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的方面來說,殺死岳飛是因爲宋高宗趙構投降戰略的必須,因爲要向金人乞和,只能罷大將兵權,但岳飛糾纏北伐不放,成了求和路上的“絆腳石”,於是,岳飛成了國策的敵人,趙構必欲殺之而後快,岳飛因此成了乞和的犧牲品。

至於此事的幕後主謀,則是趙構無疑。趙構的決策,先是秦檜作爲宰相帶領政府高官們同議的,當然,這種商議首先是皇帝趙構出題目,秦檜領命,然後依照皇帝的意思,順着皇帝的思路去辦理,這是宰相的職責。所以,岳飛後來的罪名爲“莫須有”。

“莫須有”是什麼罪行呢?就是安個罪名,因爲愛國不可能成罪,北伐不可能成罪,但趙構要實現停戰求和,就要踢掉岳飛這塊攔路的“絆腳石”,秦檜既沒找到罪證,那就安一個,“莫須有”,就是“必須有”的意思,即:岳飛的罪行必須有,至於什麼,我不說,但肯定有。用這種方法,實現了皇帝趙構的意圖,所謂宰相的作用,體現於此。

實事求是地說,南宋那些皇帝,趙構是最有能力的一個,別看他被金兵打得抱頭鼠竄,但他從手無一兵一卒開始,最後求得了半壁江山,當了40多年皇帝,沒有能力,是無論如何辦不到的。正因爲這個皇帝有點能力,所以他看事情往往很陰、很深、很遠,爲什麼要收兵權?他就是擔心張俊、韓世忠、岳飛他們造反,因爲這些將領手下的兵,並不是當年北宋的正規軍,都是在抗金過程中招募的盜寇和囚徒,這樣的軍隊一旦壯大,那還不“黃袍加身”?所以,他寧願投降金人,做一個侄皇帝,也不願意爲武將所裹挾,重蹈當年周世宗柴榮被武將奪去天下的覆轍,殺岳飛,這是一個重要原因。

至於殺岳飛是不是金人授意,《宋史·岳飛傳》中有一段記載: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時洪皓在金國中,蠟書馳奏,以爲金人所畏服者惟飛,至以父呼之,諸酋聞其死,酌酒相賀。

所以,不管殺岳飛是不是金人授意,岳飛死後,金人舉杯慶賀,則是事實。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