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京報快訊(記者張建)5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佈新版《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場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調整了土地交易入市範圍,新增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出租”等相關業務。記者注意到,《辦法》還刪除了“出讓土地使用權隨房屋建設工程轉讓”、“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兩項交易活動,調整了有關公開土地交易信息種類和各項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交易規則。

新京報快訊(記者張建)5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佈新版《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場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調整了土地交易入市範圍,新增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出租”等相關業務。

 

調整土地交易入市範圍

 

據瞭解,上海市2008年出臺的《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場管理辦法》,已於2020年4月底到期。此次,上海爲規範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行爲,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實現土地高質量利用,促進廉政建設,制定了新版《辦法》。

 

與原管理辦法相比,該《辦法》調整了土地交易入市範圍、公開土地交易信息種類和各項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交易規則。其中,“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出租”、“開發區成片開發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和“委託市土地交易事務中心進行交易”三項交易活動繼續保留;新增“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出租”、“其他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進行交易”和“合同約定進行交易”三項交易活動。

 

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上述內容的改變,體現了土地市場發展下的政策優化導向,此次新增的內容與今年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各類改革有關,尤其是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使用權出讓和出租,符合當前新土地管理法的導向。有助於爲後續土拍市場提供更多的法律法規支持,也爲後續全國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的細則制定提供了地方案例的參考。”

 

嚴躍進預計,後續上海會加快此類土地的出讓和出租,客觀上也會形成一個較大的土拍市場。  

 

失信主體將被限制參與土地交易

 

記者注意到,《辦法》還刪除了“出讓土地使用權隨房屋建設工程轉讓”、“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兩項交易活動,調整了有關公開土地交易信息種類和各項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交易規則。

 

與此同時,《辦法》還對中介服務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土地交易過程中的行爲要求、投訴檢舉、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補充。此外,新增了誠信管理條款,要求按照建立健全信用體系的要求,依法限制或禁止失信主體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參與上海市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活動,強化對市場主體的監管,推進土地交易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

 

嚴躍進認爲,最近幾年上海出現了很多包括資金來源不當、競拍過程不當等違規拿地現象,上述規範有助於規範土地交易中介業務,防範土地交易腐敗等行爲,對於上海土地市場的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

 

新京報記者 張建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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