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王十朋《寵示帖》欣賞

《寵示帖》又稱《室銘題跋》,爲王十朋唯一傳世墨寶。

王十朋道德文章名滿天下,而書法藝術亦名當世。然其傳世墨寶真跡僅存《札子》一篇,即所謂《寵示帖》而曾載《宋名家二十帖》,今見臺灣《故宮歷代法書全集》第十三冊中。此札子是王十朋答謝收信人爲其書齋室銘題跋的回信,未見於《王十朋全集》,是一篇佚文。它涉及王十朋的政治、思想、交遊、文學、書法諸方面,價值甚大,彌足珍貴。其全文如下:

十朋伏蒙寵示室銘題跋並和詩,三複欽嘆。詩詞意俱工,但過情之譽,非所敢當耳。銘跋高深微妙,然有所未諭者。“不欺”二字,豈晚學無力量之人所敢擬議?以是銘室,自知得罪。竊效古人座右銘,聊以自警雲耳。張丞相以合天人爲不欺,深得《中庸》謹獨、《論語》一貫之旨,其說非不廣大,和爲訓誡也,亦深且至矣。而高見以爲未廣,如是則吾夫子所謂“惟天爲大”,“吾誰欺,欺天乎”之語亦未廣耶?近世學者多流入於異端,反以吾聖人之道爲小,又以天爲小,而求其所謂大於虛無荒唐,清靜寂滅,不驗無實之間。是之所謂大者,非欺而何?不謂賢者過之而亦以是說也,大是饒舌。及“神遊毗耶離城,稽首丈室”等語,雖出於戲翰弄墨,然先賢所不道,六經所不載,恐非先生長者爲後學之訓,未敢承教。金華子之學,亦雜於佛老,至其《讀和韓詩》有“想見大顛師,不應談麼”之句,識者偉之。聖道不明久矣,諸儒不能無罪。因高論雄文之及,輒敢布覆狂言。十朋惶恐,右謹具呈。左奉議郎充集英殿修撰權發遣饒州軍州事王十朋札子。

從此札子的內容來看,是謝爲不欺室銘題跋及和詩者的回信,寫作時間是在孝宗隆興二年(1164)知饒州時。其中提到張丞相,就是指爲王十朋題室銘的張浚。原先王十朋“素不識張浚,聞浚天資忠義,誓不與敵俱生。”由於志同道合,故對這位抗金老臣一直深懷敬仰。紹興三十年(1160)、三十二年王十朋一再力薦重用張浚。同樣隆興元年(1163)正月張浚爲右相,亦薦王十朋。五月張浚北伐兵敗被罷,王十朋不得不引咎自劾。隆興二年外放知饒州,時張浚亦罷相返鄉途經饒州,兩人早已彼此懷念,只是未得一見。恰此相見,纔有書《不欺室銘》之贈。朱熹爲撰張浚《行狀》有這樣的記載:“仲秋二十日,猶爲饒州王十朋作《不欺室銘》,有曰:‘泛觀萬物,心則惟一。如何須臾,有欺暗室。君子敬義,不忘慄慄。'至二十有二日,始寢疾。二十八日疾病。日晡時,命子木式等坐於前,問國家得無棄四郡乎?且命作奏乞致仕。日暮命婦女悉去,夜分而薨。”銘文凡八十四字,而《行狀》所引僅二十四字非全文,乃張浚於隆興二年八月二十日的絕筆之作。故王十朋有“可惜作銘人已死”,“八十四字騰光芒”及“驚聞訃音,忍觀絕筆之銘”之嘆。

這次見面給王十朋留下難忘懷念,於是寫下《不欺室銘不欺室三字參政張公書也筆力勁健如端人正士儼然人望而敬之因成古詩八韻》,詩云:“雲山老人國大老,歷代遺編飫探討。餘事遊神翰墨間,乘興濡毫快揮掃。嚴霜烈日如魯公,抉石奔泉陋徐浩。國朝君謨書第一,大字劣於行與草。雲山心畫無不長,筆力縱時書更好。我來求字蓋求人,不爲有官緣有道。紫巖之銘雲山筆,不欺室中雙至寶。玉簫峯下梅花溪,願學雲山歸去早。”寫出了自己與張浚心心相印的情意。

