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澎湃新聞獲得的《中國政法大學2019年碩士博士學位論文抽檢中被認定爲“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專家意見》顯示,針對《論不當得利返還範圍之界定》出具的一份不合格意見稱,從內容上來說,作者更多地是堆砌資料,而沒有進行實質性論證,未能有效得出作者自身的觀點。5月7日,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公佈了2019年該校碩士博士學位論文抽檢結果及處理意見,碩士論文《論不當得利返還範圍之界定》和《大學生校園分期消費市場發展的研究》被認定爲“存在問題學位論文”,共有10篇論文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見。

原標題:中國政法大學兩篇碩士論文被認定存在問題,導師受到處理

5月7日,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公佈了2019年該校碩士博士學位論文抽檢結果及處理意見,碩士論文《論不當得利返還範圍之界定》和《大學生校園分期消費市場發展的研究》被認定爲“存在問題學位論文”,共有10篇論文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見。

相關通知介紹,2019年下半年,該校對2018-2019學年度學位論文進行抽檢。2018-2019學年度博士學位論文共計149篇,按照《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博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規定的15%左右比例隨機抽檢,送審博士論文22篇,其中法學博士學位論文17篇,其他學科博士學位論文5篇;碩士學位論文共計2288篇,按5%左右比例隨機抽檢,送審碩士學位論文114篇,其中學術型碩士學位論文58篇,專業碩士學位論文56篇。共抽取136篇博士碩士學位論文。

經送審與增評,2篇碩士論文被認定爲“存在問題學位論文”,合格率98.53%。共有10篇論文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見,佔全部送審論文的7.35%,其中博士學位論文6篇,學術型碩士學位論文3篇,專業碩士學位論文1篇。

“存在問題學位論文”和被出具一份不合格意見論文名單具體如下:

處理意見提出,根據《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博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的規定,對相關學院、導師做出相應處理。其中,“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指導教師——民商經濟法學院李顯冬老師2021-2022學年度停止指導各類碩士研究生新生;MBA教育中心齊勇老師,因所指導學位論文3年內有2篇“存在問題學位論文”及1份不合格意見,2020-2023三個學年度停止接收指導新的各類碩士生,並不得被授予院級及以上優秀教師、優秀導師、先進工作者等各類榮譽稱號,年度考覈中不得被評爲“優秀”;恢復招生後,2年內不得接收指導新的定向碩士研究生;同時,由研究生院對齊勇老師提出警告。民商經濟法學院、商學院對評審意見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限期整改,整改報告經院負責人審批後,報研究生院備案。

澎湃新聞獲得的《中國政法大學2019年碩士博士學位論文抽檢中被認定爲“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專家意見》顯示,針對《論不當得利返還範圍之界定》出具的一份不合格意見稱,從內容上來說,作者更多地是堆砌資料,而沒有進行實質性論證,未能有效得出作者自身的觀點。另外,從學術嚴謹性上來說,作者的引用非常不嚴謹。例如,作者行文中引用“孫森族:《民法債編總論》,法律化版社2006 年版,第152 頁”系明顯錯誤;再如,作者引用稱“崔嵬:《《民法典》編纂視野下我國不當得利法得利與得利返還制度的比較研究》,《天水師範學院學報》,2016 年第7 期。”但經評閱人查閱,天水師範學院學報壓根就不存在“第7期”,該論文是2016年第4期刊發的論文。

另一份不合格意見稱,雖然該文收集、運用了一定的資料,層次較爲清楚,但其所議範圍與主題存在大範圍上的不統一,整體結構上存在嚴重的不合理,在形式上,對重要概念的很多表述讓人捉摸不定,難以成爲一篇合格的畢業論文。

針對《大學生校園分期消費市場發展的研究》出具的一份不合格意見稱,論文文不對題,題目爲“市場發展”研究,而論文的內容和框架結構不是解決“市場發展”問題。論文的內容研究沒有意義。另一份不合格意見稱,42篇參考文獻中有4篇參考文獻看不到任何文獻。嚴重不規範,極其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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