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全面禁止露天燒烤,納入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

深圳將全面告別露天燒烤攤。據南方日報、南方都市報報道,爲推動環境空氣質量好中更優,深圳市大氣污染防治指揮部近日印發《2020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明確提出“將露天燒烤納入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依法查處露天燒烤行爲,全面禁止露天燒烤。”

上述報道稱,2019年,深圳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達到國家一級(優)和二級(良)的天數共332天,佔全年監測有效天數的91.0%,比上年下降4.9個百分點;空氣中首要污染物爲臭氧。全年灰霾天數9天,比上年減少11天。2020年,根據相關要求,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堅戰約束性指標爲PM2.5年平均值穩定在25微克/立方米,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96%。各區(新區)臭氧評價濃度控制目標均爲125微克/立方米。

針對此目標,《2020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推進實施2020年各區(新區)控制目標工程、柴油車(機)污染攻堅工程、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程、非道機械排放提升工程、船舶排放控制工程、工業源減排工程、綠色施工工程、綠色生活工程、農業面源污染防控工程、不利天氣應對工程共“十大工程”80個項目,全部明確責任單位、人員和完成節點。“綠色生活工程”包含4個項目,其中之一是禁止露天燒烤項目。此項目由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合作區管委會負責。

這意味着曾經在深圳階段性實施的禁止露天燒烤將常態化。

2017年,深圳曾全面禁止露天燒烤三個月。彼時,廣東省環保廳發佈的《2017年珠三角地區秋季臭氧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提出,從當年9月1日起,開展爲期三個月的臭氧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擬以廣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東莞市爲示範區,珠海市、肇慶市、江門市、惠州市、中山市爲協同控制區,遏制2017年秋季臭氧污染。“示範區城市應對建成區內的露天焚燒、露天燒烤進行拉網式排查,取締所有露天焚燒和露天燒烤行爲。”

禁止露天燒烤是許多省份遇到重污染天氣時的應急措施之一。此前,有多地提出過常態化或在非指定區域禁止露天燒烤的方案,比如:2017年,陝西推出“鐵腕”治霾行動方案,對露天燒烤劃定經營區域,劃定區域外的燒烤攤點將被取締;2018年,山西太原重拳整治露天燒烤,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建成區範圍內從事露天燒烤經營;在2016年執行“全省所有市縣建成區全面禁止露天燒烤”之後,2019年,海南出臺方案全面整治露天燒烤、露天焚燒垃圾等違規行爲,提出“科學合理劃定城鎮建成區允許區域,用於露天燒烤經營和市民非營利性露天休閒燒烤,允許區以外嚴禁露天燒烤。”

張天琪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張天琪_NBJ1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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