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巢智能快件箱超時收費0.5元起的規定引發軒然大波。智能快件箱超時能否收費?怎麼收?收多少?這些問題尚在博弈。專家表示,根據相關規定,智能快件箱免費保存有一定的期限,但是超過這個期限如何收費、誰來付費等問題均需要全面研究。

■ 探訪:

北京一小區業主要求豐巢撤出

此前,杭州、上海已有多個小區的業主抵制豐巢智能快件箱超時收費,今天記者探訪北京部分小區發現,使用豐巢智能快件箱的小區同樣也已經開始收費,但部分業主並不願意買單。

金隅翡麗小區業主王嵐(化名)告訴記者,2019年豐巢智能快件箱進入小區,儘管剛開始快件櫃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是王嵐和部分業主不歡迎快件櫃的進入。王嵐說:“按照規定,快遞是‘門到門’的服務,快遞小哥應該把貨物送到家門口。但是自從有了快遞櫃,除了少數快遞公司的快遞員外,其他公司的快遞小哥在完全沒有與消費者協商的情況下將快遞放進快遞櫃,導致我們根本享受不到打開家門就能收取快遞的便捷服務。”今天上午,王嵐的手機裏顯示了有兩個快件放入了豐巢,但同樣王嵐對此並不知情。

隨着豐巢推出快件存放超過12個小時要收費的規定,王嵐的不滿再次被引燃。5月9日,王嵐晚上翻閱手機微信時突然發現,有一個放入豐巢的快遞超過12個小時,豐巢微信公衆號提示要收取0.5元快件保管費。“這不是5毛錢還是1塊錢的事,道理說不通,消費者在網購商品的時候,已經支付了一次物流費,憑什麼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還要讓我多交一次錢?” 

王嵐表示,在業主微信羣中,業主們對豐巢收件、收取存放超時的費用很有意見,並與物業進行過溝通,要求豐巢從小區撤出。王嵐說,有業主經過與豐巢、快遞公司的溝通,明確表示不同意將快遞放入豐巢。

今天,翡麗小區藍爵堡物業工作人員表示,智能快遞櫃進社區本意是爲了服務居民,現在,物業已經開闢出一個暫存區臨時存放業主們的快遞。針對業主們要求撤出豐巢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已經知曉相關情況,正在積極與業主、豐巢進行溝通。

快遞小哥一週自掏腰包50元交寄存費

記者探訪發現,除了收取市民快遞超時寄存費外,快遞小哥一樣也要交費。“我一星期至少給豐巢50元的快遞寄存費,從0.2元到0.4元不等,大件就貴一些。”在天泰北雙苑小區內的豐巢櫃前,放快遞的京東物流小哥告訴記者。

該快遞小哥告訴記者,自己負責這邊區域的快遞,週末很多居民是可以下樓取快遞,工作日打電話大多居民都讓把快遞放在櫃子裏。“這樣的話超時居民取快遞收費,我們放裏面也要收費,其實我們也希望居民能下樓自己取,這樣大家就不用支付費用了。” 這位快遞小哥表示,每週他要自掏腰包付50元的快遞寄存費。

■ 癥結:

投遞方式缺乏協商導致矛盾升溫

對於使用智能快件箱的態度,記者隨機採訪了六位市民。家住廣渠門外的白領王小姐表示,由於白天得在公司坐班,收到的快遞只能放在小區快遞櫃內。“沒辦法,早上走太早,晚上回去太晚,害怕快遞丟就只能讓放在快遞櫃,雖然收費但是能保證不丟就行。”

中國傳媒大學附近社區的居民表示,豐巢已經開始收費,但因爲上班日家裏無人收快遞,無奈只能使用豐巢。

有四位市民表示,之所以對豐巢不滿,除了突如其來的收費之外,還包括快遞小哥未經協商,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快遞就被送入快件箱。市民吳女士告訴記者:“如果經過我的認可,快遞投入豐巢暫存,即使要收取一定費用,我也會認可這種方式。但現在問題是很多時候我根本就不知情。”王嵐對此也表示了相同的態度,她說:“消費者擁有知情權和選擇權,我可以選擇在家中沒人的時候把快遞放快遞櫃還是放家門口,這是我的權利。”

5月10日,東四環某小區,居民在豐巢快件箱取快遞。新京報記者 李木易 攝

豐巢致消費者信未表示要取消收費

5月9日晚間,豐巢科技在其微信公衆號發佈了致用戶的一封信,信中針對一些問題進行了解釋。在信中豐巢並沒有表示要取消收費,並表示推出鼓勵消費者儘早取件的舉措。據媒體報道稱,豐巢科技上海區負責人周官遴表示,收費是全國性政策,目前暫不可能改變,後續政策主要是看與各個小區的協調情況。

在這封信中,豐巢解釋關於12小時保管期限的問題,其中提到上線會員功能以來,豐巢12小時內取件比例提升,這意味着每天早上可以空出近百萬個格口。此外,信中提到了智能櫃週轉率的問題。

那麼週轉率對於智能快遞櫃意味着什麼?近鄰寶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鄧慶元以高校的智能快遞櫃週轉率舉例說,高校智能快遞櫃一個格口的週轉率爲每天1.5到2次,尚且能夠滿足快遞投放的需要。也就是說,如果週轉率低,那麼智能快遞櫃很有可能出現格口全滿,無法滿足那些希望把快遞放入快遞櫃的消費者的需要。

■ 觀點:

智能快件箱收費這步還得走

在部分智能快件箱運營者看來,收取超時存放費用是可行的方法。一位不願意具名的負責人表示,快遞行業存在費用已付的問題,所以如果快遞員要把貨物放入智能快遞櫃等保管處,毫無疑問應該徵得用戶同意,“智能快件箱如果要收費,其前提應該基於信息公開,溝通透明。”

該負責人表示,智能快件箱收費這步應該會走,但目前尚有很多方面需要捋清,需要各家快遞企業一起把末端配送的問題共同解決好,得到社會的認可、消費者的認可。

■ 釋疑:

豐巢超時收費是否有章可循?

中國快遞物流行業高級專家邵鍾林介紹, 2019年6月20日,《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公佈,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五條明確,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應當合理設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內不得向收件人收費。

“這句話包含了兩層意思,一層意思是智能快件箱免費保存有多長時間需要有一個合理的方式,在這個期限內是不能收取用戶費用的。那麼第二層意思是,超過這個免費保存的時限,怎麼來收費呢?“邵鍾林表示,關於如何收費、免費保存的時限有多長等問題該辦法均沒有明確,“這個就需要相關企業仔細去研究,12小時算不算合理,那麼18小時合理還是24小時合理,都值得研究。同時,過了這個時限,收多少錢、由取件人付費還是快遞公司付費,這些都是問題。”

邵鍾林表示,快遞業有一個基本規定,這就是一次收費、送件上門。同時,《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了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徵得收件人同意,投遞快件後應及時通知收件人。“也就是說,所有的快遞員如果要把快遞放在智能櫃,必須徵得收件人同意,否則就是不合規範的。”

記者瞭解到,近日,浙江、福建、山東等多地明確表示,快遞需經收件人同意後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其中,山東省郵政管理局明確回應,未經收件人允許將快遞放在快遞櫃,屬於投遞不規範行爲,可以投訴;福建省消委會也明確表示,未經收件人同意,快件存入快遞櫃產生的費用應由快遞公司承擔。(記者 吳婷婷 羅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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