爲表明心跡,王十朋早於紹興三十一年(1161)在家鄉就名其書齋爲不欺室,並特作《書不欺室》詩:“室明室暗兩何疑,方寸長存不可欺。勿謂天高鬼神遠,要須先畏自家知。”其詩道出了王十朋剛直忠誠的品格。然而隆興二年對題不欺室銘的和詩就更多了。特別是王十朋在饒期間與何子應、王嘉叟、洪景盧、張安國等組成“楚東詩社”,他們都是支持張浚北伐的志同道合者,對於不欺室,當時他們均有和詩。而王十朋的致信人也有題跋室銘並和詩,可見其應是楚東詩社中人,或是王十朋的好友。惜跋詩俱佚,不知王十朋所與書極辨者何許人?想亦工佛法者,王十朋譏其引用佛經,由此可見他對佛教的態度,這也與世稱其不喜佛嘗排之,“遇人談釋氏輒詆罵”之說相驗證。

由於長期受儒家思想的薰陶,鑄就了王十朋的個性,並以先賢言行自勵,“書室匾曰‘不欺',每以諸葛亮、顏真卿、寇準、范仲淹、韓琦、唐介自比。”在王十朋的思想中,修身立言,這是實現其政治理想的必要條件;修身治邦,這是他能成爲一代名臣的重要原因。王十朋注重自我修養,一向嚴於律己,勤政清廉,貴在表裏如一,言行一致,與人不欺,與世不欺,所以才能無私無畏。這是王十朋做人的宗旨。“不欺”作爲王十朋“竊效古人座右銘,聊以自警”而伴隨其一生。

至於王十朋文章書法,正如王十朋自己所說:“吾貧,好作文,苦於無書可閱;好習字,苦於無紙可書。遂於貧中撰出一術,以桌爲紙,以肺腑爲書。淨幾無塵,日書數百字,我之無盡藏紙也;心之精微,日書數百言,我之無盡藏書也。”如是經長期奮發苦學,不但文章拔乎其類,且書法獨到自然。觀此文,有大家風度。從書法的視覺效果來看,絕無矯飾之態。在文裏看出深刻的思想內涵,在字裏看出精湛的藝術表現。由此札子可見王十朋其胸懷與爲人。

王十朋(1112-1171),字龜齡,號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詩人,出生於樂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樂清市)梅溪村。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攬權”中興爲對,中進士第一,被擢爲狀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學教授。王十朋以名節聞名於世,剛直不阿,批評朝政,直言不諱。

少時穎悟強記,7歲入塾,14歲先後在鹿巖鄉塾、金溪邑館、樂清縣學讀書,學通經史,詩文名聞遠近。少時就有憂世拯民之志,十七歲“感時傷懷”,悲嘆徽、欽二帝被擄,宋室被迫南遷。19歲時寫出“北斗城池增王氣,東甌山水發清輝”的名句。24歲時,小小的樂清縣學落成,居然能文賦詩,蓋世的才華震動了浙南的詩壇。33歲時在家鄉創辦梅溪書院授徒,34歲入太學。由於當時南宋政治腐敗,奸臣秦檜專權,科場黑暗,屢試不第。一直至他46歲時,秦檜死後,高宗即位繼帝主持殿試,王十朋得中狀元。後因論力主抗戰,並薦用愛國老將張浚、劉錡,遭主和派排斥離京歸裏。孝宗即位後,起知嚴州,未赴任召對除司封員外郎,遷國子司業,起居舍人,除任侍御史。力排和議,並以懷奸、誤國等八大罪狀劾主和派代表、當朝宰相史浩,使之罷職。隆興元年(1163年),張浚北伐失利,主和派非議紛起。他上疏稱恢復大業不不能以一敗而動搖,未被採納。出知饒、湖等州,救災除弊,頗有政績。在文學上,他一生經過雁山至少七次,都是中進士之前,而且又都是北上臨安時,因此對雁蕩山的感受極其親切。在此期間,他賦了大量有關雁蕩的詩。他在《遊靈巖輝老索詩至靈峯寄數語》中,不僅對雁蕩山作了依次總評價:“雁蕩冠天下,靈巖尤絕奇!”而且還把自己的政治抱負和雁蕩山水浴成一體。雁蕩山水鑄造了王十朋剛直不阿的崇高風格,他則以蓋世的才華歌頌了雁蕩山水。然而,以他的才氣,在雄偉奇秀,千姿百態的雁蕩山水面前仍有力不從心之感,曾在一詩中曰:“愧無筆力助莊嚴!”從此之後,“難下筆”就成爲描繪雁蕩山的“名句”了。乾道五年冬,王十朋卸任,離開泉州時,男女老幼涕泣遮道苦苦挽留,還仿效饒州百姓挽留王十朋的做法,把他必經的橋樑拆斷(後來當地百姓重新修復,用王十朋之號“梅溪”爲名)。王十朋只好繞道離去,士民跟隨出境送到仙遊縣楓亭驛。

