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獲悉,11月13日,該分局對前段時間醉酒毆打司機導致客車碰撞隧道事件的犯罪嫌疑人鄭某執行逮捕。

10月27日14時許,鄭某醉酒後在客車上吸菸被司機孫某制止,鄭某心懷不滿。在車輛行駛至琿烏高速琿春方向72公里長安隧道內時,鄭某上前毆打司機孫某面部,造成車輛碰撞損壞、孫某面部受輕微傷,所幸並未造成車內其他28名乘客傷亡。

隨後,延吉分局民警趕到,對鄭某依法處以行政拘留9日,並處罰款200元。同時,對犯罪嫌疑人鄭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

11月5日,延吉分局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犯罪嫌疑人鄭某。11月8日,該局以鄭某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延吉市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

延吉市檢察院結合案件事實及證據,認定犯罪嫌疑人鄭某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符合批准逮捕條件,於11月12日對犯罪嫌疑人鄭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11月13日,延吉分局民警到延吉市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鄭某執行逮捕。

吉林日報社出品

策劃:姜忠孝

編輯:琳禾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