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办药店流程简化,开药店更容易了!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山东省在部分市县对药店等20个行业试点“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多个许可证件,合并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

根据安排,2020年7月底前,制发山东省第一批行业综合许可证;9月底前,覆盖全部试点地区和行业;2020年11月,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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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药店流程简化

根据《方案》,山东省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为此项改革任务的牵头实施主体,着重做好整合审批要、简并申报材料、优化受理流程、合并核查程序、再造审批模式、创新准营方式等工作。

整合审批要件,实现“一次告知”。对一个行业涉企所有许可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

简并申报材料,实现“一表申请”。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整合申报材料,将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申请材料。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申报所需法定材料由核查人员现场确认并获取。

优化受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优化实体窗口布局,设置“一业一证”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按行业做好指引,实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推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不见面审批。

合并核查程序,实现“一同核查”。对需要现场核查事项,统筹组织,市县联动,部门联合,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再造审批模式,实现“一并审批”。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审批时限依照全流程审批事项中用时最短事项的时限确定,限时办结。

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证准营”。统一全省“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各级、各部门要对“行业综合许可证”予以认可,并加强推广应用。实施行业综合许可的同时,一并发放法定许可证,方便市场主体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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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开药店有望逐渐铺开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药店来说,开办药店流程简化,减少了许多繁琐、重复的上报内容,能大幅减少浪费、提高效率。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上海、苏州、青岛等多地都给零售药店核发了药店业态《行业综合许可证》。

上海市在《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中明确,支持“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山东胶州市于4月开始了“一业一证”行政审批改革;江西鹰潭市也于年初启动了“一业一证”的改革。

去年11月底,国家药监局也明确,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山东、云南、辽宁、湖北等18地,对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有关事项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两种方式推进改革。

另外,根据新版《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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