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擋獲的凌某

四川新聞網自貢11月16日訊 (榮霞 記者 徐昭磊)11月15日,自貢市沿灘區交警大隊在“百安”專項行動中查獲一起持無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報廢二輪摩托車上路的交通違法行爲,違法當事人凌某被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七天。

當日下午,大隊秩序中隊民警、輔警一行5人在轄區206省道沿灘天橋路口設置臨時執勤卡點,認真開展“百日安全行動”之交通違法行爲專項整治,重拳整治涉牌涉證、酒駕毒駕、超載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爲。16時12分許,民警在例行檢查一輛由鄧關往自貢方向行駛的川KH**28黑色豪爵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時,發現其駕駛員凌某所持機動車駕駛證由於在截止2016年7月1日有效期內沒有按期換證,當前狀態爲“註銷可恢復”;且所駕駛的二輪摩托車同因在截止2012年7月31日內沒有按期審驗,當前狀態爲“逾期未檢驗,達到報廢標準”。見狀,民警便當場向凌某某開具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通知書》,並口頭傳喚其立即到沿灘區交警大隊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在民警詳細、耐心的詢問調查下,凌某對其持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已達報廢標準機動車上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爲供認不諱。沿灘區交警大隊依法對凌某處以了合併罰款二千元、並處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並於當日送往了自貢市拘留所。(沿灘交警大隊供圖)

本網(平臺)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爲四川新聞網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