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志強說,這已是最佳方案,如果某企業破產清算的話,債權人拿到的會更少,因爲資產變現還需要繳稅,另外,重整後引進了新的戰略投資人,企業未來可能會有更好地發展。談及什麼樣的企業適合“預重整”時,高志強表示,“預重整”是重整的前期工作,並不是每個破產案件都適合預重整的,“只有那些關係民生、資產量大,有挽救可能的企業纔會採用此方式。

573名職工、負債28.12億元、涉及100多位債權人……這個企業如果破產,將引起很大的社會矛盾。

命懸一線之際,這個企業並未“走向沒落”,反而“起死回生”。

5月6日,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優化營商法治環境,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新聞發佈會,公佈了上述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負債28.12億元,100多人“上門討債”,這個企業被列爲省屬一級“殭屍企業”

發佈會上,鄭州中院清算與破產庭庭長高志強通報了典型案例。

河南省某開發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成立於2007年1月,由省政府國資委及省內主要煤業集團出資組建,主要負責河南省某勘探、開發、抽採及利用工作,是全國首家省級某抽採利用和瓦斯綜合治理國有大型能源企業。註冊資本8.69億元,所屬企業48家。

高志強說,2015年以來,某公司業務停滯,資不抵債,債務沉重,訴訟纏身,拖欠工資,人才流失,2017年列爲省屬一級“殭屍企業”。“當時,陸續有省內外100多名債權人跟這個企業打起了官司,有的人被欠債高達上億元。”高志強表示,由於涉及人數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鄭州中院集中受理。

據高志強介紹,截至2019年7月16日案件受理時,某公司可變現資產僅爲3.21億元,負債28.12億元,淨資產負24.91億元。

破解之道

“這種企業規模大,涉及人數多,處理不好,很容易引起更大的矛盾。”面對這樣的情況,2019年5月21日,鄭州中院登記立案某公司預重整案件。當年5月31日,預成立某公司破產清算組,並預指定某公司破產清算組擔任管理人。同日,發佈了某公司預申報債權及第一次預債權人會議公告。

去年7月10日,他們召開了某公司預重整第一次預債權人會議,會議審議並高票通過了某公司財產管理方案和重整計劃草案。兩個月後,根據某公司的申請,法院裁定將破產重整程序轉爲破產和解程序。當年9月26日,召開了第二次債權人會議,高票通過了破產和解協議草案。

2019年10月18日,鄭州中院裁定確認和解協議,終結和解程序。化解了28.73億元債務(債權申報總額31.15億元),化解56起案件(涉案金額約5.7億元),573名職工得到了全員安置。

“經過多方商議、測算,債權人與某公司達成和解,大概方案是,現在償還債務,可償還實際債務的25%,五年後償還,可償還69%。”高志強說,這已是最佳方案,如果某企業破產清算的話,債權人拿到的會更少,因爲資產變現還需要繳稅,另外,重整後引進了新的戰略投資人,企業未來可能會有更好地發展。

企業走到絕境,這種方式可能會幫到你

談及什麼樣的企業適合“預重整”時,高志強表示,“預重整”是重整的前期工作,並不是每個破產案件都適合預重整的,“只有那些關係民生、資產量大,有挽救可能的企業纔會採用此方式。”

據瞭解,“預重整”是債務人在進入法院重整程序前先與債權人、投資人等利害關係人就債權債務清理、企業經營管理等共同擬定重整方案,然後再將形成的重整方案帶入由法院主導的重整程序,便於儘早地開展企業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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