王十朋詩才橫溢,凡眼前景物,常常感而成詩,大多是愛民憂民、寓含教育之作,詠蔡襄修建洛陽橋的詩、宴七縣宰詩、承天寺十奇詩、詠清源山詩等,都是流傳後世的佳篇。乾道七年(1171年),王十朋在樂清縣家中逝世,享年60歲,諡忠文。泉州士民聞訊,會集在開元寺沉痛悼念,又在東街建王忠文祠(又名梅溪祠)以爲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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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正氣”王十朋

王十朋(公元1112-1171年),字龜齡,號梅溪,樂清(今浙江省樂清市)人。宋高宗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丁丑科,王十朋狀元及弟。南宋著名詩人、政治家和文學家。著有《梅溪集》32卷、《續集》5卷、《春秋、尚書、論語解》、《會稽三賦》、《東坡集註》。

大器晚成

王十朋自幼聰明過人,日誦千言,過目不忘,被稱爲奇才。6歲發矇,認字比一般兒童都快得多。13歲時已是學業優秀、才華超羣之士,爲當地文會中的佼佼者。1143年,由於祖父、父親相繼去世,當地又遭金兵的洗劫,家境敗落,十朋不得不設帳授徒,創辦梅溪書館,有百餘名學生,以補家用。因他學識淵博,品行端正,梅溪書館很快就聲名在外了。

但是,他的科舉之途並不如意,在溫州鄉試中屢屢敗北。於是1145年,他到臨安的太學裏學習,入學考試得了第二名,直接進入內舍。1147年,他順利升入上舍,取得了省試的資格。由於秦檜把持省試錄取大權,他連考三次未中。自古英雄多磨難,直到秦檜死後兩年的1157年,他才考中進士,參加殿試。廷對中,王十朋以“權”爲對,洋洋數萬言,經學淹通,議論醇正,深得高宗讚賞。其中,“願陛下正身以爲本,任賢以爲助,博採兼聽以收其效”在士大夫中廣爲傳播。王十朋這篇策文,宋高宗十分賞識,定爲殿試第一名。這一年,王十朋已經46歲,可謂大器晚成。

治理鑑湖

王十朋中狀元后,授紹興府籤判。針對紹興鑑湖廢湖造田嚴重的狀況,他寫了《鑑湖說》,把鑑湖比爲人之腸胃,“腸胃祕則不可以生”,是十分深刻的。鑑湖爲東漢太守馬臻所開,周圍350裏,溉田9000餘頃。鑑湖地勢高,湖高田丈餘,田又高海丈餘,雨少則用湖水溉田,雨多則用湖蓄水,對周邊環境起着良好的調節作用,故會稽、山陰無荒廢之田,無水旱之患。但自宋朝以來,陸續有人廢湖造田,至王十朋撰文時,廢湖造田已達2300餘頃,鑑湖對周邊環境調節功能受到破壞,“每歲雨稍多則田已淹沒,晴未久而湖已枯竭”,以致水旱之患及於9000頃田,越人生存受到威脅。王十朋進而提出治理鑑湖的一整套辦法,推動了鑑湖的治理。在距今800多年前,許多人還熱衷於廢湖造田時,王十朋能夠深刻認識到其破壞環境的嚴重性,並提出相應整治方法,是難能可貴的。不久,升爲校書郎兼建王府教授。

從諫如流

有一次,高宗採納了王十朋的建議,下令把交趾(今越南)進貢的翠玉全部銷燬,宮中一律不準佩戴翠品,但收效甚微。王十朋再次上疏:“臣聞陛下寵幸的劉貴妃頗好翡翠飾物,在陛下下令禁止後仍然佩戴,還以翡翠飾腳踏,如此怎能讓天下心服,上行下效,臣以爲陛下此令收效不大的原因在宮中。”高宗仍難以說服劉貴妃。王十朋知道後,再次上疏道:“皇上是天下百姓的表率,如果皇上在這種小事上失信於民,長此以往,必將釀成大患。”高宗無奈,只得斥令劉貴妃將翠玉首飾、玩器一律銷燬。自此,王十朋從諫如流的名聲遠揚。

當時奸臣秦檜已死,朝中大權旁落於楊存中手中,朋比爲奸,左右朝政。王十朋對此十分憤慨,上書高宗說:“秦檜死後,權力迴歸於陛下,但政出多門。這樣等於死了一個秦檜而又出現了一百個秦檜。現在的楊存中,結黨營私,其子弟親戚佔據高位,御史臺、諫院都沒有人敢說話。在軍中,將帥們剋扣軍餉,賄賂楊存中,士兵怨聲載道;在民間,楊存中肆意抓人當兵,強搶民女,百姓怨聲載道,這樣下去很危險。”高宗納諫,下詔解除了楊的兵權,重新規定了各部門的職責,朝中空氣爲之一新,王十朋亦升爲著作郎。自此,王十朋的大膽上書,鼓舞了忠良之臣的上書獻策。

