墓。墓碑高38.5英寸,寬16英寸,厚4至4.5英寸,碑文:

有宋泉州判院蒲公之墓

景定甲子男應甲立

傅吾康、陳鐵凡先生將這一發現及初步研究結果撰文發表於《文萊博物館學報》1973年第3卷第1號,溫廣益教授譯爲中文(最近在文萊發現的一塊公元1264年的中文墓碑的初步報告)發表於《泉州文史》第9期(1986年)。他們認爲“這個蒲公原爲阿拉伯人”,但已中國化,“他是來自泉州的一個官員”,“他可能是蒲亞里和蒲盧歇之中的一個人的後裔。他的家屬可能如同蒲壽庚的家屬一樣已中國化,但仍保持他的穆斯林信仰,並已好幾代繼續從事與東南亞和印度洋的海上貿易”,“他必定是一位在地方上很受尊敬的人,或者是一位派往某一其他地區而死於途中的中國使者,否則人們是不會爲他準備那麼大型的墓地的”。這一發現與報告引起了國內外學術界的轟動。

莊爲璣先生等根據《西山雜誌》的記載,認爲泉州判院蒲公爲蒲壽庚的直系親屬蒲宗閔,紹定元年(1228年)進土,端平三年(1236年)奉使安南,嘉熙二年(1238年)奉使占城,淳祐七年(1247年)再使渤泥,後卒於官。蒲宗閔有子3人:長應、次甲、三烈。長子蒲應再入渤泥,於景定五年(1264年)爲父營葬。

許多學者指出,《西山雜誌》所云“司溫陵道通判”官稱,不合宋制。道始於唐,宋改爲路,路之下州、府、軍皆有通判,而無道通判。“後升都察院”爲明代始設之職官,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始易御史臺爲都察院,爲中央監察機構官。

有研究者指出,判院蒲公即蒲宗閔,南宋紹定進士,頗值懷疑。據《宋會要輯稿》載,北宋神宗熙寧、元豐變法期間,蒲宗閔頗受重用,由三司勾當公事,遷爲梓夔[kuí]路察訪司,準備差遣,熙寧七年(1074年)即擢爲祕書丞、提舉成都府、利州路茶買公事,後遷爲利州路轉運公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十一月反對派上臺,蒲宗閔被罷官。“蒲”姓在兩宋是罕見的姓,在同一朝代,有同名同姓同時或先後活躍於官埸並留下記載,可能性極小。

還有的學者指出,蒲甲做過“占城西洋轉運使”也值得懷疑。“西洋”一名元以前未見於史籍記載,它起源於元代東西方交通大開以後,最早見於13世紀末周達觀的《真臘風土記》,其後亦見於《大德南海志》、《島夷志略》,到明清時開始普遍流行,宋朝不可能有西洋轉運使。

儘管學術界對泉州判院蒲公有不同的看法,但可以肯定的是,南宋景定五年(1264年)有一個泉州蒲姓的中國官員,曾到過文萊,並卒於文萊,這是中國文萊友好往來的歷史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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