看到宋金“紹興和議”後高宗的卑恭屈膝,王十朋做夢都想統一中原,焦慮萬分,多次上書高宗,說:“金人如虎狼,不可輕信。自完顏亮奪得帝位後,不斷招兵買馬、調兵遣將,有舉兵入侵南宋之兆。勸高宗早做準備,以防不測。”高宗不辨是非,竟以“詆斥和議、迷惑衆聽”的罪名,將王十朋貶出京城。此後,凡有人上書論戰者,有官者被解官,無官者被髮配。

重返京城

1161年秋,金主完顏亮率十萬大軍南下,長驅直入,旬月之間就攻下了揚州。高宗方如夢初醒,火速召王十朋進京獻策。王十朋說:“大敵當前,陛下首先不能流露出慌亂之情,這樣就可以穩定軍心、民心。另外,禦敵最重要的在於知人善任。朝中有許多忠心耿耿、文武雙全的良臣名將,可惜一直得不到重用,願皇上重新起用他們。”高宗聽從了王十朋的建議,任命了王十朋舉薦的劉琦爲江淮浙西制置,任命了王十朋舉薦的張浚在金陵任元帥。兩人不負衆望,在抗金作戰中都立下赫赫戰功,金兵大敗,退回北方。

1163年6月,高宗禪位,自己做了太上皇。孝宗即位後,王十朋上言:“貴爲皇帝,一國之主,最重要的有三條:任用賢才,虛心納諫,賞罰分明。”孝宗很是贊同,改任他爲起居舍人,又升爲侍講,爲皇帝進讀書史、講說經義等。

不畏史黨

當朝權貴史浩,官至宰相,曾被封爲越王,權傾一時。朝中大臣都怕他,沒有人敢說話。王十朋卻不畏權勢,將個人安危置之度外,上書孝宗數說史浩八大罪狀:玩弄權術、延誤國事、結黨營私、濫用職權、爲非作歹、矇蔽皇上、欺君罔上等。隆興元年(1163年),孝宗免除史浩的宰相之職。

孝宗調任史浩爲紹興知府兼兩浙東路安撫等。王十朋再次上疏,說:“陛下雖然能同舜一樣斥逐奸臣,但是沒有同舜一樣把奸臣治罪。紹興府在臨安附近,史浩到職後有何面目見全府父老。”於是,孝宗再次下詔,免去史浩一切官職,並嚴懲史氏一黨。

造福四州

後來,主和派掌權,孝宗命其爲吏部侍郎,十朋堅辭不受。隆興二年(1164年)六月,十朋以集英殿修撰(正六品)出知饒州(今江西省波陽縣)。1165年調任夔州(今四川省奉節縣)時,饒州百姓乞留不得,以至斷橋,王十朋只得從小道離去。百姓修好橋,命名爲“王公橋”。乾道元年(1165)至三年,王十朋在任夔州(今四川奉節縣)知州時,綠化夔山則完全已是有意識的保護環境舉動。王十朋買山植木,榜禁砍伐,勸諭兒童放牧牛羊時勿予踐踏,加強護林,使之成材,他作《買山》詩記其事。他還在夔州郡城東至夔唐西十餘里,新栽楊柳2000株。他的《種柳》詩云:“水東西十餘里,新栽楊柳兩千株。會看聳餘參天去,能似甘棠勿剪無”。乾道三年(1167年)七月,加敷文閣侍制(從四品),移知湖州(今浙江省湖州市)。次年八月,又加敷文閣直學士(從三品)。後又移知泉州(今福建省泉州市)。他所到之處,體恤民情,禮賢下士,救災除弊,治理有方,頗得人心。離任後,四州百姓都爲他立祠紀念。他的好友、狀元汪應辰說:“近世以來的地方官,還沒有一個像王十朋這樣得民心!” 王十朋孝順父母,友愛兄弟,自書室匾,名爲“不欺”,常常以諸葛亮、寇準、范仲淹等名臣賢相自比。朱熹、張栻也很尊敬王十朋。乾道七年(1171年)二月,孝宗之子趙惇(即後來的光宗)被立爲太子。三月,命王十朋出任太子詹事(從三品),負責輔導太子,總理東宮事務。十朋一再推辭未果,勉強就職。七月,十朋已經病入膏肓,孝宗方許以龍圖閣學士(正三品)致仕,詔書下達當日去世,享年60歲。紹熙三年(1192年),追諡“忠文”。

王十朋唯留一身正氣,名傳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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